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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區域 > 神學 > 禮儀與聖事 > 教廷聖禮部的新文件《救贖聖事》(Redemptionis Sacramentu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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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內容

靚仔


Posted -
2004/4/30 下午 03:50:11

如我是送聖體員,在正常情況下,我會不送.
但如他有明顯的死亡威脅,肯重新承認教會的訓導,發上等痛悔,承諾如不死的話會盡速領修和聖事,那我就會送聖體給他.
不知這樣做對不對呢?

edward


Posted -
2004/5/1 上午 11:07:01

Dear Cecil,

Here is the link of our previous discussions on the topic.

Cecil


Posted -
2004/5/3 上午 10:10:48

想分享一下我個人領聖體聖血的經驗和觀察所得:-
(1) 由聖爵直飲 - 好有意思(特別聖周四),但有了B HEP 和SARS 後,已不實際可行了;
(2) 自己蘸領 - 每次都誠惶誠恐,怕SACRILEGE.我每次都在持聖爵者前弄四五秒待聖血完全DRAIN DOWN 道聖爵內才敢拿到口邊的,怕滴落地也.
(3) 由人餵食 - 最輕鬆,但也要小心不好'漏口'.

Big5


Posted -
2004/5/21 上午 09:48:26

羅馬萬歲!羅馬萬歲!羅馬萬歲!
領聖體聖血最好的方法:
宗教裁判所 -- I MEAN 信理部 -- 話什麼方法好,就是什麼方法最好。所以留意論盡神學的詳盡報導,「拗」什麼?天主給我們的思考就是要我們去服從。
羅馬萬歲!羅馬萬歲!羅馬萬歲!

edward


Posted -
2004/5/25 下午 05:46:28

大五兄的說法倒很奇怪得很。

這份文件其實是由聖禮部,而非「宗教裁判所」或「信理部」所發出的。一個信仰團體,為自己的成員訂定一些公共禮儀行為上的準則。又有何不妥呢?

big5


Posted -
2004/5/27 上午 11:07:50

絕無不妥!我十分千分萬分讚成羅馬(什麼部也好)下指示,免得我們這些傳教區的子民,盲中中的做錯哂也不知。
例如,領聖體時沾聖血,不是不可以,但應由神父做,不是教友自己沾,新instruction 有講,是嗎?香港的教友自己沾聖血是不對的?
羅馬萬歲!

Cecil


Posted -
2004/5/27 下午 03:51:29

其實如果教友自己懂得愛護聖體聖血,自己蘸也沒問題.問題是,今時今日會有此意識的教友事實上是"少之友少".
羅馬也懂得實事求事了嘛.培育唔得嘛,咪認衰咯,好過下下死頂硬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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