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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平綸音 |
吳智勳神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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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年期第二十三主日(丙年) 貫徹始終的門徒 |
智 9:13-19 費 9-10,12-17 路
14:5-33 |
今日的福音發生在耶穌講完一連串有關天國的言論後,走向耶路撒冷的途中,祂再重複說明作祂門徒的代價,並以兩個比喻,提醒門徒必須考慮清楚,而且要貫徹始終。
(一)認清優次:耶穌認識自己的身份,故要求門徒把祂放在最高的位置,甚至超過自己及自己的父母、妻子、兒女、兄弟姊妹。以色列人早知道要全心、全靈、全意愛天主在萬有之上,耶穌正是要求跟隨者如此愛祂。原文用了「惱恨」一詞,更具震撼性。耶穌並沒有叫人不愛父母及家人,祂要門徒認清優次所在,發生衝突時,人應為了最高的優次而犧牲較低的價值。
(二)門徒要付出極大的犧牲:耶穌形象化地用十字架的痛苦去形容犧牲的程度。今天的十字架往往是美的象徵,不少新潮人士以此為裝飾品。但在耶穌的時代,十字架是極殘酷的刑罰,比中國的凌遲、炮烙等酷刑有過之而無不及。這是羅馬人加諸被統治的人身上的極刑,一般人都非常害怕。耶穌說這話時,群眾一定鴉雀無聲,心寒戰慄,明白要求的嚴厲。
耶穌並非一個全無幽默感的人,不過碰到重要時刻,祂會鄭重的宣示天主的意思。祂要求門徒認識祂天主性的身份,必須全心、全靈、全意愛祂,把祂放在一切之上。因此,追隨祂是一件嚴肅的事情,容不下不守清規、左右逢源、本小利大、取巧型、漫畫型的基督徒,好像一位虔敬的佛教徒,不會太賞識常吃狗肉的濟公一樣。十字架是要放在肩上的,而非放在胸前的裝飾。除非我們曾為耶穌付出代價,我們不會明白今日福音的話,也未算是耶穌的門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