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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區域 > 神學 > 信理與神學 > 今古文聖母經與天主經的嚴重誤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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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內容

小五


Posted -
2008/6/6 下午 10:06:47

白話聖母經的嚴重錯誤
1...你的"親子"耶穌...與爾胎子耶穌
明明是天主子,郤說是瑪利亞的"親"子;似有把耶穌的天主性減低之嫌
2...求你現在,和我們臨終時,為我們祈求天主...與為我等罪人,今祈天主,及我等死後...
第一,如果我們並不像誓反教

小五


Posted -
2008/6/6 下午 11:44:29

(續)白話聖母經的嚴重錯誤
(第一,如果我們不像誓反)教那樣自大,認為我們必上天堂的話,且我們也非完人,落到地獄也還罷了,萬一死後到了煉獄,那時聖母的祈求將會是我們減少受苦的最大助力;如今白話經文郤只到臨終時,連死那一刻都照顧不到,真是.....
第二,我們雖領洗而得脫原罪,郤並不是完人,總不能自大地認為自己沒有罪過。今文有意無意刪除了諸如罪人這些字眼,無形中滋長了人類的無知與自大,實在不要得。
3...願磢漲W受顯揚...與...我等願爾名見聖(天主經)
兩者的意思實在差距太大,而且名受顥揚比起名見聖,要降格得多
4...但救我們免於凶惡...與...乃救我於凶惡...
根據教會訓諭,我們有三仇:魔鬼、世俗及肉身。既處仇讎之中,又怎不在凶惡之內?況且白話譯文也不合邏輯:若不在凶惡之中,又如何用得個"救"字?但如在凶惡之內,又怎用得個"免"字?如此譎詭的用詞,試問那位仁兄翻譯的?
還有些別人會認為輕微的謬誤,但為免他人覺得我過於偏激,故在此略過不提。在這迄ㄔX這些謬誤,是希望大家能細味今古文中箇中差異,從而有所得著而已。

simon


Posted -
2008/6/15 下午 08:59:22

小五:

對於你的見解,我有些同意,也有些不同意。

你引述:「...求你現在,和我們臨終時,為我們祈求天主...」,並說白話文版欠了古文中「罪人」身份。

不知你念的版本從何得來,我們堂區念的,是「求你現在和我們臨終時,為我們罪人祈求天主」。那是有「罪人」兩字。


至於你說「但救我們免於凶惡」寫得不好,我絕對同意。那是很奇怪的中文,若果在會考寫這種中文,肯定扣分。
譬如:「消防員救居民免於火災」,那是很糟的中文。

小五


Posted -
2008/6/15 下午 09:28:57

我得承認在「罪人」兩字是我自己遺漏了,在這谷V譯者稍為道一個歉。不過其他的也應該細細參詳,我提出的也並不是單單中文應如何咬文嚼字,而是從傳統如何找出我們當信的道理來,且與現代我們理所當然的道理,其實不大合乎邏輯。

小五


Posted -
2008/6/15 下午 09:29:43

也希望你想想,這並非純粹是譯者的中文爛了一點的問題,有些事情實在有必要想想。合乎邏輯的才是事實。

simon


Posted -
2008/6/16 上午 10:48:33

小五:

不如你先說說,「我等願爾名見聖」解作甚麼,然後我再回應你。好嗎?

小五


Posted -
2008/6/16 下午 11:11:17

這句話的意思,若真要我以有限的神學知識來解,恐怕會貽笑大方。
所以我只會以解文言文的方法。「我等願爾名見聖」,見者顯示也,所以這句應當譯作我們希望你的名字顯示"聖"(好等我們能目)。
這樣看起來,今文譯本好像有點風馬牛不相及.......
至少兩者的層次是天壤之別!

Mitrophanes


Posted -
2008/6/18 上午 12:04:42

"今祈天主,及我等死後"明显是别字版。正确的是“及我等死候”。
查原文为"in hora mortis nostræ",無論如何不可能得出“在我們死亡之後”這樣的理解的。只能被解為“在我們死亡的時刻”。

simon


Posted -
2008/6/18 上午 11:53:58

mitrophanes,

我不是要惡意批評,但如果把「死亡的時候(或時刻)」寫成「死候」,那不是正確的語法吧。

simon


Posted -
2008/6/18 下午 12:03:00

小五,

如此看來,基督教在這一句禱文,譯得比我們好。
基督教譯作:「願人都尊磢漲W為聖」。意思是否較接近你所想?


xxxxxxx

如果有一個字顯示不出,那是代表神的「你」字。

「願人都尊你的名為聖」

小五


Posted -
2008/6/18 下午 10:40:49

mitrophanes,

我對拉丁文不太懂,但就「算死的那一刻」都比「臨終時」(死前那一刻)好罷。候字的確可以作一段時間解,看古人寫文章很多時也必需逐字去解才對;況且原文如此,恐怕內谷釣ヵ姥リW的知識是我們不懂的。我倒想有人說給我知是甚麼一回事。

至於simon,

基督教譯作:「願人都尊磢漲W為聖」,表面上雖比今文天主經譯得較好,但實際上我郤覺得沒有太大的分別。古文是「名見聖」,因為真能為聖的是天主本身,而不是祂的名稱。一個稱號而已,我們並不是要尊一個稱號為聖,而是因為那稱號的擁有者才稱呼其為聖。基督教那譯句很表面化。我想,「尊磪豪閂偶t」較有深度些。

小五


Posted -
2008/6/21 上午 01:45:27

都說「這句應當譯作我們希望磢漲W字顯示"聖"(好等我們能目)。」,見者顯示也,為者做也;兩者差別之大,顯而易見吧?

simon


Posted -
2008/6/21 下午 10:57:46

小五:

你努力指出白話文經文和古文經文不同。就算你真的成功證明兩者不同,你又怎知道古文經文較白話文經文「正確」?

小五


Posted -
2008/6/22 下午 10:59:28

simon:

我不過是依照古文的解法加上一點兒邏輯而已......你好像沒有詳細看過我之前的說話內容......細看啊,細看!

獨立思考


Posted -
2008/6/23 上午 01:58:48

小五:
「願人都尊你的名為聖」,神的名就即是神自己,例如耶穌基督是一個名字,但當你說「耶穌基督」,就即是你在說真神耶穌基督。
「願人都尊你的名為聖」意思是願所有人都以神的名為至聖,以神自己為首要,把自身放下,謙卑自己。
在聖經裡舊約有很多地方提到上主的名(耶和華的名),你看整本聖經,你會看到求告上主(耶和華)的名、奉上主(耶和華)的名說話、歸入上主(耶和華)的名、奉耶穌的名、求告主(耶穌)名、等等,這都是說著上主(耶和華)的名、耶穌的名是帶有能力和權柄的,即是神自己。
另外,「願人都尊你的名為聖」當中的「為」,不是動詞,不是作為的解釋。
所以這句「願人都尊你的名為聖」是沒有問題的。

獨立思考


Posted -
2008/6/23 上午 02:01:24

simon:
你說:「至於你說「但救我們免於凶惡」寫得不好,我絕對同意。那是很奇怪的中文,若果在會考寫這種中文,肯定扣分。
譬如:「消防員救居民免於火災」,那是很糟的中文。」

請問有什麼問題?

simon


Posted -
2008/6/23 下午 04:06:49

獨立思考:

「張大明救陳小強免於受傷。」
這一句,你認為是流暢的中文嗎?
如果你認為是,那麼「但救我們免於凶惡」是沒有問題的。

獨立思考


Posted -
2008/6/23 下午 05:57:52

simon:
我唔係好明句子有什麼問題呀,可否指教下我?

simon


Posted -
2008/6/23 下午 05:59:07

獨立思考:

較「正常」 的白話文,會這樣寫:

張大明救了陳小強,令小強逃離受傷的厄運。
張大明拯救陳小強,以免小強受到傷害。

當然也可以有其他寫法。

XXXXXXXXXXXXXXXXXXXXXX

"Deliver us from evil." 宜譯成:
「把我們從凶惡中拯救出來。」



獨立思考


Posted -
2008/6/23 下午 06:09:24

simon:
可能理解上有錯誤,「救我們免於凶惡」,應是解作「救我們不陷於凶惡裡面」,而不是單「避免」凶惡。

simon


Posted -
2008/6/23 下午 10:10:18

「把我們從凶惡中拯救出來。」和「救我們不陷於凶惡裡面。」的意思很相似。若論通順程度,前者較好。是嗎?

獨立思考


Posted -
2008/6/23 下午 11:59:59

simon:
咪即係「救我們免於凶惡」囉!
所以呢句是沒有問題的。

simon


Posted -
2008/6/24 上午 12:16:48

獨立思考:

你說沒有問題就沒有問題吧。不過會考寫這種中文,肯定扣分。

小五


Posted -
2008/6/24 上午 12:33:40

獨立思考:
「名」是用來「指出」某人某事某物。我都已說明了名字是一種稱號,稱號只是用來指稱,不可以就這樣說某稱號「即是」某某。天主的名已經是聖的,沒有必要再多餘地「願祂的名為聖」,只需要顯示給我們就可以。

小五


Posted -
2008/6/24 上午 12:38:42

另外,如我說過,我們若不在凶惡身情A何必要救?只需使用幫助等等的詞就可以了!「救」是要在「危險」中才會用到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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