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猶太人的傳統中,他們的法律起源於最初天主在西乃山上頒布給梅瑟的十誡。到了耶穌的時代,已經演變成一套細緻到吃飯睡覺都涉及的規矩。如果我們從今天的心理學和醫學知識來看,會發現那些鉅細無遺的規矩雖然繁瑣,但其實都有助於身心健康的。
福音卻多時提到耶穌及門徒們與法利塞人的爭執。法利塞人是當時法律的官方執行者。耶穌和祂的門徒公然挑釁官員,想必會引起不少的議論。結合耶穌在今天福音中的話,我們有理由對「成全」和「廢除」進行反思。
耶穌在其他地方論及法律時,把它總結成兩句話:「愛天主在萬有之上,及愛人如己」。顯然,在耶穌的心裏,法律背後的動力應該是愛和自由,而不是懲罰和限制。在這個層面上,再回到「成全」一詞上,耶穌要成全的,不僅僅是法律和先知,而是法律最初的頒布者 ── 天父 ── 愛世人的心願。
主耶穌,求祢賞賜我們聖寵,使我們也能成為天父愛的法律的成全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