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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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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dwar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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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 2001/4/23 下午 06:0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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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認為彌撒中,信友禱文要怎樣才算理想?
小弟以為,若在六項意向中,順著教會的時節,三項由禮儀組、另外三項由關社組編寫就很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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歸一
管理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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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 2001/4/24 下午 01:4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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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發信友禱文可不可以呢?那一位教友有意願希望團體為他祈禱,便出來祈禱,不是更自然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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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dwar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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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 2001/4/24 下午 02: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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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解答這一問題,我們需首先瞭解信友禱文的本質。歸一兄對信友禱文的本質有何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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靚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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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 2001/4/24 下午 02:2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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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解答這一問題,我們需首先瞭解信友禱文的歷史。Edward兄對信友禱文的歷史有何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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歸一
管理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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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 2001/4/24 下午 03:05: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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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於我們是共融的團體,而我們希望透過禱文,讓整個團體都為一些我們關心的事,向天主表達我們關心此事的意向。另一方面,透過信友禱文這個行為標記,加強我們對這些事的關注和關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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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dwar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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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 2001/4/24 下午 06:2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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節錄自:《羅馬彌撒經書總論》,第69-71條。
信友禱詞(Oratio universalis)
69.在「公禱」(oratio universalis)或「信友禱詞」(oratio fidelium)�堙A信友對自己以信德接受了的天主聖言作出回應,並執行他們藉洗禮領受的司祭職務,為眾人的得救向天主呈上祈禱。在有信友參與的彌撒中,通常宜有信友禱詞,好讓大家為聖教會、為執政者、為有各種急需的人、並為全世界人類的得救,同聲祈禱。
70.祈禱意向的順序,通常是:
a)為教會的需要,
b)為政府,和全世界的得救,
c)為遭受各種困難的人,
d)為地方團體。
然而,於某些特殊慶典中,如堅振、婚禮、殯儀等,可按其特殊情況,有更切實的祈禱意向。
71.主祭在自己的座位主持信友禱詞,他以簡短的勸言,邀請信友祈禱,並作禱詞的總結。
所提示的祈禱意向,應精闢、簡潔、自由有度,表達出整個團體的需要。
祈禱意向通常在讀經台或在另一適合位置,由執事或唱經員誦唱,也可由讀經員或另一位信友誦念。
信友站立,於每端祈禱意向後,或以共同的答句,或以靜默的心禱,表達出自己的祈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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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dwar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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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 2001/4/25 上午 10:1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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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弟傾向於認為,自發性的信友禱文,在以下的條件許可下,是可行的:
一、能確保祈禱意向的質素(例如:在教義及倫理上的完整性、意向切合實際情況的需要)
二、可以有秩序地進行
三、感恩祭的時間不會因意向的長度和數量,而過分地被延長。
至於個別弟兄走出來要大家為「自己」祈禱,我看則未必符合信友禱文中「邀請各位為世界代禱」的利他精神。不過,寫張紙仔,交給一位好友,就可以解決問題。
從我個人的經驗來說,信友禱文的確是可以達到增強信友對世界的使命感和一種悲憫的心。例如有一次,在堂區籌備聖週禮儀的過程中,有好幾位兄弟姊妹原來是要應付會考的,他們抽空來幫聖堂固然值得欣賞,但也在心中興起了為他們代禱的意向。這份意向就成了我們堂區在復活主日的信友禱文:
「請為所有正在面對各種考試的人祈禱:近數星期將會有很多學生面對不同的程度的考試,包括中學會考、高級程度試和各種專業試。當中更有不少兄弟姊妹在這聖週禮儀的籌備當中,獻出他們的寶貴時間來侍奉天主。求主眷顧指引他們的子女,並賜他們充份而有效地複習、在考試中能抑賴主的大能幫助而獲得理想的成績。不只在聖堂,也能在同學和眾人之中,將光榮歸於天主。為此我們同聲祈禱。」
長是長了一點,但偶爾為之,相信也是無傷大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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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dwar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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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 2001/4/25 上午 10:25: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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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瞭解信友禱文的本質,是否就需要瞭解信友禱文的歷史呢?例如:我不很瞭解手提電話的歷史,但我對手上這部電話的應用,仍是有一定掌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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歸一
管理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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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 2001/4/25 下午 12:28: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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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dward,你提出的三點,我在信仰角度,好有懷疑。
(1)質素問題。什麼才叫做有質素。如果有一位教友爸爸過身,他出來希望大家為自己的爸爸祈禱,但係好傷心,講到語無倫次,是否不合格呢?誰來決定誰的質素呢?現在按禮儀書讀出來的祈禱,死氣沉沉,難到就有質素嗎?
(2)長短問題。為什麼長就一定唔得,點解我們參與主的祭獻,咁怕長呢?這種心態應該接受還是戒除。
(3)秩序問題。為什麼要咁有秩序呢?無秩序有什麼問題呢?現在的彌撒好有秩序,由一個人讀所有的信友禱文,但是能帶出這種感覺呢?
正如Edward提到這個信友禱文,我覺得好好,而且應該多加推廣,因為如果教友都有機會表達自己的心聲,可以增加大家對彌撒的參與感,同時又可以增加團體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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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dwar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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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 2001/4/25 下午 06:4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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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歸一君所提出的三點,小弟作出以下的回覆:
一、對於信友禱文的「質素」,小弟在剛才所舉的例子中,已見說明。我們向天主祈禱,固然是應該是心靈真誠的與天主交談。然而教會的禮儀雖是祈禱,卻不是「私」禱。我們在自己的房間關上門後,對天主說甚麼也無妨。但教會的禮儀卻應情、理、及感官上都合符信德和倫理的規範。若有人因為極度的悲傷或憤怒而出言不遜,甚至是在教眾跟前詛咒天主、褻瀆聖體、或對神職人員動武的話,那就是太過火了。基本上我會同情當時人的心理狀況,但卻絕對不會將上述的行為視為一種合理的情緒表達。有人因為無知而在禮儀中說錯了話,不論是與常識、生活事實、或與教會訓導不符,我都不會介意。但若我是本堂神父的話,我會盡量避免這些情況發生。
二、我所謂的「過份地延長」感恩祭的時間,是的確有這種可能。當然,何謂「過份地」延長,在很多時候要視乎舉行彌撒團體的習慣和感受而定。「長」的感恩祭亦未必一定是「好」的。同時,若信友禱文的時間若被延長至與彌撒的其他部分不成比例的話,同樣也不是一件值得鼓勵的事。小弟以為:信友禱文的意向以精簡為佳。不然,則大有給人一種「替」信友們祈禱,而非「邀請」信友們祈禱的感覺。至於信友禱文的意向太多(例如比較極端一點,二十項或五十項吧),則容易使意向的內容偏向個人化,從而失卻了信友禱文的意義了。彌撒的長短,小弟覺得並不是太有所謂。最重要的,是不要給自己一種「自己的時間給浪費了」的感覺。
三、彌撒是耶穌所建立、教會公定朝拜天主的禮儀,有秩序地舉行是必須的。正如聖保祿宗徒所指出的:「一切都得按規矩照秩序而行。」(格前十四40)
四、多謝歸一兄對小弟禱文的讚賞。希望你繼續為我祈禱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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歸一
管理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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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 2001/4/26 上午 11:42: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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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我的意見和Edward的其實沒有本質上的分別,但是在實際上有不同的取向。自由參與信友禱文可能會引導致一些所謂的混亂、太長、沒有質素等等,但是能夠讓教友把自己的意願自由地表達,我覺得這個代價是值得的。尤其是在今天的彌撒禮儀中,我們的問題不在於沒有秩序,而是過份守秩序,以致很僵化。如果一個彌撒,沒有了共融的感覺,就算程序做得幾完美,都是沒有意義的。
許多教友抱怨彌撒長,但是教研中心的彌撒是一小時半,港大利瑪竇宿舍的彌撒是兩小時,信仰生活互動坊上星期的彌撒是兩小時四十五分鐘,各自的參與者都沒有抱怨,反而很熱情投入,尤其是利瑪竇宿舍的彌撒,真是叫人大開眼界,可以讓我們好好反省禮儀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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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dwar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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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 2001/4/26 下午 12:15: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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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請求歸一兄總結一下上述這些彌撒中心的禮儀,你會認為該些彌撒有何特色呢?抱怨的人,會否已選擇去了其他地方參與彌撒?這些團體的彌撒,會否因為自身的一些特質而具備某種「選擇性」(selectivity),從而失卻了它應有的「大公性」(catholicity)?
在中世紀的時候,光榮頌加上信經,往往就要一個小時了。當然,你可以說,禮儀中的每一個字的音節(syllable)都意義深長,值得用「melismatic」的方式唱它一個二十至三十秒、幫助你做默想、沉思天主的偉大。
你會參加這些彌撒嗎?你選擇參加或不參加的決定當中,有多少成份是你的個人喜好?
小弟就會比較重視共融的現實多於共融的感覺了。共融的感覺,你可以在平時的信仰聚會、甚至自己個人的祈禱中獲得。有人認為要唱天主經時手牽手、互祝平安時要大家在團體中「搞失散」才算是共融,小弟卻以為:加強共融的最佳方法是增加教友們對信仰的認識、醒覺和肯定自己對主的臨在於聖體聖事、聖言、信友的聚會、和有急切弟兄姊妹身上的這份信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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歸一
管理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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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 2001/4/26 下午 12:3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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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的彌撒都是符合教會要求的彌撒,所以沒有失去大公性的問題。至於個人選擇的問題,我想問,誰去彌撒沒有經過選擇呢?問題是選擇有幾多。至於說共融的現實,我不覺得由信友自發祈禱就沒有了共融的現實,甚至可以說,共融的感覺正好可以增加共融的現實。
正如EDWARD你指出中世紀的彌撒的情況,我們今天不會做,其實這也是一種選擇。既然我們可以選擇時,為什麼選擇自發信友禱文是那麼大不了的事情呢?
我關注的主要是禮儀主義的傾向,就是說,把禮儀的重心放在做禮儀上,而不在團體的共融上,EDWARD你提到的共融的現實,好容易就會變成了只重視行動的合規與否,而忽略了當中應有的感情和信仰。我想指出的是傾向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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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dwar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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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 2001/4/26 下午 07:59: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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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禮儀」是在「團體共融」的背景下舉行的,是團體表達其共融的一種顯著的方式。禮儀作為一種有形可見的標記,它所表現的共融,並不只是某某小團體的共融,而是普世教會的共融。這種共融有其「當下這兒這班人」的一面,但同時又有其普世的、貫通古今的奧秘的一面。
為沒有意識的參與者,秩序容易使禮儀僵化,但同樣的秩序,卻可以為有意識的人提供一個基礎,從而進入聖事奧秘的堂奧,從而領略更深層次、更根本的共融。
小弟堂區的禮儀,問題不是在於太有秩序,而是太沒有秩序了。當參與禮儀教友的心理和情緒,經年累月地被神父和(所謂的)禮儀策劃者隨意操縱和擺弄,參與禮儀的心靈失去了內在的自由,而成了一種奴隸性的服從。團體的感性流露,成了個體理智追求天主的障礙。對信仰的堅固知識的追求,被趨於分心的、媚俗的、嘩眾取寵的安排所嘲弄。這一切,都無不使小弟的信仰和靈修生活,持續地面對著嚴重的危機。
單求情緒和心理上的滿足,使當下的教友滿足於現狀、掩飾和忽略了自身團體在根本上的、認知和意識上的欠缺。清醒的靈魂,在這種環境下,受的只有懲罰,沒有賞報,且令追求信仰的心靈,在靈修生活上,長期處於神枯的狀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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迷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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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 2001/4/27 上午 12: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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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dward 兄,本人最近亦曾參與將軍澳堂區的禮儀活動,發現安排上「有別於」其他堂區,但未見有你所提及的「問題」,未知是我了解未深,抑或是覺得有問題的兄弟已離開走遠?我認為你的「指控」似乎很嚴重,語氣用字亦相當重,可否詳述說明之,這堂區那方面的安排令信徒信仰生活產生如此嚴重負面的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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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dwar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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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 2001/4/27 上午 08:2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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閣下所曾參與過敝堂的,是那一天的禮儀?
有關此問題,容小弟在新題中探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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歸一
管理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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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 2001/4/27 上午 11:52: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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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許是出於對禮儀的熟悉,所以Edward特別重視禮儀的嚴格,並由這種嚴格執行帶出來的莊嚴美。我個人就比較注重這個活生生的團體中,大家如何感受禮儀所帶出來的愛。如果禮儀做得好好,信友禱文寫得好完美、讀得好完美,但是各人都沒有被觸動到心靈的,我覺得意義不大。尤其要注意的是,我們現在討論的是信友禱文,而不是其他禮儀的部份,而我覺得信友禱文部份是值得開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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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dwar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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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 2001/4/27 下午 05:0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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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哈,其實我在原則上並不反對自發性的信友禱文,只不過是強調了它的限制罷了。在討論的過程中,竟談到了「秩序」這個老大的問題,也是我所始料不及的。
即使信友禱文的杜撰全由神職人員來負責又如何?也不能確保它們的質素會有保證。但在責任的層面上,不論他指派一人還是一班人來寫、或讀、或天才表演信友禱文,神職人員最終是要為其所舉行的禮儀負責的。
儀節的莊嚴與愛及共融,也不是互斥的。關鍵在於:前者是看得見而後者是無形的。正如對美麗事物的批評一樣,人總是對看得見的東西﹝包括「秩序」﹞抱有「內在美」的要求:禮儀也是一樣。當愛及共融是看得見的時候,人們亦開始質疑其真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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歸一
管理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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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 2001/4/30 上午 11:23: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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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是權衡的問題。舉一個極端的例子來說:聖體是共融的標記,所以主禮的神父有責任只讓教友領聖體,為免發生不是教友領聖體的情況,所以神父要求所有參與彌撒的人,帶領洗紙進場,在領聖體時出示領洗紙。我們不能說這種做法不對,但是權衡到牧民與危機之間的關係,我們不會這樣做而已。故此,我還是說,讓教友自由出來表達禱文,其意義更佳,而風險可以容忍。如果凡事都偏重要責任權限秩序,形式本身已經摧毀其可能表達的內在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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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dwar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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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 2001/5/1 上午 08:3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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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年前,在一些信仰團體(由大學生至堂區青年團體都有)的彌撒中,小弟也曾嘗試為他們的彌撒引入自發性的信友禱文。當然,好的感覺是不少,這視乎團體本身的信仰深度和靈修生活;然而,一塌糊塗、各項意向「剌耳」(所謂的「piarum aurium offensiva」或「propositio male sonans」)的情況亦屢有發生。問題不單是在於剌耳的意向,而是在於很多人的信仰根底不深,不覺得是甚麼問題。
公共祈禱作為反映教會整體信仰的一種方式,必然會受到各種形式規限。有些風險可以容忍,但另外一些能導致難以挽回的結果。若從實際的牧民考慮說,我甚至會認為:一名非天主教徒誤領聖體所做成的傷害,往往會比一名在婚禮中的信友禱文中說出:「求主早日廢除教會中不可離婚的規定,使天下男女都可以互相自由戀愛」、「求主早日使同性相愛的男人和女人,也能在這間聖堂中領受婚配聖事」輕微得多。
同樣的情況也不是沒有可能,有些政治上的激進分子可以在信友禱文中要祈求某些高官辭職或落台;同樣,那些高官又可以求主早日鏟除那些政治的激進分子。當你容許時,各類型的意識型態、甚或互相矛盾的意向也可以擁現在主的餐桌前。What the law allows, it also encourages,初期的格林多教會自由無比,在使徒時代,保祿已給他們強調了「神恩」也得遵守教會內既定的秩序;然而在使徒之後,格林多人甚至連自己的主教也試過推翻!但事情最後還不是由教宗解決?「你們不聽從我們的話,將後悔莫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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歸一
管理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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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 2001/5/1 上午 09:1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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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這正正是把問題推至極點的假設,而我們是否為了這個假設而放棄讓教友參與呢?在今天的情況,非教友領聖體的機會遠比在信友禱文胡言亂語的機會為高,所以從防犯的角度來看,檢考領聖體的身份,應該要比按規矩發信友禱文為重。
我在教研中心參與彌撒共七年,只是試過一次有人胡言亂語,我想這個經驗都值得參考。
至於禱文的質素,我覺得只要參與者是誠心的話,內容不是一個關鍵。既然我們未說出來時,天主就已經聆聽到,我們又何苦這麼關注其內容呢?尤其是過份注重內容,往往引致重知識,講技巧,而不是真心呼求上主了。
再下去,這不是一個絕對的評價,我們也不是靈恩派,整個崇拜都是隨意發言,只是其中一個很少的環節,讓教友表達心聲,都唯恐有亂,這是一個怎樣的教友團體。這還不是權威主義?為了禮儀推行得圓滿而封殺教友的參與,還覺得這樣才能是共融的標記,是否合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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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dwar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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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 2001/5/1 上午 11:39: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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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只是誠心的話,內容就不是一個關鍵?小弟就認為在私禱中,你對天主說甚麼要求甚麼都可以。但在公眾的祈禱中,內容不可能不是一個關鍵。你在個人祈禱中可以向天主祈求:「求主使我追求某某小姐成功!」,但放在信友禱文中的「context」就很不適合了。若這一意向被你在場的情敵聽到,也舉出這個意向的話;又或你要追求的那位女士也舉出了這個意向:「求主賜我勇氣,使我斷然地拒絕他!」你叫教友們該回應哪一位的禱告呢?這樣的禮儀會變成怎樣的禮儀呢?
「過份重視」的任何事物,對任何東西都沒有好處。是否重視知識和技巧就不是真心呢?答案並不一定,因為一個人的誠意與他所用的知識和技巧沒有必然關係。我只想指出,正是你對知識和技巧的重視,顯示出你對禮儀的尊重。
教友個人的心聲,未必一定要在禮儀中「LIVE」地反映,才算是共融。一般較為小組的教友聚會,不也能表達出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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歸一
管理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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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 2001/5/1 下午 05:5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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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dward,你先回答我權衡的問題才處理誠心的問題,而且你提出的誠心問題,又回到可能性一點上。我明白你好擔心禮儀變得混亂,但是我看不出有多大的機會發生這個情況。
雖然我一直都好主張讓教友自由參與禱文,其實我知道正在進行一場沒有意義的爭辯,因為(1)沒有多少神父會這樣做;(2)沒有多少教友會肯做。老實說,更嚴重的問題是教友根本就不會出來祈禱。
雖然如此,我覺得如果能夠讓教友有機會出來祈禱,其實是有助於教友的信仰成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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歸一
管理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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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 2001/5/3 上午 11:37: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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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說下去,教友所讀的信友禱文如何離譜,都及不上不少神父讀道是那麼大影響力。如果咁擔心信友禱文的內容問題,不如先要神父好好改善自己的講道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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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issi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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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 2001/5/3 下午 03:22: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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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講道能力"真的很難攪 - 有些人要sophistication(像我),有些人要通俗(大部份人)。你叫神父相就?他顧的哥來失嫂意,所以"跟"神父,真是有得"揀"的,雖然教會"當然"地不主張,但屬靈氣質真的人人不同呀!
如果你堂區神父"夾"你,那就恭喜你,不然也是正常的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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