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的讀經和福音圍繞著「規勸之道」的主題。這些章節提醒基督徒,個人的修煉固然重要,關顧身邊的人同樣重要。
福音提出的表樣顯示,規勸的最深層基礎仍是一種修煉,一種走出自我的培育,因為規勸別人的先決條件,就是把對方放在中心,思考怎樣的方式才能使對方接受規勸:在他獨處的時候,或憑兩、三個見證人的口供,或藉著教會的訓導。只有時時把對方放在首要位置,規勸才能產生實際效果!
推動人走出自我的動力又在哪裏呢?舊約先知以法律語句命令人去規勸惡人,大概是見到人的心硬;新約時代的保祿宗徒卻對這法律有了新的詮釋,就是「愛」。他說:「誰愛別人,就滿全了法律」。如果不是「愛」,人又怎能把別人放在自己之上,成為自己思維的中心。
掌握到這規勸之道的基礎和推動力,基督徒便更能明白,當一切方法用盡仍未能規勸到對方時,還是要繼續為此而祈禱。這也就是真正信望愛德的表現。
耶穌基督,求祢幫助我學習祢啟示的滿全之愛,使我能走出自我中心,與周圍的人聚集在祢的愛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