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禮儀問題  】
問:聖周五苦難禮儀,神父可否不按禮規省略送聖體部分?    《轉載自公教報 2881期 9-5-1999》
聖周五的晚上,我和朋友到一間聖堂參與苦難禮儀。那一晚的禮儀計有讀經,朝拜十字架和信友禱文,但是省略了領聖體禮。我和我的朋友都感到十分意外,因為他每天都領聖體的。

我回家後參閱羅馬彌撒經書,它對苦難禮儀有以下的描述:「……恆常包括三個部分,就是:聖道禮儀、朝拜十字聖架和領聖體……」(...constans ex tribus partibus ,nempe ex liturgia verbi ,adoratione Crucis et sacra communione.)而'nempe'在字典中的意思是 'surely', 'of course' ,'certainly' 。

梵二的禮儀憲章不是說過,即使是司鐸,也沒有權力增刪禮儀的任何部分嗎?

羅國輝神父答:
謝謝你的來信。你從羅馬彌撒經書找出來的字句是事實,也是目前羅馬禮的安排。不過,我們可以從學術理論和具體牧靈兩方面來考慮這個問題。

首先從學理的探討:羅馬教會聖周五禮儀的發展重點,首要和最原本的是紀念救主苦難的聖道禮儀,然後是朝拜十字架,最後是後來才加上去的領聖體。在聖周五禮儀中領聖體的習慣是八世紀時羅馬城一些堂區的習慣;這習慣是仿照旅居羅馬的東方拜占廷教會團體,他們在不許舉行彌撒的四旬期平日,晚課後,領受上次主日彌撒保存下來的聖體。但東方拜占廷教會卻從來不在聖周五送聖體,直到今天,仍是如此。而且,其他地方的禮儀,包括拉丁禮中的米蘭禮,到今天仍不在聖周五禮儀中送聖體。事實上,八世紀時,羅馬教宗舉行的聖周五禮儀,仍保持傳統,不送聖體,且禮規明文表示,如要領聖體,可到其他本堂。其實,在其他本堂領聖體也有不同安排,有在朝拜十字架時,同時領聖體的,也有先念天主經,然後領聖體,後來更發展成類似彌撒的獻禮,把聖體送上祭台,且舉行除了感恩經外,差不多如同彌撒一樣的儀式和經文。

特利謄大公會議的彌撒書只有主禮在這禮儀中領聖體。1951年改革聖周禮儀時,才回復簡單地把聖體送上祭台,念天主經後,全體領聖體。這方式至今仍沿用。在梵二禮儀改革時,許多學者已倡議把聖周五禮儀回復到最原本的聖道禮儀和朝拜十字架兩部分,與米蘭禮和其他東方教會禮儀一樣。可是,因為羅馬禮已經習慣在聖周星期四晚上最後晚餐彌撒中祝聖更多的聖體,讓大家在聖周五領受,也方便大家在禮儀後朝拜。故此,最後沒有把聖周五領聖體的部分刪去,因為若刪去這部分,彌撒後朝拜聖體的環節,就不好表達了。

(今日米蘭禮聖周四最後晚餐彌撒只是在領聖體後,隆重地把聖體送到小堂,然後照常念領聖體後經,祝福信眾後禮成,沒有儀式性的朝拜聖體。)

至於今日羅馬禮儀中聖周五不舉行彌撒而領聖體的儀式,有甚麼特殊意義呢?它是否一如彌撒以外病人領聖體或領臨終聖體的意義,即獲得與主永遠共融和復活的保證呢?這是很難解釋的,因為客觀地在當日「領主後經」裡,並沒有清楚表明。

於是,從牧靈的角度,有些地方的主禮者和團體,遂依照羅馬禮最古老的傳統和其他禮儀傳統,在聖周五只舉行紀念救主苦難的聖道禮儀和朝拜十字架。

但有些團體,則按照今日羅馬禮儀書中明文所說的,在朝拜十字架後,舉行領聖體儀式。而按照法典,主禮是需要按法定禮典舉行禮儀的,不能增刪。

以上是目前羅馬禮在禮儀上的客觀事實。無論如何,讓我們明白事物的來龍去脈,接受現實的同時,也期待著將來的改善。

(有關聖周禮儀沿革,可參考拙著《踰越》,香港公教真理學會,198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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