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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區域 > 神學 > 信理與神學 > 被犹太民族拒绝的耶稣基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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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內容

刘幼民


Posted -
2011/11/20 下午 11:12:53





耶稣在世界上的时候,曾经亲自询问门徒说:“你们说我是谁?”当时的回答起码有五种:耶稣是木匠约瑟与玛利亚的儿子,耶稣是弥赛亚,耶稣是先知里面的一位,耶稣是上帝的儿子,耶稣是僭越者。这个问题到了后耶稣时代,答案更是五花八门,在前五种的基础上,又增加了一些道听途说、社会舆论、神学家意见的因素。但是认为耶稣就是上帝的意见在基督教徒中仍然占据主流,他们在向你传道时,习惯性的说法就是:信耶稣吧,信耶稣有永生,有上帝、有天堂,不信耶稣只能下地狱。



拿撒勒人厌弃耶稣



在福音书里有一个记载,是说耶稣在自己的家乡拿撒勒遭到了乡亲们的反对,甚至要把他推下山崖摔死,可是耶稣还是躲过那一劫,他从反对者中间走了出去。可是不久之后,耶稣在耶路撒冷被犹太人弃绝,钉死在十字架上。

先是耶稣的乡亲邻里反对他,接着是自己的民族弃绝他,这个故事不一定是完全历史的演绎,很有可能是后耶稣的回顾与反思,还有基督教徒集体的创作。英国著名犹太学者马克比在他的著作中反复强调,耶稣是一位爱国的犹太人,他的言论旨在反抗罗马帝国在巴勒斯坦的统治,所以才会作为政治犯以“犹太人的王”的罪名被罗马帝国犹太行省的执政官彼拉多处死。

按照事物发生的逻辑,在信仰的反思中出现的事物,不是事物的本身,而是在信仰“解释”中出现的语言构造之物,即虚拟之物,或是打上理性印记的精神事物。在学术界存在着两种意见,一种以为耶稣不是历史中出现过的人物,而是为了信仰的需要人为制造出来的宗教偶像,还有一种以为耶稣虽然是历史人物,可是他的故事却有非常多的神话成分,尤其在耶稣之死的问题上,基督教把责任完全归于犹太民族对他的弃绝,是有意开脱罗马帝国犹太行省的执政官彼拉多的罪责的精明算计。

犹太教是基督教的母亲,可是在以往的历史中,基督教在很长的一段时期内充当了迫害犹太人的指挥者的角色。西方历史中存在过的反犹主义,实际就是一场由一个宗教故事导致的基督教徒对犹太人的仇恨、抢掠、杀害的全部过程。

根据福音书的说法,先是耶稣的门徒犹大把耶稣出卖给了犹太人的大祭司,是犹太人的大祭司审判耶稣有罪,应该处死,然后把耶稣交给罗马帝国犹太行省的执政官彼拉多,并且由犹太人团体制造压力迫使彼拉多处死了耶稣。

现代研究这些问题的学者也提出了他们的质疑:1、逾越节开庭审判罪犯,在犹太教中是完全不允许的,如果按教会通常遵照的《约翰福音》中的记载,大祭司的行为完全违法,犹太教禁止夜间审理案件,更加禁止审判死刑的,同时律法也禁止当日审问,当日处决,这些程序全部都违反犹太教规,在犹太传统中找不到任何这样处决的先例。况且当年犹太祭司团并没有处决犯人的权力,必须移交罗马指定的当地最高行政官即彼拉多处理,而罗马法律的审判程序不可能在一天之内完成,这种草率完全违反罗马法的精神,罗马法在古代法中素以公正、严谨著称,彼拉多不可能这样做。
   2.按照当年的规例,如果纯粹属于宗教范围内的问题,犹太祭司议会就有权处死犯人,不用移交罗马政府。但是福音书中分明写了耶稣被移交到罗马政府,这样一来,大祭司在前面的审讯与施加的酷刑更加不可思议,因为既然判断这个犯人要交政府,所有的法律程序均应由政府处理,那么前面的程序就是不应该出现的。即便是在罗马人统治的殖民地,罗马法也不会失去它的作用。
   3、以耶稣换巴拉巴之举,更是荒谬难信。无论是罗马还是犹太教中,都没有在庆祝节期间释放犯人之说,更没有响应民众要求而释放杀人犯的例子。罗马法律中规定特赦权在罗马皇帝手上,是的,罗马史上确有不少罗马皇帝顺众要求而特赦罪犯,但这个众不是民众而是员老院或罗马议会,彼拉多不过一个总督,他哪来的权力宣布特赦巴拉巴?“罗马法律谨严,条理清晰,几千年来,为世界法律之所本,绝无乱民定谳之例。从整个罗马帝国千年之久的文献,找不出任何类似巴拉巴得释放的例子”(池凤桐《基督教信仰的起源》)
  那么,福音书为何要这样写?有些相关学者提出的一个假设:这是为了减轻彼拉多的罪责,加重犹太人的罪责,它反映了早期基督教徒对犹太人弃绝耶稣的深深怨恨。(参考资料:池枫桐《基督教信仰的起源》)而在我看来,基督教开脱罗马帝国犹太行省的执政官彼拉多的罪责更是极富政治谋略的一项策划。基督教在一开始就没有以建立起自己的祭坛为满足,它是扩张性很强的宗教,它如果不能首先拆毁犹太教的祭坛,又如何能够拆毁遍布希腊罗马全境的其他宗教的祭坛呢?可是要想实现自己的宏伟计划,基督教没有强大的政治势力做后台也是完全不行的。



橄榄树上的新枝



基督教从出于犹太教,犹如婴儿从出于母腹一样。婴儿既出尚要吸食母乳,犹太教为基督教提供的母乳就是《希伯来圣经》(Hebrew Bible),或称塔纳赫(Tanakh)。基督教习惯上称略加变动的《希伯来圣经》为《旧约》,其后添加《新约》就是基督教的《圣经》了。
基督教发展到了今天,信仰方式早就有别于犹太教,可是对于《旧约》仍然恭敬有加,坚称旧约圣经和新约圣经是一本书,是一个整体,认为“新约藏在旧约中,旧约显明在新约里。”这与耶稣所说:“莫想我来要废掉律法和先知,我来不是要废掉,乃是要成全。我实在告诉你们,就是天地都废去了。律法的一点一划也不能废去,都要成全。”有关。耶稣和保罗同为基督教的创教者,但是耶稣的教训,无论有多少宗教改革的内容,本质依然属于犹太教,就如耶稣的信仰告白所说:“我奉差遣,不过是到以色列家迷失的羊那里去。”但是保罗不仅走出了犹太民族的地界,而且受到了希腊文化的影响,宗教视野也更加开阔,关心的已经是人类社会每个个体信仰的问题,所以保罗的信仰告白就是:“人得为后嗣是本乎信。因此就属乎恩。叫应许定然归给一切后裔。不但归给那属乎律法的,也归给那效法亚伯拉罕之信的。”

犹太教与基督教的教义差异,是在保罗这里得到了最清晰的刻划:犹太教不认为亚当夏娃吃了禁果人类就有了原罪,但是上帝赋予人自由的意志,可以在善恶之间做出抉择,所以每一个人都要为自己的行为负责。保罗则说:“罪是从一人入了世界,死又是从罪来的,于是死就临到众人,因为众人都犯了罪。只是过犯不如恩赐。若因一人的过犯,众人都死了,何况神的恩典,与那因耶稣基督一人恩典中的赏赐,岂不更加倍地临到众人吗?”在中世纪犹太教与基督教发生过三次论争,即巴黎论争(1240)、巴塞罗那论争(1263)和托托萨论争(1413-1414),不承认有原罪说的犹太教,自然也不会接受基督教灵魂救赎的信仰,反之,基督教也因为犹太人的始终不信,认为犹太人就是悖逆。当时发生的三次论争不仅无助于相互的了解,反而使双方的分歧变得更加尖锐。

记得犹太学者利维在一篇讲说谁是犹太人的文章中说道:犹太人就是留着大胡子,喜欢大着嗓门较真,不会信仰耶稣的人。这可能就是犹太人的宿命,从来不肯随众求同,从亚伯拉罕开始就选择了一条仅属于自己的信仰之路独自去走,几千年过去之后,基本前提不变,只信仰独一的上帝。犹太人信仰独一的上帝不仅意味着在它之外没有其他的上帝,而且在它之内也是一,不是多,它本身没有部分,是完全统一的整体。

使徒保罗曾经把犹太教的信仰比作橄榄树根,基督教只是嫁接在犹太教这棵橄榄树上的野橄榄枝,“你这野橄榄得接在其中,一同得着橄榄根的肥汁。你就不可向旧枝子夸口,若是夸口,当知道不是你托着根,乃是根托着你。”在保罗的愿望中,犹太教和基督教应该寻根溯源,在归根之处达到同一。可是这种只能在归根之处达到的同一,也只能是存异性的同一,新枝与旧枝吸允一个树根传输的营养,各放异彩一起共荣。这样的结果未必符合保罗的意愿,可是只有允许存异,允许多元文化共同发展,才能收到新枝不向旧枝夸口,不再抢夺旧枝生存空间的效果。



弥赛亚与基督还是不同



弥赛亚又称“救世主”,由古希伯来语ha-mashi派生而来,原意就是受膏者。古代犹太人国王即位,或是犹太教祭司就职时,为了使他们职分神圣化而施行的宗教礼仪。圣经就有记载说:“撒母耳拿瓶膏油倒在扫罗的头上,与他亲吻,说:‘这不是耶和华膏你作他产业的君吗?’”在圣经记载中的受膏者有国王、先知、祭司。受膏就是意味着被上帝选中,并且接受了从上帝而来的神圣使命。

早先的弥赛亚并没有“救世主”这层意思,它是在犹太人经历了公元前722年以色列国被亚述所灭,公元前586年犹太国被巴比伦所灭,第一圣殿被毁,犹太人亡国成为巴比伦之囚,再至波斯人征服巴比伦,犹太人于公元前517年重返耶路撒冷建立第二圣殿后,有了丧失财产、身份,异域为奴,倍受蹂躏压迫之痛的切身体会后,才在后续写作的先知书中,出现了犹太人的末世观念和与这种末世观念发生互动联系的弥赛亚拯救世界的盼望。

犹太人的世界末日不是人类社会的完结,而是一个新社会的开始,在世界末日到来之际,弥赛亚降临在耶路撒冷,他是以色列大卫王的后代,他承担了上帝赋予的光荣使命,要在上帝的应许之地重建以色列国家,召回流离失所的以色列十二支派,彻底结束犹太人的散居状态。由弥赛亚开创的就是弥赛亚时代,在这个时代全世界的所有民族都会崇拜独一的上帝,弥赛亚只是这个时代的人类代表,或者只是一位伟大的犹太人领袖,他是百分之百的凡人,而不是超人,更不是神人。如先知以赛亚所言:“末后的日子,耶和华殿的山必被坚立,超乎诸山,高举过于万岭。万民都要流归这山。必有许多国的民前往,说,来吧,我们登耶和华的山。奔雅各神的殿。主必将他的道教训我们,我们也要行他的路。因为训诲必出于锡安,耶和华的言语,必出于耶路撒冷。他必在列国中施行审判,为许多国民断定是非。他们要将刀打成犁头,把枪打成镰刀。这国不举刀攻击那国,他们也不再学习战事。”(以赛亚书二章)可见犹太人理想中的弥赛亚时代,就是天下大同,四海之内皆兄弟的时代,与孔子所说的:“大道之行也,天下为公,选贤与能,讲信修睦。故人不独亲其亲,不独子其子,使老有所终,壮有所用,幼有所长,矜寡孤独废疾者,皆有所养。男有分,女有归”的社会理想可以画上等号。

基督教信仰的基督,希腊语Christos的意思还是受膏者,但是它已经打上了明显的希腊化印记,是对犹太教的弥赛亚观念进行希腊化改造的结果。基督相似于弥赛亚却不等同于弥赛亚。亨德尔的《弥赛亚神曲》,就是重现这个改造工程的一部非礼仪的圣乐,它产生的音乐效果完全打破了宗教的、种族的、文化的界限,是人类精神的成功升华。

在基督教信仰中,弥赛亚就是基督,基督就是耶稣,耶稣就是具有神人两性的上帝之子,只有上帝之子才是真正的救世主。基督教的教义肯定不符合犹太人的弥赛亚标准。也许早期教会在弥赛亚问题上遭遇过犹太人坚决反对,所以在一开始就采取了希腊化的基督称谓,而没有采取犹太人的弥赛亚称谓。于是世界上就只有基督教,却没有弥赛亚教,只有基督教徒,却没有弥赛亚教徒了。

使徒保罗把犹太教的信仰比作橄榄树根,基督教只是嫁接在犹太教这棵橄榄树上的野橄榄枝,而在实际上,基督教与犹太教完全分属两种文化传统,基督教的旧约只是基本保留了犹太教《希伯来圣经》的文字,但是却以新约作标准,做出了完全符合基督教信仰的解释。如果说犹太教是因行为称义的宗教,那么基督教就是因信称义的宗教,前者关心的是现世的福祉,认为信仰就是一种非常具体的生活方式,而非一套完整的教义体系;后者关心的是天国的福祉,认为信仰首先是有了正确的认识,然后才会根据自己的认识做出符合信仰的抉择。犹太人相信独一的上帝,却不以为不信上帝就犯罪,一个人是否为义,不在于他相信的是什么,而在于他的行为是否正当,犹太人拉比宣称:只要你做正当的事,不相信上帝也可以。基督教不以为正当的行为可以使人称义,如保罗所说:“惟有不作工的,只信称罪人为义的神,他的信就算为义。正如大卫称那在行为以外,蒙神算为义的人是有福的。”



结束语



犹太教与基督教是同源生的宗教,可是真正相同的地方却又十分的稀有,即便是在信仰上帝的问题上,彼此的分歧也十分的明显,犹太教的独一上帝,是独一的存在,也是独一的位格,基督教的独一上帝,却有三位一体的存在方式。同源的宗教尚且有了完全不同的发展方向,不同源的宗教又会如何?宗教其实是一定文化的集中反映。在宗教发展的历史上,真正展现的是人类文化发展的过程。

犹太教和基督教在历史上曾经有过很多纠结,一本旧约圣经拉近了他们的关系,一本新约圣经却使它们永远的分离。基督教对犹太教的态度非常尴尬。犹太教是无疑的另类,可是基督教又不好公开宣布它是异教,说到底犹太教也信上帝、也读旧约、而且犹太教徒还是上帝的选民。经历了西奈旷野、巴比伦之囚的犹太人太团结了。他们仿佛是基督教的顽冥不化却又老而不死的母亲,任你怒火万丈、拳脚交加,却又找不出理由可以一刀子彻底了断。在世界文化发展史上,真正顶住了基督教十八般武艺轰击却能保持本色不变的宗教只有犹太教,散居世界却能够寻根溯源的只有犹太人。

犹太教对于基督教却没有尴尬。耶稣来了,他是犹太人,耶稣走了,他还是犹太人。如果说犹太人拒绝了耶稣,又有什么过错?耶稣不是上帝,上帝不是弥赛亚,那么耶稣就不是犹太人的弥赛亚,他只能做基督教的基督。

世界末日没有到来,救世主就不会提前降临。犹太人盼望中的世界末日,是一个欢喜快乐的迎接胜利的日子,在世界末日到来之际,弥赛亚降临在耶路撒冷,他是以色列大卫王的后代,他承担了上帝赋予的光荣使命,要在上帝的应许之地重建以色列国家,召回流离失所的以色列十二支派,彻底结束犹太人的散居状态。在弥赛亚时代全世界的所有民族都会崇拜独一的上帝,弥赛亚就是这个时代的人类代表,或者就是一位伟大的犹太人领袖,他是百分之百的凡人,而不是超人,更不是神人,“他必在列国中施行审判,为许多国民断定是非。他们要将刀打成犁头,把枪打成镰刀。这国不举刀攻击那国,他们也不再学习战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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