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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內容

edward


Posted -
2005/5/30 上午 08:56:07

原來大家以往亦曾討論過此問題。不過認真離題得很!

Cecil


Posted -
2005/6/1 上午 10:05:59

團體和個人的關係,在教會內如何界定,這是實際的問題,不單純是神學的問題.
就有個切身的問題:
如果有人指稱某堂區某人犯了和教會有關的事,該堂區的負責人是誰呢?議會?本堂神父?
或者,是否更正確的做法,是裝作不知其事呢?(當然,事件在團體是經已揚開了的).

edward


Posted -
2005/6/1 下午 12:44:40

那可能就要看是甚麼事了。

能具體說說「怎樣和教會有關」嗎?

靚仔


Posted -
2005/6/1 下午 03:07:58

施施姐:

妳是一名律師,我想妳沒理由不清楚的.
堂區在教會法中是一名法人.can.515.3
也按教會法,她的代表是主任司鐸.can.532.

一些人做了一些事,究竟和堂區有無關,又或有關的程度如何,應有如一間有限公司的會社和其會員之間的關係吧.
視乎他的act和堂區有幾大程度的關係.

simon


Posted -
2005/6/1 下午 11:13:57

有人說:教會不會錯,只有教會的成員才會犯錯。

我有興趣問:甚麼是教會,教會少了我,當然仍是教會;教會少了一個神父,仍是教會;教會少了甚麼,才不是教會?

若我犯錯,不能說教會犯錯。若一個神父犯錯,也不能說教會犯錯;甚至教宗犯錯,也不能說教會犯錯。

若追問下去,似乎耶穌才是教會的代表,而祂是不會錯的。

既然耶穌是教會,我們都只是成員;信奉耶穌的基督教徒,怎可能不是至聖至公的教會的成員?

edward


Posted -
2005/6/6 上午 10:57:35

西滿兄有言:「既然耶穌是教會,我們都只是成員;信奉耶穌的基督教徒,怎可能不是至聖至公的教會的成員?」

小弟的意思是:主耶穌建立了教會,並以「與祂結合」,作為眾人加入教會的途徑。就如先前所說過的:教會有其可見的、建制性的一面。

不屬於該個建制教會的、其他信奉主耶穌的基督徒,是在公教會的有形可見界限之外,但我們不排除與他們有其他層次的共融。

edward


Posted -
2005/6/6 上午 11:13:29

小弟先前所指的「事件」。

聖克來孟:在一世紀末,格林多的教友驅逐了自己的主教。克來孟去信格林多教會,調解該地的教會內部糾紛。

聖維克多:公元二世紀末的復活節爭議。教宗堅持復活節慶典,應該在主日舉行,並將拒絕遵行的小亞細亞的地方主教,開除教藉。

simon


Posted -
2005/6/6 下午 11:17:27

edward,

我不是要挑戰你,我是向你討教:
你認為除了耶穌,教會缺少了甚麼,就不是有形的公教會?

edward


Posted -
2005/6/7 上午 11:51:29

西滿兄你問:「你認為除了耶穌,教會缺少了甚麼,就不是有形的公教會?」

我們可以說,「除了耶穌」,教會則甚麼也不是、亦一無所有。因為主說:「沒有我,你們甚麼也不能作」(若十五5)。

有形的公教會,是指共融奧跡的可見臨現。

當我們說教會是「至一」的時候,我們說的是同屬一個羊棧、共歸一個牧者的餵養。同一的信德道理和一致的倫理規範。在天主教會內,這種共融得到完滿的臨現。而這亦是救主的意願。

然而我們並不排除其他保有若干聖事的教會和教會團體,亦有這些「有形可見」的因素。他們有些保留我們視為有效的主教聖秩和聖體聖事;他們很多人亦接受了有效的洗禮。但他們的信德並不一致、在運作上很多時亦各自為政。為他們來說,「合一」是(現時)抽象和(指向)未來的,但我們卻認為「合一」應是在此刻可見和具體的。

試看:有哪個教會或團體,會給我們指出一個「在世基督代表」出來?人家會說我們「驕傲」,但我們卻是出於「誠實」而如此肯定。

他們有著共融的若干有形的實現,但卻並不完全,亦不明顯。

edward


Posted -
2005/6/7 下午 12:01:09

所以我們仍是用這句禱文:

求祢不要看我們的罪過,
但看祢教會的信德。

而不用這句:

求祢不要看祢教會的罪過,
但看我們的信德。

simon


Posted -
2005/6/7 下午 01:15:30

讓我繼續邏輯思考。

edward 說:「除了耶穌,教會則甚麼也不是、亦一無所有。」

思考題:
正教會是否缺乏耶穌?
信奉基督的基督教會是否缺乏耶穌?
天主教會是否缺乏耶穌?

如果以上答案都是「否」,再加上我們同意的「耶穌就是教會」,我的結論是以上團體實際上是在同一教會內,這也是我在信經中理解的「唯一、至公的教會」。

edward


Posted -
2005/6/11 下午 12:40:04

然而某人或某團體是否或如何「缺乏耶穌」,並不是完全「非黑即白」或「非此即彼」的概念。若他們遵從救主的命令,則他們是屬於「教會」,及在「教會」之內。

但怎樣才算遵從救主的命令?例如:我們相信耶穌禁止同性戀行為,但有些基督教宗派是贊成同性戀的。那麼,在他們認同我們教義(如「聖經是天主的啟示」)的程度上,我們有共融,但在教義的分歧卻造成分裂。

按照梵二的訓導,「教會」從圓滿實現角度而言,包括每一位得救的人--即從亞伯爾到世末的最後一位義人。因此即使是現世的一些非基督徒,亦是在「教會」之內。

但我們所指的「唯一、至聖、至公、從宗徒傳下來的教會」,卻是針對上述「教會」奧跡在塵世中的可見實現。我們是基於該些可見的元素,得以指出「基督建立的教會在哪裡?」。

若她同時是建制及唯一的,則它在建制上,不包括天主教會以外的其他宗派。亦即:該些宗派是在公教會的有形界限之外,卻不排除公教會與它們有著相當程度的共融。

simon


Posted -
2005/6/11 下午 08:28:01

Edward,

問題是,共融至百分幾,才算是在教會內?

天主教會認為用避孕套是不道德的。
某基督教徒也認為,用避孕套是不道德的。
Simon認為,用避孕套與否和道德無關。

為甚麼simon會是在教會內,但那基督教徒卻在教會外?

這只是一個例子,說明如果我們說「基督教徒不屬於公教會內」,是相當封閉,也不合耶穌的意願。

耶穌會不會對世上所有基督教徒說:「你們並不在我的教會內!」?

simon


Posted -
2005/6/11 下午 08:46:18

假設天主教的教理是神給人的啟示的全部。

世上大多數天主教徒,都不能完全相信當中的教理。
基督教徒和正教徒,也不能完全相信當中的教理。

為甚麼只有天主教徒,才在耶穌的教會內,其他人在教會外?

如果相信教理可以有一個分數代表,可能某一正教徒的分數比我Simon還要高。我怎能代表耶穌說:「你不屬於公教會,我才屬於。」?


當然,究竟天主教的教理是否真的是神給人的啟示的全部,也是個大問號。

edward


Posted -
2005/6/12 下午 02:56:37

西滿兄:

早在教父時代,就曾有人問過像你那樣的問題:身在教會的結構之內,卻不堅守信德。該些人是在教會內抑或教會外?又或:一位犯大罪及要下地獄的教宗,是否仍屬教會的一分子?

教會傳統理解主耶穌「麥子和莠子」比喻中,是表示:現世的教會內,的確是良莠不齊的。

答案是:他們在現世,的確仍是教會的一分子。但該些人不能得救。

教會憲章第十四節:

「領有基督的聖神,又接受其教會的全部組織,及教會內所設的一切得救的方法,同時在教會的有形組織內,以信仰、聖事及教會行政與共融的聯繫,並藉著教宗及主教們而治理教會的基督聯合在一起的那些人,便是完整地參加了教會的社團。可是,雖已參加教會卻不堅守愛德,身在教內而心在教外的人,仍舊不能得救。」

simon


Posted -
2005/6/12 下午 11:05:42

Edward,

你這麼遵守憲章,我是......(我想不出合適的形容詞)。

一個基本疑問是:
如果憲章絕對正確,我當然應該遵守。
萬一憲章有偏差呢?

順便問一問:
教會憲章,是否當信道理?還是可按時修改的?

其實你還沒有回答我的問題:
一個比simon更接近天主教教理的正教徒,他是在教會內還是教會外?
甚至,一個比紅衣主教更接近天主教教理的正教徒,他是在教會內還是教會外?

我只是想:
若路人甲對這個比紅衣主教更接近天主教教理的正教徒說:「你是在耶穌的教會外!」耶穌會親吻路人甲一下,還是踢他一腳?

simon


Posted -
2005/6/12 下午 11:08:40

順便又問問:

據說,按規定,女教友不能在彌撒中當長期的讀經員。
這是不是也寫在教會憲章內?

edward


Posted -
2005/6/13 上午 01:13:26

西滿兄:

一、《教會憲章》是梵二大公會議的教義憲章(constitutio dogmatica)。我們相信大公會議是有天主聖神特別護祐的。當一個天主教徒,想知道自己要信的是甚麼時,他若不看《天主教教理》或《教會訓導文獻選集》,或《要理問答》,難道要看我倆的討論嗎?

二、大公會議文獻的用字,有進一步完善的可能。但若提出與它相衝突的教義或論調,則是十分危險的。那不一定異端或錯誤,但很可能構成異端和錯誤。

三、你所問的紅衣主教和正教徒的問題,我基本上在上一次回應中答了。現世的教會內,既有善人亦有惡人。他們同屬於一個有形可見的天主教會內,而該個有形可見的教會,是「教會」奧跡的具體、可見、和整全的臨現。

四、我們相信:馬丁路德在脫離天主教時,是真正地偏離了公教會的完整信仰,和脫離了和天主教會的完整及有形可見的聯繫。我們知道:他在聖經的七十三卷書中,抽開了七卷而拿去了六十六卷。但我們亦相信:天主教會並不因此而缺少了該六十六卷聖經。他是離開了教會,抑或從來沒有離開過教會?

五、關於女讀經員的問題,並不在《教會憲章》內提及過,不過若有興趣的話,也許可以開一新欄,問問靚仔兄有何高論吧。

edward


Posted -
2005/6/13 上午 01:16:52

何謂「比紅衣主教更接近天主教教理」?可否有具體例子說明?

靚仔


Posted -
2005/6/13 下午 03:12:00

>據說,按規定,女教友不能在彌撒中當長期的讀經員。

西滿,據說的情況很多時都不大準確.
女性當然可以長期做讀經員,不可以做的只是"授職"的讀經員.
規定沒可能在教會憲章,記憶中禮儀憲章也沒提及.
規定如沒記錯是在保祿六世的自動詔書Ministeria quaedam (MQ)之中.
另按,此規定應只是教會紀律問題,不是當信道理,宗座有權修訂.

靚仔


Posted -
2005/6/13 下午 03:16:03

整個改革"讀經職"的過程,可見於Bugnni的The Reform of the Liturgy 1948-1975.

edward


Posted -
2005/6/13 下午 06:22:24

靚仔兄:

小弟先前將《某些職務》的中文版放了上網,以供本堂的讀經員反省之用。大家可以按此下載。

希望這套中文禮儀文獻資料,可以早日完成翻譯和收集啦。

前禮部尚書,不是Bugnini嗎?很多梵二後的禮書,都載有他的大名。

simon


Posted -
2005/6/13 下午 10:51:48

Edward,

你說:「教會憲章》是梵二大公會議的教義憲章(constitutio dogmatica)。我們相信大公會議是有天主聖神『特別』護祐的。當一個天主教徒,想知道自己要信的是甚麼時,他若不看《天主教教理》或《教會訓導文獻選集》,或《要理問答》,難道要看我倆的討論嗎?」

我有一部《天主教教理》,但不知何時才可看完。
有一本很細的《天主教信仰問答》,覺得寫得太簡單,但我不能完全認同當中的字句。

你說大公議會有天主聖神特別護佑。那是不是說,基督教會只有「聖神一般護佑」,天主教會才有「聖神特別護佑」?一般護佑和特別護佑,有沒有神學理據?沒有「一般」,何來「特別」?

simon


Posted -
2005/6/13 下午 11:29:11

永遠把自己看作高人一等,合一的願望,只是空談。

耶穌,
我的力量,是太小了。這個世界,有太多人以你的名字去阻止你的信徒聚首一堂。

edward


Posted -
2005/6/14 上午 03:28:30

我倆的討論,其實與先前所說的,沒有實質的差異。

現在抄錄小弟在03年10月2日的討論

「基本上你的提問是回到了我們九月二十日至二十一日之間的討論。

之前我已經說過:其他基督信仰宗派並非沒有聖神帶領,只是它們的神恩不同,不像天主教般,享有訓導的權柄。

歷史的事實告訴你:哪個教會具有悠久的歷史,組織及架構的穩定及持續性,教義的一貫性,和自稱擁有來自主耶穌基督的訓導的權柄。

相信教會具有訓導權柄,這是一個信仰的問題。但當你選擇『信』或『不信』時,請保持基本上的consistency。例如:當你否認教會的訓導權柄時,就應同時解釋為何你相信聖經是七十三卷而不是七十二卷,為何你相信你所手持的聖經就是天主的啟示等。

至於個別的兩教之間相異的教義問題,你則應該另開新題討論,看看誰是誰非,理據何在。這樣,你就可以更清楚地看出,為何天主教得天獨厚,領受著聖神的帶領。」

差不多兩年了。到底這個討論有沒有進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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