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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區域 > 神學 > 信理與神學 > 将荒谬进行到底----论所谓“教宗不能错误”之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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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內容

edward


Posted -
2006/1/9 下午 11:32:07

楚霖兄:

一、閣下所云的「千禧文告」,究竟是指哪一份?您能提供連結嗎?

二、閣下所云「不是到現在還有人說當時的教宗並不知情,都是下面的神職搞壞了嗎?」,究竟是指誰人呢?

MItrophanes


Posted -
2006/1/10 上午 12:03:40

把"教宗道歉"和"教宗告解"和"永无谬误"信理联系到一起实在是没有必要.
一个考量"永无谬误"教理的现实意义的很好例子就是基督一意论异端者教宗奥诺略(是合法的教宗,不是所谓'敌对教宗')----ANATHEMA!.
对于这位教宗,天主教徒要么是不顾公会议的决罚而曲加回护,说其实其并非异端云云
要么说他的那封被诅咒的信件并非 ex cathedra.
前说完全是胡扯,而且也是对当时各地方教会,对出席君士坦丁堡第三次大公会议的全体圣教父,以及对奥诺略(ANATHEMA!)之后的那些赞同对其之谴责的教宗们的侮辱.
后说就值得玩味了,如果一个教宗在面对"众教会"和大公会议的质询,在如此庄严神圣的场合下进行信仰宣告的时候,也不愿,或者不能动用 ex cathedra的"不能谬误"的权柄,那么这个权柄究竟什么时候会被动用?或者更好说这个权柄究竟是不是存在,其存在究竟有什么意义?如果一个教宗连在这样隆重的场合下都可以犯信理上的根本错误,并因坚持异端而被大公会议诅咒和弃绝,那么所谓的"不能错特权"是不是和传说中的屠龙绝技一样,是永远也没有机会使用的"绝世神功"呢?

simon


Posted -
2006/1/10 上午 12:17:29

mitrophanes 的提問是有意義的。
說來真慚愧,我自稱天主教徒,但對很多事情都「矇查查」。例如,除了聖經的內容,哪些東西是保證不錯的?

我有一本很厚的《天主教教理》,那部書是不是保證不錯呢?

至於「聖傳」,怎樣才可界定為「聖傳」,由誰作判斷?我們好像沒有一部書,寫明哪些是不錯的聖傳,哪些只是教會習慣但不一定正確。

教父的言論呢?是否都必定正確?

教宗給我們的通喻,又是否必定正確?

Ignatius


Posted -
2006/1/10 上午 08:14:00

西滿,你對教父的言論,小心又給米記捉個正著被他狂轟.

simon


Posted -
2006/1/10 下午 02:08:53

Ignatius,

我被轟慣了。不怕。
況且,那不是甚麼言論,除了「說來真慚愧,我自稱天主教徒,但對很多事情都矇查查」。
我真的是在提問。

edward


Posted -
2006/1/10 下午 06:51:40

米兄:

在君士坦丁堡第三次大公會議被譴責的已故教宗奧諾理一世,其罪行正是在於「他未有切實履行宗徒之長的任務」。

大公會議的以下文獻,可資說明其中的邏輯:

「但我們詛咒那些同夥人的不虔敬的教條;我們定斷他們的名字,從教會中、抛扔出去;那些人便是:賽求斯……他開始編寫這種種失敬的信條;此外還有亞歷山大的溪路斯、保祿和伯多祿;他們以及那些在這天主所保存的王城內,高居主教座位,竟和他們(異端者)同流合污;還有從前當法拉主教的德多羅,也屬於這類的人;以上種種的人,曾由亞加督教宗指名予以懲斥;事實上,亞加督是至聖的、且是古老羅馬的至福教宗,他曾三次向極虔敬的王上提出建議,並把他們抛棄,因為他們所有的想法,與我們正宗的信理,背道而馳;因此,我們定斷,把他們開除教藉。」

「而我們準備,連同他們一起從天主的聖而公教會抛出去的,也一起把他們開除教藉的,還有那曾為古老羅馬教宗的奧諾理;因為我們發現:在他所致於賽求斯的書信中,他在一切事理上,隨同賽求斯的思想,且也批准了他們失敬的教條。」

事緣當時在東方開始產生的爭議是:若基督具有兩性(即人性和天主性),那麼祂應是有「一種抑或兩種作為」、「一種意志抑或兩種意志」。君士坦丁堡主教致書羅馬教宗奧諾理,建議一份信仰宣言,當中避免涉及「一種抑或兩種作為」的問題。而教宗則在覆函稱:

一、「但因為這是天主性與人性的作為,故是否應該說或是否應該這樣領悟:這是一個作為呢,還是出於兩個不同性體的雙重作為?那麼,這不該屬於我們的事。讓那些常在名稱的問題上追根究底的人們去追究吧!……」

二、同時他亦表示「我們相信我主耶穌基督有一個意志……」,然而從上文下理瞭解,他所述及的「意志」是針對地指救主並非好像在我們一般人那樣,具有「兩個互相衝突的意志」。他的此一意向,可由教宗若望四世的書信中得到證實。

關於第一點,教宗所面對的問題,並非如閣下所言,要「在莊嚴神聖的場合下進行信仰的宣告」,而是:在事物的名詞和定義未被充份確定時,應如何草擬一份信仰宣言。他的選擇是:對於基督是有「單一作為」抑或「雙重作為」的問題上,隻字不提。

至於會議中所述的那份「失敬的教條」,則是指那份「省略」了「單一作為」和「雙重作為」問題的信仰宣誓。因它的曖昧,間接地導致「一意論」在教會中的滋長。

在此意義下,教宗所被「絕罰」的理由,就是在於他的「失職」(negligence)和他對異端道理的姑息和縱容。而不是他直接地「以宗座的職權訓導」一個異端道理。在會議後期,東羅馬君主指羅馬教宗的書信,和教宗聖良二世的確認會議信函,均可印證此一思想。

edward


Posted -
2006/1/11 上午 07:04:50

此外值得注意的是:該位已故教宗並非如米兄所言,「面對眾教會和大公會議的質詢」。大公會議是在他死後數十年,才揭出這份舊帳。

此類做法,其實在中世紀的西方教會亦十分常見的。

他致賽求斯的書信,亦沒有「ex cathedra」的特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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