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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區域 > 神學 > 信理與神學 > 很討厭<原罪>這個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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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內容

獨立思考


Posted -
2005/5/21 下午 10:51:47

hubert,
<<其實小弟想問你是「不同意有原罪」抑或是「不同意一般人對原罪的解釋」呢?>>

我是不同意有原罪的,我舉出例子說連慕道班的導師都話原罪只是一個有罪的「環境」,而不是一般人所理解的由始祖所遺傳下來的「罪」。
基於我相信天主是公義和慈愛的,所以我不相信天主會使人一出生就有罪,甚至人在母腹未出生之前就有罪,然後因這個未犯的罪而下地獄。



<<若祖先離開了天主,除非有特別的奇蹟出現,後人一出世必會離開天主,這亦不無道理。>>

請問這有的是什麼道理?

hubert


Posted -
2005/5/21 下午 11:39:07

To獨立思考

{基於我相信天主是公義和慈愛的,所以我不相信天主會使人一出生就有罪,甚至人在母腹未出生之前就有罪,然後因這個未犯的罪而下地獄。}

-其實最初我也曾抱有這個想法,但後來卻從"罪"的觀念入手想到了一點: 其實天主眼中的"罪"是什麼呢?耶穌說過,世上只有一條誡命,就是"愛天主", "罪"因此只是"人欠缺對天主的愛"而已.至於人為何天生欠缺對天主的愛?這問題可先留待大家想想,不過相信沒有人會否定"人天生欠缺對天主的愛"的事實.故此"罪"不是天主的懲罰,原罪和天主的公義及慈愛沒有必然的關係.

{若祖先離開了天主,除非有特別的奇蹟出現,後人一出世必會離開天主,這亦不無道理” 請問這有的是什麼道理?}

-用一個例子說明: 當你離開"甲君",並與"甲君"斷絕任何的交往,你的後人一出世自然也離開"甲君",亦不會知道"甲君"的存在,除非"甲君"主動千里而來尋回你的後人,呼叫你的後人回來.因此,這正好解釋了為何天主要降生成人,並要居於人間.

Elsle


Posted -
2005/5/22 上午 12:15:08

我認為與其說是"罪" , 不如說是"罰"(這不是異端思想吧?)
"罰"就是"遠離全能全善的天主 , 擁抱死亡"
當然先祖遠離天主 , 其後裔也在所難免(所以罰有繼承性)
但主給了人機會 , 派遣了聖子補贖了我們的罪 , 好來免去繼承於先祖的罰
當然我們也要有所作為(主動走向天主) , 否則罰不能免

simon


Posted -
2005/5/22 上午 12:38:46

Hubert,

神學的討論,既有趣,也嚴肅,論點該謹慎。

你說:「耶穌說過,世上只有一條誡命,就是"愛天主"。」
請讀瑪22:34-40:耶穌說愛天主是「最大」的誡命,不是「只有一條誡命」。

你又說:「當你離開"甲君",並與"甲君"斷絕任何的交往,你的後人一出世自然也離開"甲君",亦不會知道"甲君"的存在,除非"甲君"主動千里而來尋回你的後人,呼叫你的後人回來.因此,這正好解釋了為何天主要降生成人,並要居於人間。」

原祖曾犯罪,後人必定不知道天主和必定不愛天主嗎?
請問耶穌降生前,人們敬拜的是誰?
整部舊約中的人物,都不懂得愛天主嗎?

simon


Posted -
2005/5/22 上午 12:45:22

獨思君:

我不喜歡「不無道理」一詞。有道理就直說有道理,為甚麼要來一個double negative 呢?

有些人討論神學時,喜歡用「不無道理」一詞,而我注意到,他們這麼說的時候,通常是說不出道理來,但又希望對方同意他們有道理。

我知道你正在慕道,以我的經驗,只要緊記兩點,便可明白大部份領洗前需要知道的事。而這兩點是:
一、天主是愛。
二、人的最大誡命也是愛。

切記、切記。
祝順利進入天主教的大家庭。

simon


Posted -
2005/5/22 上午 12:50:11

Elsle,

你說:「當然我們也要有所作為(主動走向天主) , 否則罰不能免。」

依 edward 的說法:人是不能主動走向天主的,甚至天主招手,人也不能走向祂。人是要天主推動才可走向祂的。而且,若天主只發放「足夠恩寵」,你也不會走向祂;天主發「有效恩寵」時,你才會走向祂。最奇妙的是,若天主只發放「足夠恩寵」而不發「有效恩寵」,於是你不走向祂,但你必須為「不走向祂」負全責,即進入地獄受永罰!

至於 edward 的說法對不對,你自己想好了。我不想負上引你入異端的罪名(我曾被他稱為異端)。

hubert


Posted -
2005/5/22 上午 07:53:49

To Simon,

{你說:「耶穌說過,世上只有一條誡命,就是"愛天主"。」
請讀瑪22:34-40:耶穌說愛天主是「最大」的誡命,不是「只有一條誡命」。}
-多謝你的指正.


{原祖曾犯罪,後人必定不知道天主和必定不愛天主嗎?
請問耶穌降生前,人們敬拜的是誰?
整部舊約中的人物,都不懂得愛天主嗎?}
-原祖犯罪(離開天主)後,後人一出世自然地離開了天主. 後人既然不認識天主,他們也自然地無法愛天主. 不過,愛人的天主不是坐著叫人等死,反之,從舊約的經驗可知,祂曾進入了人類的歷史中,好叫人能認識祂,並因此能愛祂.故此在耶穌降生之前,人們也能知道天主和愛天主,不過因為這份天主的”進入”並未滿全,人們在”知道天主和愛天主”上仍有所欠缺.

hubert


Posted -
2005/5/22 下午 03:21:58

致獨立思考,

在你放棄相信「原罪」前,小弟想問:

(1)你是否同意「如果天主真實無疑地和你天天在一起,你一定會全心愛祂」?

(2)你是否同意「原祖離開天主的事件,最起碼,是你現在不能和天主真實無疑地天天在一起的原始理由」?

(3)你是否同意「罪就是人缺乏對天主一份全心的愛」?

edward


Posted -
2005/5/23 上午 12:08:48



人若不犯罪,本可脫免死亡。

如何脫免死亡?我們不知道。小弟臆測:若人不作出自毀行為(「犯罪」)、不與天主為敵(犯罪的後果),而天主又不使人身邊的環境與他為敵的話(「罪罰」),則人不會死。



天主「能而不做」,是因為祂有意願上的絕對自由。

人所抱怨天主的事,莫過於「為何天主不把這現實,實現得更加美好」。

有人認為:現存的世界,是所有可能性中最為美好的。
但有限的事物,根據定義,在可衡量的領域上,一定可能更好及更進一步。

天主將受造物的實現,訂定在某一限度上,全是基於祂上智的決定。



若我們能深切地體會人類的基本共通性,那麼,原罪的道理不難理解。

教會訓導有云,在我們身上,原罪不是「觸犯」(committed)而是「沾染」(contracted)的(《天主教教理》,404)。我們可用「病」的觀念,理解原罪的現實。它是在類比的意義下,被稱為罪。

果性原罪是否天主對人的「抄家滅門」行為?相信答案是在於:一)我們能否接受天主所賦予我們的人性;二)我們能否認同「罪惡」的自然和必然後果。兩者都是事實和現實。

在資本主義社會,我們反對封建制度的「抄家滅門」,但卻將「破產清盤」及影響全家生計的生意損失,視作很自然及合符常情的事。

對小弟來說,更難明白的是:如何理解「基督的救恩」對人類的恩澤,遠遠超越了「亞當之罪」所帶來的貽害。

Elsle


Posted -
2005/5/23 下午 10:06:36

"對小弟來說,更難明白的是:如何理解「基督的救恩」對人類的恩澤,遠遠超越了「亞當之罪」所帶來的貽害。"

Edward兄
會不會是指如果沒有亞當之罪 , 就只有地堂 , 而且只有先祖二人
我們因此不會存在 , 更遑論進入天堂以享盡善盡美之福
-------------------------------------------------
題外話
祈禱結束語"亞孟"在台灣以閩南語唸的話是亞孟沒錯
但以普通話來唸則是"阿們"
不知道在香港的弟兄們是不是也是這樣念(普通話)

edward


Posted -
2005/5/23 下午 10:16:55

艾斯力兄:

你是否認為若原祖不曾犯罪,則他們不會生育繁衍?

Elsle


Posted -
2005/5/23 下午 10:50:25

啊!!!
是 " 增加你懷孕的苦楚,在痛苦中生子 "
所以仍會孕育後代
但天堂的福報呢 ?

況且人們何德何能 ?
竟賺得吾主降世救贖

simon


Posted -
2005/5/23 下午 11:27:40

Edward,

原祖若不犯罪,但又可繁殖,後代又長生不老,人口豈不是爆炸?

原祖不犯罪,生子時是否不會痛?

Elsle


Posted -
2005/5/23 下午 11:53:44

<聖經狂想曲>
由於無衣蔽體並不害羞
因此可能與其他生物一樣
會有發情期
不會隨時都有 " 性 " 趣
生育率便大打折扣

分娩痛也許是產道過小
人類學家指出這是人類為了適應兩足行走所致
四足動物鮮有難產的情形 ( 但人類不同 )
推論 :
先祖犯罪前為四足動物 ( 開什麼玩笑 ! )

simon


Posted -
2005/5/24 上午 01:27:10

依edward說,神是沒有情緒變化的。
人不犯罪,便肖似神,所以生育時,即使痛,也不覺痛,因沒有情緒變化。

獨立思考


Posted -
2005/5/24 上午 03:07:02

hubert,
<<不過相信沒有人會否定"人天生欠缺對天主的愛"的事實.故此"罪"不是天主的懲罰,原罪和天主的公義及慈愛沒有必然的關係.>>

我不認同,或許我可以說我否定"人天生欠缺對天主的愛"。
原祖犯了罪之後,他們的兒子加音和亞伯爾都懂得獻祭給天主,所以你所說的"人天生欠缺對天主的愛"和你以上舉的"甲君"例子是不成立的。
你說"罪"不是天主的懲罰,但我說的是「天主會因為【原罪】而懲罰人下地獄」,【原罪】是人未出母腹之前所未犯和被天主定了的罪,這絕對有違天主的公義及慈愛。

獨立思考


Posted -
2005/5/24 上午 03:12:05

simon,

多謝你的提醒和祝福。

獨立思考


Posted -
2005/5/24 上午 03:30:06

hubert,
<<(1)你是否同意「如果天主真實無疑地和你天天在一起,你一定會全心愛祂」?>>

答:是。

<<(2)你是否同意「原祖離開天主的事件,最起碼,是你現在不能和天主真實無疑地天天在一起的原始理由」?>>

答:不同意。我認為天主天天都是與人在一起的,只是人選擇去犯罪離棄天主,而這個「罪」是人所犯的罪,而不是人未出母腹之前所未犯和被天主定了的「原罪」。

<<(3)你是否同意「罪就是人缺乏對天主一份全心的愛」?>>

答:我只能同意罪的其中一個因素是人缺乏對天主一份全心的愛,而不是唯一的因素。我認為罪是一種無善的行為,有無善思想和無善動作行為,例如對人沒有愛心、惱恨弟兄,做出傷害人的行為,都是罪的一種。

hubert


Posted -
2005/5/24 上午 11:07:07

獨立思考:

『<<(2)你是否同意「原祖離開天主的事件,最起碼,是你現在不能和天主真實無疑地天天在一起的原始理由」?>>
答:不同意。我認為天主天天都是與人在一起的,只是人選擇去犯罪離棄天主,而這個「罪」是人所犯的罪,而不是人未出母腹之前所未犯和被天主定了的「原罪」。』

- 天主天天都是與人在一起的,但人對天主所感受到的那份「真實無疑」又是否能如原祖一樣呢?在你領洗前,你是否能對天主的存在,如原祖一樣有一份能親身接觸,「毫不含糊,毫無疑問」的肯定呢?

『<<(3)你是否同意「罪就是人缺乏對天主一份全心的愛」?>>
答:我只能同意罪的其中一個因素是人缺乏對天主一份全心的愛,而不是唯一的因素。我認為罪是一種無善的行為,有無善思想和無善動作行為,例如對人沒有愛心、惱恨弟兄,做出傷害人的行為,都是罪的一種。』

- 我不明白「罪就是人缺乏對天主一份全心的愛」和「罪是一種無善的行為」兩個命題的差別?其實善念是由愛而生,人的愛是基於人對天主的愛。(在原罪的朦閉下,人可能不理解:為何沒有信仰的人所產生的善也是基於人對天主的愛?不過為免使篇幅過長,這答案暫時擱下。)另外,在討論原罪時,小心墮進「泛二元相對化」的陷阱之中。「無善」並不相對於「有惡」,「無」其實只是指出「缺乏」的一個程度。「罪」未必是相對於「聖」,「死亡」亦未必是相對於「生命」,正如在創世紀中,天主「認為樣樣都很好」(創1:31),人的墮落也只是人的不夠好而己。故此,有原罪的人不是指那些完全不愛(或沒有能力愛)天主的人,只是由於人在原罪的朦閉下,使人不能對天主有著一份「毫不含糊,毫無疑問」的肯定,因此人才不能全心全意地去回應天主對人的愛。因此,人領洗不是為去洗底,而是透過這份聖事,使我們能藉耶穌基督在聖事中的真實臨現,去重新「認識」天主。

hubert


Posted -
2005/5/24 下午 03:24:58

為免使「原罪」的討論越講越遠,容我在此先整理自己對「原罪」的看法:

(1)我相信「原罪」的存在,但是如果「原罪」真是如Simon及獨立思考的理解,純粹以「法」看罪,我同意「原罪」的確是令人討厭的.
(2)不過,我希望所帶出的討論觀點是:「我們是否只能純粹以「法」看罪呢?」
(3)我認為我們不應以「法」看罪,而應以「情」看罪.罪所指的不是一件人得失天主的有形事件,而是一段人背離天主的無形關係.因為我相信天主是一位有「情」的天主,天主和人訂法律的目的不是為分辨好人和壞人,而是指導人如何能更愛天主.從耶穌對法律主義的痛斥和以罪人之身死在十字架的兩件事件上,使我更堅信這點.
(4)「無罪」因此就是一段人與天主「零距離」的愛的關係,這段關係就正正具體地表達在聖母的身上.
(5)「原罪」亦因此是由於原祖離開天主,使我們一出世未能享有這「零距離」的愛的關係.(只是代表有距離,但絕不是代表人與天主完全沒有愛的關係!)
(6)罪引起的罰不是落地獄或被火永燒,而是失去了與天主的一份愛的關係,失戀過的人相信一定會明白「沒有愛,比死更難受」的心情.(因此罪與罰的關係未必是人所造的因與天主施加的果,反之我信這關係只是猶如一銀幣的兩面.)
(7)最後,我深信天主不是法官,而是慈父.在末日的審判中,我相信祂不會如上茶樓般計算我一生的大(罪)點和小(罪)點,而是問我一條簡單的問題:「你愛我嗎?」

edward


Posted -
2005/5/26 上午 11:24:06

西滿兄:

你問及,人在「假如」沒有犯罪情況下的繁衍、人口及生產問題。



按照聖經和傳統的訓導,人類的生育和繁衍,是天主創造他們時所親自降福的。此項降福,在時間上早於人類墮落。因此,它並不是罪惡的後果。



按照傳統神學,原祖父母所身處的樂園,稱為「地堂」。設若原祖確實守好了天主的誡命和囑託,克勝了蛇的誘惑,則可在「天堂」與天主同享榮福。因此,表面上似乎不存在「人口爆炸」的問題。



沒有原罪者的生產,是否痛苦?啟示似乎沒有給我們確切的答覆。沒有原罪而產子的,在歷史上只有聖母。

有人引述默十二2,指稱那位誕下「以鐵杖牧放萬民」的女人,在生產的過程中,「產痛呻吟」。但傳統神學一般否認「始胎無玷」的聖母會承受產痛的懲罰。

小弟在攻讀產科的大學時期,亦曾思考過這個問題。

根據我們現有的知識,「痛」的成因是一些外部刺激(noxious stimuli),衝擊身體的感官系統(nociceptive organs),其訊息傳遞到腦部而產生「痛」的認知(nociception),而令身體各個系統產生不同的反應。該些反應有些是適應性的(如心跳加快、血壓上升),有些是針對痛源的(如迴避的反射作用),亦有是情緒性的。

人類在生產時所經歷的陣痛,與腸胃不適的「絞肚痛」有些相似。在該過程中,人學習如何運用自己所可以控制的肌肉(如diaphragm),協助與子宮一起,將胎兒「排出」體外。若在過程中施加麻醉劑,則其中的一個副作用,就是減低了「排放」(propulsion)的動機和效能,因而增加了使用工具或剖腹生產的機會。

產婦在生產過程中所經歷的產痛,往往亦是一種「對關懷的邀請」。若這個過程得到丈夫相陪,則她所經歷的「痛」和「苦」往往有所改善。

我傾向於認為:聖母生產吾主耶穌過程中的生理表現,和我們所認識的,應該沒有很大的分別。但根據我們按信仰所知道的:天主的愛,包含(envelope)了她的生產的整個過程。所謂的「noxious stimulus」完全不是「有害」。「痛」作為一種「善」而言,也許是有的。但對她而言,這不是一種懲罰。

simon


Posted -
2005/5/26 下午 12:53:01

edward,

依你的想像,人若不犯罪,又不會死,他們是怎樣從地堂到天堂呢?

若人是帶著軀體升天,地球上的「物質」,豈不是愈來愈少?這會影響整個 biosystem 的。

edward


Posted -
2005/5/26 下午 12:58:09

人當初若沒有犯罪,則這個世界是否有「終窮」的一天,亦未可知,所以這個問題不易解答。

我們連聖母怎樣升天,也乏善足陳。更何況原祖父母的「假設性」升天?

simon


Posted -
2005/5/26 下午 01:29:27

那麼可不可這樣想:

幸好當初原祖犯了罪,地球的物質才得以保存(因沒有連帶軀體的升天),地球沒有在 edward 和 simon 出生前「終窮」, edward 和 simon 才有機會出生,享受天主的愛,並在此網站討論問題。

一笑。

oliver


Posted -
2006/3/17 下午 11:26:30

真好笑!那裡會有原罪!

好幸運,因為我們是中國人,無原罪!

我們是外人,我們是有福的!

你們相信我,我是耶穌的代言人,因我明白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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