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go
登入
<<<

名稱: 密碼:

加入 | FAQ | 聯絡我們
全部區域 > 神學 > 信理與神學 > 為甚麼愛情要分性別?

頁:  1 | 2 回 應
作者 內容

simon


Posted -
2006/9/15 下午 06:36:02

kp:

你說:「你所引用的三個例證都是因為自然環境而導致不能生育。」

其實愈來愈多資料指出,有相當多的同性戀是因為「天生」的,也就是你說的自然環境中導致的。動物界也有同性戀情況,也是自然的一部份。

「自然環境」令同性戀出現,而這些人不能生育,正好合符你說的「因為自然環境而導致不能生育」。

edward


Posted -
2006/9/15 下午 10:57:49

KP兄:

介紹你看一篇文章--

The Morality Of Condom Use By HIV-Infected Spouses

kp


Posted -
2006/9/16 下午 04:38:32

Simon,

正因為同性戀有可能是天生的. 所以教會認為這是一個給人類的試練. 雖然擁有同性戀的欲望, 但卻不能受欲望引誘而以行動去犯罪.

自然環境只是令同性戀者沒有和異性生育的欲望, 不是令同性戀者沒有生育的能力.

同性戀不能生育是個人行為的後果, 不是自然環境造成.不能混為一談.

kp


Posted -
2006/9/16 下午 05:01:41

Edward 兄,

你所引的文章很有趣.

這文章和 Simon 兄說的:
某人使用安全套,目的不是減了阻止生育,而是為了減低染性病的機會,但結果卻是阻止了生育。

兩者應該是同一問題, 在婚姻內使用安全套以防
範愛滋病毒感染伴侶教會是否接受, kp真的不知道.
還請各位指教.

kp只知道傳媒曾報導過美國部分教區曾經接受. 不過並不是所有教區都同意, 而且kp也不知道羅馬的意見為何.

看教理2370 , 說 whether as an end or as a means, to render procreation impossible is intrinsically evil.
從這點看來, 似乎是側向保守方向.

simon


Posted -
2006/9/16 下午 05:42:43

kp,

你說:「同性戀不能生育是個人行為的後果,不是自然環境造成,不能混為一談。 」

那麼你是否建議同性戀人士都走去結婚生仔?
同性戀人士的個人行為,很大程度是天生傾向引致。

kp


Posted -
2006/9/18 下午 04:57:45

那麼你是否建議同性戀人士都走去結婚生仔?

如果同性戀人士能放棄同性戀的引誘, 而又能真誠地和另一異性相愛進入神聖的婚姻契約, 當然鼓勵!

如果不能真誠地和另一異性相愛結婚, 那便唯有獨身, 盡能力防止自已的行為得罪天主.

simon


Posted -
2006/9/19 下午 11:26:03

kp ,

兩個不能真誠地和另一異性相愛的人,可以有兩個選擇:

一、兩人都守獨身,
二、兩人進行同性戀行為。

為甚麼第一項沒有得罪天主,但第二項得罪了天主?這兩人反正都是不能組織家庭繁衍下一代的。

頁:  1 | 2 回 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