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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區域 > 神學 > 信理與神學 > 死人在地獄對死人來說,有什麼有意義的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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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內容

hubert


Posted -
2005/7/23 上午 09:44:12

既然在「神是否無處不在?」的討論中,Edward認為討論地獄對末世人的意義是件十分有意義的事,這倒勾起小弟的一點求知慾,想請教大家:「死人在地獄對死人來說,有什麼有意義的意義?」

edward


Posted -
2005/7/23 上午 10:16:11

察看小弟在該題中的發言,當中並未肯定「末世人」一詞的意思。

「有意義的意義」與「意義」之間,有何意義上的分別?

也許問題可否簡化為「死人在地獄」,對(一)他們自己;和(二)對我們有何意義?

hubert


Posted -
2005/7/23 上午 11:39:35

To Edward,

我比較有興趣想知道「死人在地獄」,對他們自己有什麼意義?

edward


Posted -
2005/7/23 下午 01:05:37

小弟以為,在地獄中的人,承擔了他們選擇永遠拒絕天主所要付出的代價。

他們選擇將生命的真正意義予以否定,在塵世過著沒有意義的生活,並將該沒有意義的生命,在地獄中延續下去。所謂:「They make their own lives utterly futile」。

simon


Posted -
2005/7/23 下午 01:43:36

edward,

既然地獄中的人並沒有意義,而且是永恆地沒有意義。讓這個情況繼續,有甚麼意義?天主何不終止這局面?

edward


Posted -
2005/7/23 下午 01:51:36

西滿兄:

地獄靈魂的生命的「沒有意義」是主觀的。意即:他們否定了自身存在的意義,而不是他們的生命或存在本身沒有意義。

所以對天使和其他人而言,魔鬼和惡人的所受的永罰,是彰顯了天主的公義。

simon


Posted -
2005/7/24 上午 12:52:37

edward,

如果我可以升天國,我並不需要地獄有人受永恆的痛苦來欣賞/明白/讚美天主的公義。相反,我知道有人要在地獄受永罰,即使他們是咎尤自取,我也會難過。這現象,好比看見一個殺人犯面臨死刑,我會感到難過。

如果有一種人,真的不可能上天國,我會哀求天主,與其讓他們在地獄受永恆痛苦,不如以無痛的方法讓他們消失。

路人甲未被創造前,是「無」。被創造後,他沒有把握機會上天國。若路人甲死後被天主變回「無」,已是公義的表現。

hubert


Posted -
2005/7/25 上午 10:15:04

TO Edward,

恕小弟愚蠢,你是否說: 死人在地獄對天使和其他在天堂裡的人是件十分有意義的事,但對死人來說卻毫無意義呢?

angelocheung


Posted -
2005/8/16 下午 01:33:11

在地獄裡的人對上帝、天使、得贖之人甚至滅亡的人都是有意義的,因為無論對誰來說,他們的結局都彰顯上帝的公義。

「此後,我聽見好像群眾在天上大聲說:哈利路亞(就是要讚美耶和華的意思)!救恩、榮耀、權能都屬乎我們的神!<b>他的判斷是真實公義的</b>;因他判斷了那用淫行敗壞世界的大淫婦,並且向淫婦討流僕人血的罪,給他們伸冤。又說:哈利路亞!燒淫婦的煙往上冒,直到永永遠遠。 」(啟十九:1~3)

Elsle


Posted -
2005/8/16 下午 06:43:17

不如換個例子想:
死刑對受刑人的意義?

simon


Posted -
2005/8/17 上午 12:19:20

angelocheung,

《上帝的公義》

上帝創世前,已預知路人甲出生後,必不悔改,並要下地獄受永罰。

上帝仍創造路人甲,亦一如祂所料,路人甲不悔改,並下地獄。

上帝的公義彰顯了。感謝上帝。

simon


Posted -
2005/8/17 上午 12:21:08

elsle,

死刑如果有意義,我認為是一個機會,讓受刑者反省自己的一生,從而懺悔,是靈魂的淨鍊。

simon


Posted -
2005/8/17 上午 12:24:29

地獄的永罰,若不能達至亡靈的悔改,對亡靈來說,是沒有意義的。

地獄有永罰,對天堂的靈魂來說,也沒有意義,除非天堂的靈魂心理變態,知道有「人」在地獄受永苦而加倍高興。

angelocheung


Posted -
2005/8/17 上午 11:32:33

simon 兄,

難道你不認為上帝在創世前已預知誰不悔改、誰要下地獄嗎?

犯罪的是人而非上帝,上帝以地獄審判罪人,這是上帝的公義,請問有甚麼問題呢?

simon


Posted -
2005/8/17 下午 01:24:02

angelocheung,

沒有問題,上帝是公義的。
何謂「公義」?這也是上帝決定的。
因此,邏輯上,上帝做甚麼,都可以是公義。

我的想法:
既已預知路人甲必下地獄,上帝為甚麼要造他出來?

angelocheung


Posted -
2005/8/17 下午 02:05:41

「我們的主,我們的神,你是配得榮耀、尊貴、權柄的;因為你創造了萬物,並且萬物是因你的旨意被創造而有的。 」(啟四:11)

有很多事情上帝預知是不好的,但祂卻讓此事發生。至於你問「為甚麼」,我只能說這是祂自己的旨意。

上帝創造的目並非為了人,而是為了祂自己,萬物是因祂的旨意被創造而有的。因此無論人的終局是天堂或地獄,都彰顯上帝的本性。

我明白你對地獄感到不安,當然,如果有得揀,我也不想有地獄的存在,但這的確是聖經的教導,我只能說聖經所說。

simon


Posted -
2005/8/17 下午 11:00:30

angelocheung,

你說:「上帝創造的目並非為了人,而是為了祂自己。」

那是否表示:
上帝造人,可能是為了滿足祂的權力慾。沒有受造物,顯不出祂的厲害。所以,上帝造人出來,並命他們榮耀自己。上帝的創造不是為了人,而是為了自己。

又或許:
上帝獨個兒太無聊,於是造些人來玩玩。還定下遊戲規則,順我者生,逆我者亡。上帝創造的目並非為了人,而是為了祂自己。

你相信的上帝,是這樣嗎?

如果我信的上帝真的這樣,我的確沒有辦法,只可嘆倒楣。

edward


Posted -
2005/8/18 下午 07:10:41

張兄及西滿兄:

也許答案不是在於排斥性的「非此即彼」。天主造人,既為彰影天主的光榮,亦為了人自己的善。

人生幸福的依歸,是在於與天主的關係。這是理性受造物的定律。

人並非天主的「工具」或「玩具」。當人選擇做得好和活得好時,他同時是「對自己好」和「對天主好」。

當人拒絕天主時,他在某程度上亦是「追求自己」,但最終在拒絕天主時,拒絕了自己。有如主說:凡保存自己生命的,必喪失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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