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4日
( 三 )
常年期第十週
格林多後書 3:4-11
聖詠 99:5,6,7,8,9
瑪竇福音 5:1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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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舊約時代,天主透過眾先知向以色列子民頒布誡命,讓大家有所依循,懂得遠避罪惡。但隨著先知離逝,法律成為保留在典籍上的條文。若人們忽略了法律背後的精神,只是講求形式上的守法,就容易變得僵化,對法律之外的人情,表現得麻木不仁,正如耶穌時代的經師和法利塞人那樣。

耶穌來到,就是要給我們指出:所有法律唯有在愛中才得以成全。祂一方面利用比喻和教訓去闡明這道理,同時又向各種有需要的人展示了愛的神蹟,最後更在十字架上作出震撼人心的犧牲。這一切都叫人看到:愛是法律得以成立的條件,是維繫信仰的基礎。事實上,人若能在生活中時刻充滿自愛、對別人的愛,以及對天主的愛,履行誡命時自會顯得合情合理,相信也更有資格承擔耶穌交給我們的,那屬神的、成義的、常存的職務。



天主,即使天地過去了,祢始終是我們唯一的依靠,請讓我們常懷愛德,做祢的忠僕。



本月每日奉獻禱文
耶穌聖心,
我靠了瑪利亞貞潔無玷的心,
將今天的祈禱、工作、
喜樂和痛苦都獻給祢,
為補贖我們的罪過,
為成就祢在祭台上
時時刻刻奉獻的旨意,
特別為本月內
教宗託我們代禱的意向祈禱:

總祈禱意向
願國家領袖能堅決致力
終止那傷害許多無辜者的武器交易。

註解:和平之聲


聖言之母 為我等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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