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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gnatiu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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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 2006/2/17 上午 08:12: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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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座禮儀聖事部部長阿林澤樞機主教談新慕道者團體及教會禮儀規則
(梵蒂岡電臺訊)聖座禮儀聖事部最近一期的官方刊物《消息》(Notitiae),曾刊登了教宗本篤十六世今年元月十二日在梵蒂岡向來自世界各地的“新慕道者團體”代表約一萬人講話的內容,以及去年十二月禮儀聖事部以教宗名義寫給這個教會內部的團體的一封信。關於這兩個文件,本台向聖座禮儀聖事部部長阿林澤樞機主教請教幾個問題。
問:請問阿林澤樞機主教,這兩個文件在談什麼?
答:關於這些文件,最好是讀一讀教宗的講話。這篇講話我們刊登在本禮儀聖事部最新一期、也就是十一月十二月份這一期的《消息》刊物中。此地我不讀出教宗的整篇講話,僅提及與禮儀有關的部分。那是一次愉快的會晤,教宗降福了許多整裝待發、前往外地傳教的新慕道者團體家庭。教宗在講話中提到的相關問題,我現在讀出來:“有關傳播福音時禮儀、尤其是彌撒聖祭的重要性,我之前的幾位教宗已經多次明示,而你們的長久經驗也足以肯定在禮儀中所舉行的基督奧跡的核心地位,那是建立活潑與有�琱萿滌繴�信徒團體所不可或缺和絕好的途徑”。教宗繼續說:“正是為了幫助新慕道者團體在與全體天主子民的共融中,其傳播福音的行動更具深入,最近聖座禮儀聖事部以我的名義給你們頒佈某些有關舉行彌撒聖祭的規則。在上主的僕人先教宗若望保祿二世給以的一段體驗時期後,我相信這些取自教會所批准的禮儀書籍的規則必將受到你們仔細的遵守”。
問:阿林澤樞機主教,請談一談這些指示的內容…
答:二零零五年十二月一日,我們這個聖部在經過至少兩年的許多交談之後,寫了一封兩頁的信給新慕道者團體的負責人,我現在僅說出內容大要:“在舉行彌撒聖祭時,新慕道者團體將接受並遵循教會所批准的禮儀書籍規定,絕不有所增損”。這就是基本原則。遵循教會所批准的禮儀書籍的規定,不增加,也不削減。其他的都是細節,其中有六點比較明確,是為了答復新慕道者團體有關舉行彌撒所提出的某些要求。
第一點:有關星期六傍晚舉行彌撒的事:星期主日是上主的日子,教宗決定,新慕道者團體每個月至少一個主日必須參與本堂區團體的彌撒。至於其他三個星期,每個教區內的新慕道者團體必須與當地的主教商談。
第二點:彌撒讀經之前可以有訓誡之言,但必須簡短。在始終由司鐸或執事所發表的講道之前,偶而亦可發言,但必須簡短,不可有講道的形式。
第三點:有關互行平安禮:准許新慕道者團體使用已經授予他們的特許,即准以在奉獻禮之前互行平安禮,直到有新的規定為止。
第四點:有關領聖體的方式:給新慕道者團體以不超過兩年的過渡時期,為從這個團體內盛行的領聖體方式過渡到整個教會正常的領聖體方式。
第五點:新慕道者團體也應該使用彌撒經書裡面其他的感恩經,而不僅僅採用第二式的感恩經。
第六點:總而言之,新慕道者團體在舉行彌撒聖祭時,必須遵照教會所批准的禮儀經書,留意以上所宣示的特定事物。這就是那封信函的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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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dwar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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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 2006/2/17 上午 09:07: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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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該使用彌撒經書裡面其他的感恩經,而不僅僅採用第二式的感恩經。"
For my experience, even at our parishes in HK, only EP II & III are used. I & IV - nearly NEVER used.
Even if "imbued" with the spirit of liturgical reform, we are still confronted with much strange ideologies which hinder us to embrace the "whole" richness of liturg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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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ed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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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 2006/2/17 上午 10:26: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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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ut what is the reason for not using EP I & IV ? What s wrong with these prayer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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靚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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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 2006/2/17 上午 11:5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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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接觸的神父大多認為第一式太長.
第四式其實很美,但因有其獨有的頌謝詞,所以不可在有專用頌謝詞的日子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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