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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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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ec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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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 2006/3/23 下午 03:3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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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皇皇聖體(PANGE LINGUA) 的第一至四節?
可以唱其他聖體歌曲嗎?
我堂區的英文主的晚餐, 每年都不唱PANGE LINGUA這聖歌的.
請問這PANGE LINGUA有沒有英文版本供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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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dwar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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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 2006/3/23 下午 06:38: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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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施姐:
一、若按照禮規,聖週四「主的晚餐」感恩祭恭移聖體時所唱的歌詠,可以是〈皇皇聖體〉(Pange Lingua),亦可以是另一首聖體歌詠。
二、聖多瑪斯所填詞的此首名曲,有眾多不同的英文譯本。例如這篇。
三、反而妳帶出了更深遠的禮儀和神學問題:同一堂區內的中文團體和英文團體,究竟是一個團體抑或兩個團體?按理,每堂區在聖週四只應舉行一台彌撒(即「主的晚餐」感恩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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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ec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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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 2006/3/24 上午 09:47: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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哇, 愛德華兄弟的話的確很有刺激性 - 我堂區在聖周四有三台主的晚餐 - 兩中一英.
若真的說英文不同中文, 那麼, 那兩台中文這問題也好難處理 - 說甚麼, 也是同一堂區的一個中文團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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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ec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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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 2006/3/24 上午 09:5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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靓仔哥哥請在下週為我們堂區'處理'一下這個'騎俚'問題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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靚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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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 2006/3/24 下午 02:1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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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施姐,
不要這麼緊張啦,愛德華兄是說"按理",但按"規"是可以的.
"where pastoral reasons urge it, the local Ordinary may premit another Mass to be celebrated in churches and chapels in the evening and even, in case of real need, in the morning, but in this latter case only for the sake of those faithful who canot in any way take part at the evening Mass.
兩個操不同語言的群體,應可以看成兩個"communities",我們不可以乏略有些堂區是很大的,如每個堂區只舉行一堂彌撒,就有很多人無法參與當日的禮儀.
community一詞可以有多方理解,一個教區也可以說是一個community.
就如一些堂區是有"副堂"的,硬要將他們說成是一個"community", 有時是說不過去的.
聖吳國盛小堂與聖斯德望,聖安多尼與上智之座等都是.
又如整個大嶼山連坪州洲都是同一個主顯堂區,從大澳到梅窩參與主的晚餐,完了返到屋企要幾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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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dwar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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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 2006/3/24 下午 11:14: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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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靚仔兄所引述禮規的原文:
Ubi ratio pastoralis id postulet, loci Ordinarius alterum Missam in ecclesiis et oratoriis permittere poterit, horis vespertinis celebrandam ...
而教區出版的《聖週禮儀》則作如此陳述:
「為了強調只有一個基督、一個祭獻、一個教會,因此,今晚每個堂區只可舉行一次感恩祭。(有牧民需要而獲主教特准者不在此列。)」
那麼:
一、若某堂區在聖周四傍晚,在同一聖堂內舉行多於一台「主的晚餐」感恩祭,是否須事先得到主教特准?
二、不同族群的「語言」,應否構成聖周禮儀原則的妥協?不同語言的人士共同參與一台彌撒,不更可以表達教會超越語言的「共融」嗎?
三、此類禮儀原則的妥協,是否亦可同樣適用於聖周六的夜間慶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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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m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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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 2006/3/25 上午 12:2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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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神父人數減少,堂區合併是大勢所趨。合併後,一間聖堂容納不了那麼多教友,多開幾場是合情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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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dwar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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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 2006/3/26 下午 06:1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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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是在於:施施姐堂區的情況,是否足以構成此一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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靚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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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 2006/3/26 下午 08:5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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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德華:
我想主教的特准可以是"持續"的准許,意即如情形持續,特准繼續有效的方式施行.
你的問題確實是可以考慮的,但問題是是否可以真正達到共融的效果吧了.
方式可以是禮儀以雙語,甚至三語舉行.但這會使原已很長的禮儀更長.偶一為之可能不會太介意,但年年如是,可能那反效果(想共融,但卻帶來爭執)更大.
另一方式是以拉丁文舉行.只有少數三幾人知在做甚麼,如果是由教宗主持,我肯定可以達到堂區共融的目的,但如由堂區主任去主持的話,我可以肯定,帶來的爭執肯定大過想達到的共融.
這就是牧民的現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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靚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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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 2006/3/26 下午 09:0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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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禮儀原則的妥協多的是,這又有甚麼奇怪的?
嬰兒的入門聖事分拆舉行就已經是.之後堅振的次序和聖體對調就更不用說.
又或我們曾討論過的聖周五送/領聖體的問題,這些不都是禮儀原則的妥協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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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ec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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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 2006/3/27 上午 09:4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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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白EDWARD所指的妥協.
母堂和小堂各有一場中文主的晚餐, 除非因為人滿之患, 應該盡量為牧民理由而合併, 原因是每年都很難找人來輔三堂周四晚的禮儀, 特別是在職的弟兄姐妹們, 真的有很大壓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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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m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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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 2006/3/27 上午 10:1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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靚仔:
你說:「之後堅振的次序和聖體對調就更不用說。」
以前的次序是怎樣?理由是甚麼?我有興趣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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靚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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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 2006/3/27 上午 11:4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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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施姐
妳的理由好像幾特別,你認為要幾多人輔彌撒才叫夠?
我就去過沒有輔祭,或"當"是有一個輔祭的復活節晚間禮儀,有問題嗎?我不認為有.
少了輔祭就會影響了禮儀的莊嚴性嗎?我認為不會.
我不是看輕輔祭的職務,而是最重要的不是這些.
而是我們的團體有否以心神與真理去朝拜他!
有時是人不願去做時,就有他的藉口.
聖周四的歌詠團難找人嗎?
來教堂的人少過主日嗎?
為何只是輔祭難找,有壓力,很難理解.
我們有很多迷思的,例如小童輔祭的迷思,大禮彌撒要大群輔祭的迷思等.
另一很有趣的現象,從前的教會是小童做讀經員,大人做輔祭的,現在卻是相反.
小童讀經的原因是無音響設備的年代,男童的聲比男人的清晰響亮,較適合讀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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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ec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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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 2006/3/27 下午 12:39: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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哦呀, 不止輔祭, 是我沒說清楚 - 其實歌詠團出席人數也少, 讀經員也難找哩.
聖周一年才一次, 也這麼難, 的確沒甚麼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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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dwar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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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 2006/3/27 下午 01:5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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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
在比較新的堂區,聖週禮儀在教友的心目中,可算是一年當中最隆重的禮儀。但在一些較悠久的堂區,聖週四只是一台較特別的彌撒,而聖週六則算是復活主日的`提前彌撒'。
禮儀原則往往是相對的,但所有人均有遵守禮規的責任。因此,我的首要考慮是從法規著眼。當法規給予調節的空間時,才以各項`原則'來取捨。
為何`入門聖事'必須是三合一,才是最理想呢?是否一項事物,當適用於成人時,就同時適用於孩童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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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dwar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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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 2006/3/27 下午 02:07: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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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者在施施姐的堂區,聖週適逢悠長的外遊時節,找人幫手就倍感困難了?
至於隆重的彌撒需要較多的輔禮人員,這也是禮規所指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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靚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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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 2006/3/27 下午 03:16: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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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dward指的禮規出於何典?
我只找到GIRM115: 有會眾之彌撒(Missa cum populo)是指有信友們在場參與的彌撒。在可能範圍內,尤其是在主日與法定節日上,宜以歌唱方式舉行這樣的彌撒,並有相當數目的輔禮人員 。但若不歌唱,並只有一位輔禮人員時,仍可舉行。
如是共祭,則208也適用: 若無執事輔禮,其職務則由其他共祭者代行。若無其他輔禮人員輔禮,可委任稱職的信友輔禮;否則由其他共祭者分擔。
要"更多"的輔禮人員的規定是在那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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靚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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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 2006/3/27 下午 03:3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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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入門"本身已反應了時序,我不嚴重反對為嬰兒分拆舉行三件聖事,但最少也應順序舉行.
引教宗保祿六世所頒布的《堅振聖事宗座憲令 Divinæ consortium naturæ》:「信友在聖洗聖事中重生,賴堅振聖事得以堅強,最後在感恩禮(祭宴)中獲得永生食糧的滋養 」,強調了感恩聖事在入門聖事中的最後位置,其完滿地共融的標記性。
訂婚,結婚,洞房是家嫂"入門"的正常程序嘛,攪亂次序就不好啦!(一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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靚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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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 2006/3/27 下午 03:3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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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施姐,
你們據聞有成九十幾個讀經員,也難找到人當值?不是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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靚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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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 2006/3/27 下午 03:4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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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天主教會的東方禮教會一直都是三合一地為嬰孩舉行入門聖事,也不見得有甚麼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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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m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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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 2006/3/27 下午 04:12: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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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堅振聖事宗座憲令》寫得那麼清楚,為甚麼後來把次序改變?成人領洗是三合一,次序如何都「方便」,為甚麼不依從《堅振聖事宗座憲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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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m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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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 2006/3/27 下午 04:1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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靚仔:
你說:「你們據聞有成九十幾個讀經員,也難找到人當值?不是吧! 」
這個現象在行為心理學中叫"diffusion of responsibility",即你以為我會做,我以為他會做,於是很多人可以做但沒有人真的做。
常見例子是街頭發生罪案,很多路人看見,但人人都假設別人會報警,自己毋須去做。結果,沒有一個人去報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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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dwar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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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 2006/3/27 下午 11:55: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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靚仔兄:
據一九八八年聖禮部的《De festis paschalibus praeparandis et celebrandis》:
41. Ad celebrationem Tridui paschalis rite peragendam requiritur numerus congruus ministrorum et ministrantium, qui sedulo instructi esse debent de iis quae ab ipsis agenda sunt.
在如逾越節三日慶典的隆重而豐富的禮儀中,若「congruus」不包含「較多」的意義,則我想不到怎樣才在「數目」上「相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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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ec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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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 2006/3/28 上午 09:4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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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數多是多, 正正是 '不患寡而患不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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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li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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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 2006/3/28 上午 10:4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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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罷Cecil堂區有這麼多讀經員也難找人在主的晚餐讀經, 真令人愕然! 不過, 我的聖堂也是很難找人出席主的晚餐禮儀。 原因很簡單 —— 未放工! 即使放了工, 也未必趕及8:00/8:30 準時到聖堂;而且﹐沒多少人能肯定當晚老細一定放你走﹐誰人敢承擔這任務呢? 答應了來﹐郤來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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