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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內容

Ignatius


Posted -
2006/4/2 下午 05:41:25

聖狄思瑪斯(St. Dismas)

許達士

四旬期是我們更深入的默想耶穌的受難和死亡的時期,我們清楚地知道,當耶穌被處死於十字架時,祂被釘於兩個凶犯的中間,一個在右邊,另一個在左邊。我們可在路加福音中發現:「懸掛著的凶犯中,有一個侮辱耶穌說:『你不是默西亞嗎﹖救救你自己和我們吧!』另一個凶犯應聲責斥他說:『你既然受同樣的刑罰,連天主你都不怕嗎?這對我們是理所當然的,因為我們所受的,正配我們所行的;但是,這個人從未做過什麼不正當的事。』隨後說:『耶穌,當你來為王時,請你記念我!』耶穌給他說:『我實在告訴你:今天你就要與我一同在樂園裏。』(路二13:39-43)。而瑪竇記載:「同衪一起被釘在十字架上的強盜,也這樣譏笑衪。」(瑪27:44)。

在此章節裡可發現,主耶穌並不是單獨一個人被釘於十字架。據考證,這個描述完全符合當時羅馬人以十字架處罰罪犯的習俗。那和耶穌一起被處死的兩個凶犯應該不是一般的罪犯,而是來自某個極端革命性的團體,他們以暴力的方式抗拒羅馬政權,因為當時只有這種罪行才會被處以十字架的死刑。耶穌就是因為同樣的理由被猶太領袖所控告的,因為他坦承自己是猶太人的國王,冒犯了羅馬政權的代表–比拉多。這理由導致他被釘於十字架的處分。在這兩名凶犯中,其中一名加入侮辱褻瀆主耶穌的士兵行列,另一名不但承認自己的罪過並且祈求耶穌記得他,他的罪雖使他不配存留在世界上,但他認罪悔改的態度卻使他配得進入永遠的樂園裡。按教會傳統的說法,這位幸運而得到罪之赦的凶犯就是聖狄思瑪斯(St. Dismas)。在不同的古老書籍他有不同的名字:Gesmas。

狄思瑪斯(Dismas)這一字來自希臘文,意思是「落日」或「死亡」。聖經四部福音中雖未曾提及這個名字,但在初期教會時代卻流傳著一個未經證實的故事。據說,當聖家因受到黑落德的威脅要殺害小耶穌而逃逸到埃及時,途中遇到兩名強盜,Dismas(狄思瑪斯)和Gestas。在狄思瑪斯的努力說服下,Gestas 終於放棄搶劫傷害他們,逃難中的聖家因而倖免於難。為表達出他們的感恩,聖母便向狄思瑪斯說:「天主將以他的右手支持你並赦免你的罪過。」小耶穌隨即說道:「母親,三十年後猶太人將把我釘於十字架,那時,這兩名強盜也將一同被處死,狄思瑪斯在我右邊,而Gestas在我左邊。那天過後,狄思瑪斯將和我一起進入樂園裡。」

教會於三月二十五日紀念這位悔改的凶犯。在紀念聖狄思瑪斯的同時,我們也要加深對天主的信仰。天主雖然憎恨人的罪,但祂卻憐憫罪人。信仰告訴我們,人的罪無法超越或毀滅天主對人的愛,祂的愛永無休止。但罪人要懂得一件事,即是悔改。聖狄思瑪斯在他生命最末的那一刻,承認並痛悔自己的罪過。因此,他直接被耶穌本人奉為聖人,享受天上永遠的福樂:「今天你就要與我一同在樂園裏。」(路23:43)。

自從中世紀以來,這位悔改的凶犯就成為悔改的盜賊和獄囚的主保。在希臘和俄羅斯的東正教禮儀中,在領聖體前,不斷重複狄思瑪斯在十字架上向耶穌所說的話:「主,迎接我參與你神聖的晚宴;主,在你樂園中請記得我!」

我相信,沒有一個人能抬頭挺胸充滿自信地宣稱自己無罪。我們都是需要天主慈悲憐憫的罪人。我們都需要不斷地悔改,需要不斷地痛改前非。我們祈求這位懂得悔改的聖人為我們祈禱,為能在這神聖的四旬期內革新自己。亞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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