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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區域 > 神學 > 禮儀與聖事 > 有關病人傅油聖事的施行人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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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內容

Ignatius


Posted -
2005/12/12 上午 08:40:55

禮儀委員會有關病人傅油聖事的施行人的通告
委員會通告•主教團禮儀委員會

(一 ) 二00五年三月一日教廷信理部致函給各國主教團主席及主教們,談及有關「病人傅油聖事施行人」的問題。因為近年來有多位主教向信理部詢問有關病人傅油聖事的施行人問題,信理部公布以下通知。

「依照天主教法典第1003條3款(東方禮教會法第739條1款)之規定,正確反映特利滕公會議(SessionⅩIV,Can.4:DS1719;參閱「天主教教理」1516號)之教義,它指出「只有司祭(主教和司鐸)才是病人傅油聖事的施行人。」

這端教義應該堅信,因此執事或平信徒,均不可行施此職給病老者傅油。任何類此行為,都形成對聖事的「偽裝」(Simulation)。

二00五年二月一日露德聖母顯現日,發自羅馬信理部。
部長:拉辛格樞機
秘書:雅瑪篤總主教
(二)近來有人在團體祈禱會中為人傅油,此舉嚴重使人混淆不清,誤以為是病人傅油聖事,應立即受到禁止。(以上為上次主教團會議之決定)

主任委員 王愈榮

simon


Posted -
2005/12/12 上午 10:16:55

好奇地問問:
為甚麼平信徒可以為人施洗,但不能為人傅油?除了是「規定」外,理據是甚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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