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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區域 > 神學 > 信理與神學 > 請問「尼西亞信經」--- 赦罪的聖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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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內容

獨立思考


Posted -
2005/5/6 上午 12:28:45

請問「尼西亞信經」當中,「我承認赦罪的聖洗,只有一個。」這一句是根據於聖經的哪一處?即是聖經哪一處講聖洗能赦罪?

michaelwan


Posted -
2005/5/10 上午 02:08:34

其实我也不清楚,….. 这个圣洗会是指"圣神"的洗礼吗?因为只有圣神才能触动人心,悔改或赞美。
我很希望天主教外的基督教弟兄姐妹能大胆亲身体验在天主教的区别。如果真心的要追随主基督。
天主教很传统?刻板?那是世人要追求潮流的心态吧?偏离耶稣?拜偶像?
我很肯定的宣告﹕我在天主教会里,以确认天父、圣子、圣神是三位一体的唯一真神。一切的圣事,圣人,圣母,高挂的十字耶稣苦架都是让我更走向天父那里。没有所谓拜圣母为神,祭拜偶像(十字架)。

edward


Posted -
2005/5/14 上午 02:18:56

小弟所記得的章節,聖伯多祿宗徒的第一篇講道詞後的呼籲:「你們悔改罷!你們每人要以耶穌基督的名字受洗,好赦免你們的罪過,並領受聖神的恩惠。」(宗二38)

獨立思考


Posted -
2005/5/14 上午 02:38:21

悔改和受洗歸入基督,罪就得赦,這不是說「聖洗能赦罪」啊!
使罪得赦的基楚是「悔改」,而不是受洗。
正如馬爾谷福音16:16
「信而受洗的必要得救;但不信的必被判罪。」
要信了然後受洗的就得救,但這裡不是說不受洗的被判罪,這裡是說不信的必被判罪。

edward


Posted -
2005/5/14 上午 11:42:07

獨思兄:

然而,宗徒大事錄(二二16)中,保祿亦對皈依的亞納尼雅說:「起來領洗,呼求祂的名,洗除你的罪惡吧!」。這位宗徒在致羅馬人書信(六4-5)中,亦指出我們「藉著洗禮」與基督的死亡和復活的生命結合,因而得以度新生命。在迦拉達書(三27)中,他亦表示,「凡領了洗歸於基督的」,就是穿上了基督,「照創造他者的肖像而得到了更新」(哥三9-10),且成為「具有真實正義和聖善的新人」(弗四24)。

在致弟鐸書(三5)中,宗徒更明確地指明:「祂救了我們,並不是由於我們本著義德所立的功勞,而是由於祂的憐憫,藉著聖神所施行的重生和更新的洗禮,救了我們」。由此可見,依照宗徒的教訓,人領受新生命的恩寵,的確是歸因於洗禮。

在這裡我們需要強調:根據天主教會的訓導,人得救首要是由於天主的恩寵。在成人身上,信德的服從是恩寵的效果。而信德的服從,包括了接受洗禮的意願──接受洗禮所賦予聖化恩寵效果:分享及進入基督的生命、加入教會、滌除罪過。

由此可見,信德和它所要求的悔改和皈依,是得救的必要條件。但同一的信德,亦要求基督徒藉著領受洗禮,加入教會,得到罪過的赦免。

初期教會的宗徒信經有言:「我信聖而公教會、諸聖的相通、罪過的赦免……」(Credo … sanctam ecclesiam catholicam, sanctorum communionem, remissionem peccatorum …)。教會的傳統,是將「加入教會」、「共融」、「罪赦」看成具有密切內在關係的過程。而在四世紀的尼西亞信經,則更明顯地用以下的格式表達:「我信惟一赦罪之洗禮」(Credo … et in unum baptismam in remissionem peccatorum)。

有關初期教會如何理解「洗禮」與「恩寵」的關係,請參閱以下網頁:

Baptismal Grace

simon


Posted -
2005/5/14 下午 11:09:48

Edward,

依你看,不接受洗禮的人,只祈禱求天主赦罪,有沒有作用?

Simon

edward


Posted -
2005/5/15 上午 12:32:53

西滿兄:

你的問題,可分兩方面回答。

一、按照天主啟示給我們的道理,天主的確是要我們藉著聖洗加入教會、持守至終而獲得救恩。因此,若得知天主的這項意願,該人(如Edward)就有責任按祂的意願來履行。這是基於天主規誡的必要性。對於加入了教會的人來說,若只「祈禱」而不投奔修和聖事的聖寵,是十分危險的。

二、以上的表述並不包括那些並非因自己的過失,而未能得知天主的這項旨意的人。對該些人來說,他們甚至未認識天主、或不懂得祈禱。天主純粹地按照各人的情況去判斷的。

三、因此,我們作為基督徒,在天主面前負有更大的責任。小弟相信:天主對我們基督徒的審判,比起對其他人士的審判,要求將更為嚴格。

獨立思考


Posted -
2005/5/24 上午 03:38:37

edward,
<<對於加入了教會的人來說,若只「祈禱」而不投奔修和聖事的聖寵,是十分危險的。>>

請問聖經當中耶穌哪裡說過要我們不要只祈禱,要投奔修和聖事?
如果沒有,你這樣說豈不更危險?

Augustine


Posted -
2005/5/24 上午 09:12:57

獨立思考:

請問聖經當中耶穌哪裡說過要我們只要聖經(Sola Scripturas)?
如果沒有,你這樣說豈不更危險?

If someone claim the Bible to embrace all matters of Faith and doesn't need the Church Tradition (which existed before the Bible was decided as a whole) to supplement it, is he "thinking independently" (sic. independent of, nay, even the Bible)?

Rationalist (or called "modernists" in the Catholic circle) can't be Catholics, not even Bible Christians.

simon


Posted -
2005/5/24 下午 11:12:24

Dear Augustine,

You said, "Rationalist(s) can't be Catholics."

Does it mean that 'Catholics are not rational'?

I faintly remember that a long time ago, you said I was 'irrational'. Is that the reason why I am a Catholic?

Simon

獨立思考


Posted -
2005/5/24 下午 11:35:48

Augustine,
馬爾谷福音
13:31天地要過去,但是我的話決不會過去

弟茂德後書
3:16凡受天主默感所寫的聖經,為教訓、為督責、為矯正、為教導人學正義,都是有益的,

難道你可以說聖經不是天主對人完滿的啟示和教訓?

simon


Posted -
2005/5/25 上午 12:29:27

獨思君:

你問:「難道你可以說聖經不是天主對人完滿的啟示和教訓?」

天主教會的確不是那麼想。除了聖經,天主教會也強調「傳統」或「教會訓道」。

很多基督教會,是相信聖經是唯一的資料來源,所以他們熟讀聖經。

對於這個問題,我是處於天主教和基督教之間。我認同傳統或教會訓道有其參考價值,但遠遠遠遠不及聖經。

edward


Posted -
2005/5/25 上午 12:31:27

獨思兄:

天主教所說的聖傳,並不是指「天主話語」以外的「人的傳統」。我們的意思是指:天主的話語,同時存在於聖經和聖傳中。

若你認識教會的歷史,將會明白:聖經是在聖傳中誕生和形成。教會在她的傳統中,認識到哪些著作,是有天主默感寫成的「聖經」。教會亦一向是在她的傳統中,理解聖經文句的豐富意義。

聖經並沒有說明自己就是盛載天主啟示的「全部工具」,亦沒有說自己是「判別當信教義的唯一準則」。聖經本身,亦沒有給我們說明「聖經該包括哪些書卷」。由此可見,「惟獨聖經」(sola scriptura / bible only)只是一種主張或態度,但它並不是「基於聖經」的教義。

弟茂德後書所說「默感著作……是有益的」,與某些人所主張的「惟獨默感著作是需要的」,似乎是兩碼子事。即使是同一書信,聖保祿宗徒亦指出聖傳的存在:「應把你在許多證人前由我所聽的傳授給忠信可靠的人,使他們也能夠教導別人。」(二2)而在另一書信,宗徒亦指出聖經和聖傳是相輔相承的:「所以,弟兄們,你們要站立穩定,要堅持你們或由我們的言論,或由我們的書信所學得的傳授。」(得後二15)

即使是宗徒時代,教會亦明白到:聖經的字句,往往有被曲解的可能。聖伯多祿宗徒在其書信中指出:「在這些〔保祿〕書信內,有些難懂的地方,不學無術和站立不穩的人,便加以曲解,一如曲解其他經典一樣,而自趨喪亡。」(伯後三16)。

聖經關於啟示的道理的準繩,似乎是放在教會對天主話語的權威闡釋上。主耶穌對宗徒們說(瑪十八18):「凡你們在地上所束縳的,在天上也要被束縳;凡你們在地上所釋放的,在天上也要被釋放。」耶穌在這裡所指的「束縳」和「釋放」,是猶太經師的「拉比語言」(Rabbinical language)。教會有來自基督的權柄,在闡述天主啟示時,明辨是非,及對信徒構成約束。

聖保祿宗徒論及教會時,指出:「這家就是永生天主的教會、真理的柱石和基礎」(弟前三15)。

edward


Posted -
2005/5/25 上午 12:45:27

順帶一提,天主教會理解若望福音:「你們赦免誰的罪,就給誰赦免;你們存留誰的,就給誰存留」(二十23)為:主耶穌賜給宗徒赦罪的權柄。

天主願意藉著教會的服務,寬恕基督徒領洗後所犯的罪過。這是修和聖事的聖經根據。

若你想了解聖經所述救恩史的脈絡中,「認罪」與「修和聖事」的關係,介紹你看一本書:



Scott Hahn: LORD, HAVE MERCY The Healing Power Of Confess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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