耶穌在福音說:「凡殺害你們的,還以為是盡恭敬天主的義務」,本來是為提示將會面對的迫害,並安慰門徒;但祂的這段話,也有另一層意義。
猶太人篤信唯一的真神,因此,當門徒宣信「三位一體」的天主時,自然覺得有義務要撲滅此「異端邪說」;這也就是為何耶穌接著說:「他們這樣作,是因為沒有認識父,也沒有認識我。」認識天主是「父」,自然就指出「子」的存在 ─ 就是降生成人的耶穌基督。
在另一個層面,天主選擇聖子降生成人,啟示新約時期的救恩計劃,並不是要故弄玄虛,而是通過人皆有之的人倫關係,突顯重建神人關係在救恩計劃的重要性。因此,基督徒的義務,就是通過認識「父」和「子」,在天主內建立更密切的信仰關係。
主基督,求祢不斷加深我們對父和對祢的認識,從而更真切地期盼進入祢通過復活為我們帶來的神人共融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