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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區域 > 倫理 > 社會倫理 > 中国天主教地下教会之会党特征初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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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內容

楚霖


Posted -
2006/1/6 下午 03:10:45



  中国天主教地下教会滥觞于上世纪中叶,成形于上世纪70年代末,炽盛于80年代末至90年代中期。近年来,随着执政党的执政理念日趋成熟,国家的宗教政策无论还是在研究制定上抑或是在贯彻落实上,都有了前所未有的进步和提高,各宗教的正当宗教生活得到了切实的保障。与此同时,中国天主教公开教会,或曰地上教会的发展,也取得了长足的进展。正如傅铁山主教在今年7月间举行的中国天主教第七届全国代表大会上所作的工作报告中所指出的那样,在过去的几年中,中国天主教在加强自身建设和推进福传事业上,都取得了可喜的成就。然而,宗教生活环境的不断改善不但没有促进地下教会的发展,反而使地下教会呈现出逐渐萎缩的趋势。这其实是很自然的事。作为宗教团体,立身的根本在于信仰基础。地上教会与地下教会在信仰上原没有太大的分歧,其分歧主要在宗教信仰以外的社会因素。因此,当环境朝着有利于公开的、融于主流社会的教会改善时,非公开的、游离于主流社会的教会的发展空间就必然地受到外界和自身的制约。但是,地下教会不论是作为一个社会团体还是一种社会现象,也并不是一成不变的。相反,由于其内外部各种矛盾的折樽冲俎,地下教会的变化从它产生之日起就一直不曾间断。而其中一个颇为有趣的现象,就是它愈来愈表现出某些属于会党的特征。笔者通过这几年对地下教会演变的一些观察,发现这些特征正以各种形式凸显出来,越来越清晰。本文就拟对这一现象进行一些初步的探讨。
  
  会党是一个历史名词,系指从清初至民国年间一种民间的秘密结社,与秘密教门同为秘密社会的两大支流。秘密教门在清末民初蜕变为会道门。那么,为什么不说地下教会的具有会道门的特征呢?这是因为会道门虽然也具有宗教色彩,但其所谓的“宗教信仰”中,道统混乱、神祗芜杂,是庸俗化的“三教合一”或“五教合一”思想,其领导者有着强烈的个人神权统治野心。如一贯道的道首张光璧、同善社教的教主彭泰荣、一心天龙华圣教会的教首马士伟都有称帝、建立神权帝国的思想和实际行动。笔者所在的地区,民国33年(1944年),也有人在本地同善社的基础上成立先天道,妄图建立“先天国”。这些会道门共同的特征是教主凌驾于全体教众之上,具有绝对威权;教众生活贫苦而教主奢侈豪汰;教主们多方设法敛财渔色;因此,许多会道门实质上就是当代的各种邪教的早期版本。而天主教地下教会显然与此存在极大的差异。

  会党则不同。历史上的会党,包括天地会(洪门)、哥老会(包括袍哥和红帮)和青帮(又名清门、安庆帮、安清帮等)。他们虽也供奉一些神仙牌位,但更注重于现世的政治、经济目的。由于其反抗时政的特点,因此与主流社会相悖离。这使得他们在早期确实起到过一些积极作用,但由于他们的历史局限性和由其本身团体属性所决定的狭隘心态,会党最终也不可避免地沦为黑社会组织。会党作为一种历史陈迹,在当代社会已失去了其存在的土壤,不可能重现了。但是,正所谓一切历史都是当代史,历史上某些事物的一些具体特征,在当代事物中还是可以发现其流风余韵的。诚然,天主教地下教会不是会党,更不是后期会党那样的黑社会组织。但是,参详会党的发展脉络,与天主教地下教会相印证,我们便能很容易地发现它们有许多相似之处。可以说,中国天主教地下教会具有很多早、中期会党的特征。那么,对此进行一些分析,从而汲取历史的教训,以利于今时今日的工作,也就不是一件无益之举了。

  一、天主教地下教会所具有的会党特征

  一是秘密结社。会党由于是游离于主流社会之外,甚至是与主流社会相对抗的组织,因此其结社是秘密的,如天地会系统的双刀会、关爷会、三点会、把子会等,会首立会时都是秘密结社,处于典型的地下状态。地下教会也是如此。上世纪70年代末期,一批在文革中受到伤害的神长恢复了自由,不愿加入任何公开的教会,于是自行私下举行宗教活动,这就是地下教会的正式形成。由此可见,地下教会从一开始就具有秘密的性质。这一点,从地下教会成立所谓“中国大陆主教团”一事,从而让地下教会的活动达到顶峰中更为明显。1989年11月21日,地下教会的几位主教、神父和教友在当时由张刚毅主持教务的陕西省高陵县张二册村召开会议,因该处属三原教区,因此,此次会议又称“三原会议”。会议上成立了所谓的“中国大陆主教团”,以同合法的中国天主教主教团相抗衡。虽然事先有所预兆,事后也很快被发觉,但就会议本身而言,是在不公开状态下举行的。这一事件,就很显然地具有会党秘密结社时组织团体、秘密成立的特征。

  二是非主流性。会党最大的特征就是非主流性。这表现在他们与主流社会的对立乃至对抗上。这种对抗不一定是暴力的,也可以是观念的、思想的。早期会党针对当时的政治斗争需要,提出了许多口号,最后归结为“反清复明”。天主教地下教会也有许多主张,但归根结蒂也是一句话,即“与教宗完全共融”。在会党时期的社会主流中,清朝已经是“本朝”、“国朝”。所以,“反清复明”属于非主流意识。而天主教地下教会在这个问题上则要复杂一些。看起来,“与教宗完全共融”也是地上教会的主张,但是,由于地下教会的“完全共融”更多地是指把中国教会的行政管辖权赋予教宗,与地上教会的在信仰上与教宗完全共融而在教会行政上独立自主并不一致,故而二者的“完全共融”并不是一个概念。而教会行政独立自主是当今中国天主教的主流意识形态,故而地下教会的“完全共融”实质上也处于非主流的地位。关于这一点,有两个问题必须指出:一是所谓非主流意识并不仅指在教会团体(包括地上和地下)内不占主流地位,更重要的是在整个社会中处于非主流的位置。教会是社会中的团体,教会的社会属性是其实际上的第一属性。所以,一种意识能不能在教会团体内成为主流意识,最重要的因素不在宗教,而在于它能不能为教会所处的这个社会所接受。二是所谓非主流并非指地下教会的成员不是主流社会中的成员,而是指地下教会作为一个整体是非主流团体。正如会党的成员包含了三教九流、五行八作的各色人等,地下教会的成员也是具有各种职业、身份的社会人。当他们以社会身份进行活动时,他们是主流社会的一员,只有当他们以宗教身份进行活动时,他们才成为这个非主流团体的一员。

  三是活动的相对隐秘性。会党的活动是隐秘的,天地会系统各分支、各堂口虽多,却都有“开口不离本,出手不离三”的规矩,一些堂口还有将发辫从左至右盘的方法,由此也可见其活动的隐秘程度之深。地下教会也有同样的做法,早期地下教会开展活动都十分注意保密,直到现在一些地方的地下教会把神长或主事者称为“老板”、“先生”,称弥撒为“聚会”、“聚餐”,这都是其隐秘性的表现。但这种隐秘性也有相对的一面,事实上,会党有许多活动就是半公开乃至公开的,如哥老会系统中的袍哥中的舵把子不但不自隐身份,还以此取得社会地位,而在一些地方,地下教会也在事实上处于公开或半公开的状态。从历史上看,哥老会正式形成是清文宗咸丰年间的事,当时所谓“反清复明”已经没有什么市场,而袍哥的发展就是哥老会从原来的自卫性质的政治会党组织向社会团体演化的产物。地下教会也同样,经过20多年的社会发展,许多地下教会当初赖以立身的社会基础、宗教基础已经不复存在,地下教会存在的基础受到极大削弱,其中部分成员也开始向所谓“地中”转化,因此,地下教会的隐秘性也就大大降低。但是,在一些地方,地下教会的活动依然处于相当隐秘的状态,这主要是由各地教众组成成分、经济发达程度和宗教政策执行情况不均衡等社会因素造成的,由此也可以证明地下教会的社会属性确乎是其第一属性。
四是活动的相对独立性。由于受到外力的压迫,会党的活动往往是分散的,散枝开叶,自立堂口,如天地会系统就有堂口数十,大堂口的人外出传会,往往又立小堂口;至于哥老会系统,红帮有山堂、袍哥有公口,也是独立行动。因此,活动的独立性也是会党的一个重要特征。那么,地下教会呢?在1989年由地下教会组成所谓“中国大陆主教团”之前,地下教会的神长一直是独立活动的。其实,参加“三原会议”的地下主教连当时地下主教的一个零头也不到,所以这次所谓的“主教会议”其实也不过是一次地区性的独立活动。即使是被地下教会视为救亡图存之举、据说发表于1993年7月30日的所谓《中国主教团之建议》,其与事者也不过来自9个教区,而按照教廷对中国教区的设置,中国大陆除香港、澳门外,共有142个教区,因此这一文件最多也不过是一个地区性的地下教会的意见,何况参加会议的主教不过区区2位。由此可见,地下教会依然脱不出相对独立活动的窠臼。而他们之所以敢于号称“中国大陆主教团”和《中国主教团之建议》,也不过是如会党所称“雄兵百万”那样,自壮声势,以广招徕的意思而已。

  二、天主教地下教会所具有的会党缺陷

  一是固步自封,落后于时代。会党产生之初,清朝还没有建立稳固的统治,所以对汉民族、特别是低层群众还是时有伤害之举。因此,天地会等会党举起“反清复明”的旗号,在一定程度上具有反抗压迫,自卫互助的积极意义。但是,随着清朝统治的巩固,朝政改善,民生日裕,出现了持续近百年的“康乾盛世”,此时会党依然以“反清复明”为号召,当然就无法跟上历史的潮流,成为了时代的落伍者。地下教会初起时,文革十年浩劫刚过,宗教生活尚未全部恢复正常,宗教工作中“左”的倾向还比较严重,一些公开教会还不能按照纯宗教的意义开展活动。在这种形势下,地下教会的产生对于保护天主教正信信仰、维护天主教在中国的根基,也是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的。但是,随着国家政治局势的好转,特别是80年代中后期,中国天主教全面拨乱反正,在信仰上与普世教会合一之后,地下教会出于陈旧的历史心态,仍然固守原来的宗旨,墨守成规,不思进取,甚至成立所谓“中国大陆主教团”、保定地下教会主教范学淹抛出违情悖理的“十三条”、发表《中国主教团之建议》等,这就使得地下教会全面落后于时代了。

  二是神长专断,家长式治理。会党由于是秘密团体,特重首领治理,各山头堂口的山长、龙头是绝对的权威。这在早期固然是会党自身生存发展的需要,但到后来形势发生变化之后,这种治理方式的弊端就日益显现出来,这也是会党最后沦为黑社会团体的原因之一。地下教会由于生存的艰难,也特别重视神长。某些地下教会的兴衰甚至可以说是系于某个特定的神长一人身上。这确实可以使地下教会在一定的时期内保持规模甚至有所发展,但长期的家长式治理,也使地下教会出现严重的活力不足、教众参与度不高、教会基础萎缩的情况,这也导致在一些地下教会中,一旦某个神长死亡或失去领导能力,整个教会就陷入混乱。相比之下,地上教会由于这些年来大力提倡民主办教,教众参与教会事务的积极性普遍有所高涨,虽然做的还很不够,但毕竟有了个良好的开局。这一点,与地下教会形成了鲜明的对比。另外,地下教会的家长式治理虽然因其自身宗教性质的制约不会演变为黑社会组织,但是,其成员的良莠不齐却使得其中某些具有暴民意识和原教旨主义倾向的人在这种家长式治理的濡染下成为危害社会的宗教极端分子成为一种可能。这也是需要加以重视的现象之一。

  三是质、量难俱,教众素质偏低。会党的会众,主要来源于下层群众和破落地主,团体人群的素质普遍较低。地下教会的成员虽然社会地位不一定很低,但其整体文化程度、综合素质却无疑要比地上教会低。特别是作为骨干的神职人员,地下教会的神职人员无论从政策水平(这一点地下教会的神职基本谈不上)、文化知识、宗教素质还是社会活动能力,地下教会的神职比地上教会的同行们都逊色许多。虽然近年地下教会也通过各种途径加强了对修生和修女的培养,但由于各方面条件的限制,成效并不明显。据笔者接触到的几位地下教会的神职,其福传水平,尤其是口头表达能力,甚至还达不到清楚地表情达意的程度,而这还是在南方经济发达、群众文化程度普遍较高的地区。

  三、从会党的历史看天主教地下教会成立的要素及其今后的走向

  从历史上看,会党的产生有三个方面的基础:
  
  一是政治基础。最早的会党------天地会产生于清初,其时距明亡不远,人们对清朝定鼎时的“扬州十日”、“嘉定三屠”记忆犹新,故民不能忘怀于前朝,所以天地会以“反清复明”为号召,确实能吸引部分群众,而其“明大复心一”(即“一心复大明”)的切口的刺激性也很能满足一些具有冒险情绪的人。加之当时天地会的所具有的抗暴自卫性质,使之在短时期间得到较大发展。

  二是信仰基础:这里的信仰不指宗教信仰,而指内部的政治信仰。早期天地会的领导人普遍有“胡人入主中原不会过百年”的思想,认为清朝会很快消亡,所以在他们的歌诀中有“红旗飘飘,英雄尽招。海外天子,来复明朝”的句子。然而,这样的做法虽能广声闻于一时,但时间长了,形势变化了,其作用就会逐次递减,直至接近于零。事实上,到了清末,以青帮为代表的会党就不再提“反清复明”了。值得注意的是,会党的这一转变是与其向黑社会组织演化同步进行的,这一点,值得特别加以警惕。

  三是群众基础。会党成立之初,择人还比较严谨,所以会员素质相对较高。但后来各自开山立堂,为扩大势力,就渐渐地不择良莠,唯人是进,以致许多匪类和青皮也混迹其中。加上会党本身纪律那种独立于主流社会律法之外的“家法”性质,无法对成员进行有效的治理,终使会党沦为黑社会组织。

  地下教会的产生,也有以上这三个方面的基础:

  一是政治基础。这是地下教会产生最主要的基础。十年浩劫使整个中国蒙受了巨大的灾难,天主教也在其中。甚至在文革结束后,在较长一个时期内宗教政策还具有相当程度的“左”的倾向。因此,当地下教会以“维护信仰”和“护教”为号召,就很容易引起一些对教会所受伤害感受深切的教众的共鸣。应该说,早期地下教会在一定程度上确实有自卫护教的意义,只是这种自卫到后来演变为无意义的对抗,成为偏激之举了。

  二是信仰基础。撇开地下教会口号的层层宗教神秘面纱,能够看到他们的信仰其实是建立在“圣教会必胜”的基础上的。如范学淹在其所谓的“十三条”中说:“天主是仁慈的,是无限仁慈的。他不会让爱国会这样长期下去,不会让圣教会长期处在艰难当中。处在爱国会阴影下的人,应当明辨这大是大非的问题。”这种论调曾经起过巩固地盘的作用,但随着环境的改善,其影响也逐渐消失了。

  三是群众基础。地下教会产生时,其基本盘是经历过文革的教众,吃过苦,信心坚定。但近30年过去了,一批老教众纷纷去世,地下教会由于没有地上教会的传教条件,无论是神职培养还是教众人数都面临青黄不接的局面。为此,地下教会广为招人。随之产生了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即由于地下教会整体上处于非主流社会,它与主流社会存在一定的对抗性,这也是它能够存在的一个重要因素。但是,文革结束几十年了,许多新的教众没有经历过那段“教难”时期,对之没有切身的体会,这个问题怎么解决呢?地下教会的一些人员就利用社会上一些人、特别是青少年对社会、尤其是党和政府中存在的腐败现象的不满,来取代曾经的“教难”,这也是由于目前宗教政策事实上的宽松,使地下教会很难有机会从宗教事务上寻找理由的缘故。就这一点而言,地下教会也在与时俱进。也正是因为这个原因,近年来,地下教会越来越表现出非宗教,或者说是在宗教外衣下的政治色彩。为了维护自身的存在,一些地下教会的成员甚至到了“逢政必反”的程度,连当前合情合理的宗教法律法规也不愿遵守的程度,还美其名曰:“天主的律法大于人的律法”。因此,当前地下教会中部分成员与主流社会的对立情绪已经是非理性的了。这批人,在一定的条件下,有转化为暴民、破坏社会稳定的危险,需要加以重视。

  那么,地下教会将往何处去呢?笔者认为,地下教会将不可避免地趋于消亡。

  首先是地下教会存在的自身基础正日益消失。地下教会当初赖以生存的理由无非是“宗教自由”“与教宗共融”“落实教产”等几项而已。几十年来,党和政府对宗教工作一直在进行着探索,已经形成了一整套行之有效的调控办法。教会的产业在不断发还,新的教堂在不断兴建,教众开展合法宗教活动受到法律法规的明令保护。可以说,地下教会的要求或者也是地上教会的要求,从而被公开的地上教会吸纳,或者是已经实现的现实,失去了继续主张的意义。即使是当初由地上教会平凉教区主教马骥发表的、被地下教会一些人目为比范学淹“十三条”影响还大的《我的声明》中的要求,也基本得到了实现。至于地下教会曾经提出的“解散爱国会,加入爱国会的神长非公开忏悔不予接纳”、“重新划分教区,由忠贞主教占据主要教区”等说法,因为地下教会自己也觉得荒谬,这些年已经不见提了。可以说,地下教会存在的基础已经仅限于“与教宗共融”,再核心一点,就是主教叙任权一点上了。然而,地上教会也早已明白了这个道理,现在除少数几位以外,多数的地上教会主教得到了罗马教廷的认可。中国与梵蒂冈虽然时有矛盾,但也一直在进行着谈判。笔者个人认为,最后的结果很可能是采取双方都承认主教人选方才有效的方式,或者仿越南例,由中国教会提出几位人选,由教宗从中择一的方式。一旦如此,那么,地下教会就连最后一点根基也消解殆尽了。

  其次是地下教会存在的社会基础正日益消失。地下教会形成之初,社会上一些人由于对党的不满和对个人生活的失意,对他们保持了同情,有些人甚至抱着“看共产党的好看”的心态纵容地下教会,这在客观上保护了地下教会。但是,改革开放以来的成就,使人民群众的生活得到极大的改善,社会文明程度越来越高,党的执政理念越来越先进,群众虽然对党和政府还有诸多不满意的地方,但他们更不愿意破坏目前安定、富裕的生活,而是希望经济不断发展,生活水平和质量不断提高。因此,他们虽然也会对政府有所批评,甚至言辞激烈,却不会以实际行动支持任何有可能造成社会混乱的事情。地下教会中一些成员因为具有较高的社会地位和收入,也不满意于地下教会的一些过分之举,所谓“地中教会”就是这种形势下的产物。

  而当以上两大基础日渐消失时,地下教会的群众基础的消解也就是情理中事了。

  四、关于天主教地下教会消亡过程的几点看法

  一、地下教会目前已经处于消亡阶段,但这一阶段将维持相当长的一个时期,任何冒进的、试图用行政手段加快这一进程的行为,其效果只能适得其反,任何毕其功于一役的想法都是危险的。

  二、地下教会虽然在整体上已经处于消亡阶段,但是,在特定的时间、地点,在特定条件的作用下,也有可能在一定范围内出现增长的态势,因此不可过于乐观,要始终以小心翼翼的态度来做这项工作。

  三、地下教会的最终消亡取决于中梵建交达成关于中国教会行政的协定。但是,因为地下教会目前已经受到多种社会条件的制约,不会对社会稳定造成有影响的威胁,因此,中梵建交不必受此条件的影响。而且,由于历史惯性,在中梵达成协议后,地下教会还会继续存在一个时期,任何一劳永逸的想法都是过于乐观的。

  四、在地下教会消亡的过程中,部分具有天主教原教旨主义倾向的人有可能进一步把宗教不满情绪和政治不满情绪结合起来,成为宗教极端分子。

  五、当前对天主教地下教会工作中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一是严格执行宗教政策,大力扶持地上教会。对于绝大多数教众而言,能过上正常的宗教生活才是最迫切的需要。因此,要严格按照现有法律法规办事,大力支持中国天主教第七届全国代表大会提出的今后五年的各项工作。主流社会之所以是主流,就在于它能对大多数社会成员产生吸聚力,教众整体作为普罗大众,只要能过上正常的宗教生活,很少有人愿意去做偷偷摸摸的地下教会。
  二是不断优化周边环境,渐进式影响重点地区。对一些地下教会势力较大的地方,如浙江温州、福建长乐、河北保定等,切忌采取激进措施,而要不断优化周边地区的宗教环境,将其纳入综合治理范畴,一点点增强周边地区对重点地区的影响力。同时,要大力发挥当地地上教会的作用,开展丰富多彩、生动活泼的宗教和社会公益活动,逐步消除历史隔阂。
  三是加大打击力度,坚决打击危害社会稳定的违法行为。地下教会的一些成员不甘心消亡的命运,特别是一些怀有个人目的的人有预谋、有计划地挑动教众闹事,以教众为炮灰,从中渔利。对这些人,要在做好解释工作的基础上,坚决予以打击。要做好细致的工作,掌握切实的证据,公开审理,增加透明度,合理合法地给予制裁。要让教众明白,这批人不但是社会的败类,也是教会的蠹虫。对于那些因为思想问题违反了法律却没有达到犯罪程度的人,要以教育帮助为主。特别要注意的是,人的思想转变是个长期的过程,切忌急于求成,希望立竿见影,只要他们不违法犯罪,思想可以任其保留。只要各方面工作到位,宗教环境越来越好,他们早晚有转变的一天,即使顽冥不化,也会被社会和教众所抛弃,正不用外力去越俎代庖。

  会党已在历史中成为一道背影,地下教会也正在逐渐走入历史,从会党的历史轨迹中,我们依稀看到了地下教会的脉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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