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理問題  】
問:天主早知誰要落地獄,為何要造他出世受永苦?    《轉載自公教報 2862期 27-12-1998》
我晉鐸以來不覺間已有五十餘年了,同時傳道講解要理問答也是有同樣的年日,在這些日子裡對講解要理問題,不但沒有遇到難題,且很順利,並熟能生巧,所謂教學相長,但最近有人對我提出一個從未有人問過的問題來,我無法給他們一個心滿意足的答題,因此請求負責答難題的神父給予解釋,等我向那位對我提出此難題的弟兄姐妹們一個圓滿的答覆,則感激不盡了。主佑!

譚天德

蔡惠民神父答:
譚神父遇到的難題表面上是互相矛盾,但實際上並不然。只要我們能夠分辨天主的內在生命和外在行動,彼此有分別而又一體,矛盾便可化解。

所謂天主的內在生命,即天主的本性。祂是宇宙的根源,萬有的主宰。作為創造者,祂是絕對的,祂的屬性也是絕對的。祂無處不在,無所不能,無所不知。

至於天主的外在工程,即天主的行動。祂主動地進入人類歷史,與人結盟。人雖然不斷因罪惡而違背了盟約,但天主並無因此而撤回自己的許諾。反之,祂透過以色列民漫長的歷史,最後藉祂聖子的降生,揭示了祂的忠信與慈愛。

所以,我會將全知視為天主的內在生命,慈愛則是祂的外在行動。依照天主教教理(236條)的看法,兩者是有區別,但其實又是天主的一體兩面。

透過「外在工程」,天主給我們啟示了「內在生命」;但反過來說,在祂內在生命的奧秘的光照下,祂的一切工程都得以理解。同樣,在人身上也有類似的情形。人可透過他的行為將自己顯示出來,我們愈是認識一個人,就愈了解他的行為。

不過,在這種相互的關係上,我們要確認外在工程的優先性。首先是天主透過外在行動,揭示了自己的內在生命,然後人才從這些行動中推論出天主的本性。如果我們將這個秩序倒轉,即首先是從天主的絕對性,超越性入手,然後才在歷史痕跡提出印證,那麼,我們所言述的天主,再不是那位自我通傳的天主,而是一位哲學而又抽象的天主。

如果天主的全知與祂的仁慈互相矛盾,正因為我們先假定了天主的絕對不變本質,然後發現與祂的歷史行動不相符。要解決這個矛盾,或許我們首先要注視福音所記載的耶穌,祂的一舉手,一投足揭示了甚麼?祂清楚地指出,不是健康的人需要醫生,而是生病的人;祂亦可以為尋找失落的一隻羊而丟下其他九十九隻。為甚麼天主本可以大公無私,處於整個人類歷史以外,然而,最終又放棄這樣做?我相信除了愛以外,再無其他更恰當的解釋。

因此,天主的全知並不是抽象的,我們必須從耶穌所揭示的愛去理解。因著這份愛,祂自由地放下了自己的超越和不變,主動而冒險地與人交往。同樣,因著同一份愛,人亦得以在自由中去回應天主。所以,這份愛的呼召與回應是不斷開放的。若果天主是愛,祂肯定不願見到任何一個人喪亡,祂期待我們每個人在自由中去體味祂的慈愛。
 

[ 完成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