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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區域 > 神學 > 信理與神學 > 吸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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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內容

morrie


Posted -
2007/2/19 上午 11:25:20

眼見很多教友,甚至司鐸都有吸煙的習慣

其實教會有沒有就這行為作出獨立訓導?

st.francis0415


Posted -
2007/2/19 下午 12:53:13

較早前,公教報也報道過,去年部份內地天主教會的主教之死因是由於吸煙。

很久以前,某傳媒訪問過前香港聖公會教省主教長鄺廣傑大主教(現任香港鳥教區榮譽主教),他表示聖公會(我不知是否只限香港)之聖職者,可吸煙飲酒,但要有節制。

對於我們羅馬教會,就吸煙問題有無一些守則,我就不知道了!

個人而言,神長們是教會的牧者及領袖,一方面,他們要注意健康才可牧養信友及為天主作証;另一方面,他們要以身作則,以免做成惡表。故我不贊成神職人員吸煙。

秀永明子


Posted -
2007/2/19 下午 01:34:30

修會會士不吸煙的其中一個原因是要守神貧

edward


Posted -
2007/2/19 下午 11:13:32

此一問題,是否應放在生命倫理或社會倫理一欄內討論?

edward


Posted -
2007/2/19 下午 11:29:08

摩利兄:

吸煙基本上乃一健康問題。它是在此角度下,與倫理有關。

據小弟所知,教會迄今未有對吸煙事宜,發出任何訓導。其實這亦不難理解:(一)天主的似乎沒有針對吸煙問題,發出過任何聖經或聖傳的啟示;(二)吸煙所可能產生的健康風險或社會問題,可以更廣泛的倫理原則概括之。

嚴格而言,完美無瑕的健康,並非人生中最大的善。即使一些對個人的健康不甚有益的行為(如:捐贈器官)和習慣(如:缺少運動),有時為著某些更崇高的目的(如:救另一個人、養妻活兒),亦是可被容許的。在這裡所需應用的原則,是「審慎」。

simon


Posted -
2007/2/21 下午 06:44:48

Edward,

你說:「即使一些對個人的健康不甚有益的行為(如:捐贈器官)和習慣(如:缺少運動),有時為著某些更崇高的目的(如:救另一個人、養妻活兒),亦是可被容許的。」

那麼我想問:
抽煙有甚麼「更崇高的目的」?
為甚麼神父一方面叫人好好掌管自己,另一方面又要抽煙弄壞自己(甚至是吸二手煙的旁人)的身體?

simon


Posted -
2007/2/24 下午 08:32:15

神父抽煙,正好顯示神父也是人,有人性的弱點,即使明知抽煙不對,還是忍不住做了。

我不知道教宗是否煙民之一,如果他是,我不會感到很奇怪。教宗也是人,有人性的弱點。

edward


Posted -
2007/2/24 下午 11:31:44

西滿兄:

抽煙對健康有害,是當它成為一種習慣時。
而煙本身的某些成份,亦可使人上癮。

據小弟所見,某人一輩子只抽一口煙,
對健康的影響,比起另一位每天抽一枝,
或每天抽一包煙來說,則只是十分有限。

小弟看不出有何理由,要把人們吸一根煙也要看成是本質惡般的行為。

世上的確有很多人,是習慣以吸煙來達到提神和啟發靈感的。
當然,我們亦可以問:為該人來說,這是否唯一可行的方法。

edward


Posted -
2007/2/24 下午 11:41:42

所謂更崇高的目的,有時可包括:某人在緊要關頭,而又十分疲倦時,需要借助吸煙來保持清醒。

simon


Posted -
2007/2/25 上午 01:41:06

Edward,

你說:「抽煙對健康有害,是當它成為一種習慣時。
而煙本身的某些成份,亦可使人上癮。
據小弟所見,某人一輩子只抽一口煙,
對健康的影響,比起另一位每天抽一枝,
或每天抽一包煙來說,則只是十分有限。
小弟看不出有何理由,要把人們吸一根煙也要看成是本質惡般的行為。
世上的確有很多人,是習慣以吸煙來達到提神和啟發靈感的。當然,我們亦可以問:為該人來說,這是否唯一可行的方法。」

我模仿你回答Ignatius修士的方法:
你以上的說話,把「抽煙」改成「抽大麻」,也同樣「成理」。

edward


Posted -
2007/2/26 上午 08:10:34

西滿兄:

吸煙與吸大麻,在性質上實在有著不同。

在美國某些地區,吸食大麻,並不違法。此時此刻,一個人應吸食與否,乃由個人經審慎考慮後作出決定。

在香港,大麻乃違法物品。按原則而言,平常香港市民,沒有可供考慮的空間。

simon


Posted -
2007/2/26 上午 10:27:20

Edward,

「抽大麻」跟「抽煙加喝酒」,本質是很相近的。
抽大麻對呼吸系統有損,也會影響神志和判斷;「抽煙加喝酒」有同樣效果。

我的留言,是泛指全世界的神父。
在荷蘭抽大麻,是合法的。那麼你是否認為,住在荷蘭的神父若抽大麻也是很正常?教宗探訪荷蘭時若也抽兩口(抽兩口不會上癮),同樣沒有半點不妥?

edward


Posted -
2007/3/1 下午 10:20:04

西滿兄:

I'm afraid you missed my point。

世間上,可以放進口裡的物品,對某人健康與否、有害與否,其實都是很相對的。

就以吸煙為例,按某些學者調查所見,「吸煙」可能有助預防沙士(SARS)。而「大麻」的某些成分,亦有助舒緩某些病患。

將任何物質放進口中的行為,與其說是一條「信仰」問題,不如將它看成一條審慎幅度(prudential measure)的倫理問題較妥。

edward


Posted -
2007/3/1 下午 10:24:59

若果真要從信仰角度探討這個問題,那麼也許可以這樣問:

一、神職人員(或一般教友)對某些受造之物的依戀,會否妨礙自身與天主的關係?

二、神父作為聖職人員,對某些受造之物的依戀,會否妨礙其他教友或近人,藉著他們的職責和服務,走近天主?

simon


Posted -
2007/3/1 下午 10:42:30

Edward,

你的論點太牽強了。以現有的evidence,抽煙對健康的壞影響,肯定多過好影響。說神父抽煙可以減低沙士的風險,好比說神父常常講粗口也有好處,因為可以減低女教友暗戀神父的機會。

天主要我們好好掌管自己的生命,包括保持身體健康;神父明知抽煙對身體有害,還是要抽,那就是一個信仰和道德的問題。

morrie


Posted -
2007/3/1 下午 11:07:36

Edward:

按某些學者調查所見,「吸煙」可能有助預防沙士(SARS)。

有沒有那份研究報告?

edward


Posted -
2007/3/1 下午 11:36:13

小弟沒有該份報告,袛是有一位專家如此聲稱罷了。若你真的想要,我亦可嘗試替你找找的。

edward


Posted -
2007/3/1 下午 11:45:56

西滿兄:

你會如何衡量「在2003年中的某三個月,每天抽五支煙」與「在2003年中的該三個月,感染一次沙士」的健康風險?

你有沒有認識過一位「講粗口」的神父,是在香港做監獄牧民的?那位神父在特定的條件和情況下講粗口,未必是要為「阻止女教友暗戀」,但的確有其更崇高的目的。

小弟之前不是提過,在主耶穌身上,吸煙未必是一項「健康」問題嗎?

simon


Posted -
2007/3/2 下午 01:28:37

若神父抽煙不是問題,那麼若有神父經常以刀片自割手腕以達到提神醒腦的效果,也不是問題了。對嗎?

至於抽煙的神父,我是指長期持續的抽煙神父,請別以「一九九六年二月二十九日抽了半口煙又如何」作強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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