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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區域 > 神學 > 禮儀與聖事 > 懺悔詞搥胸次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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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內容

morrie


Posted -
2007/5/12 上午 03:06:10

Mitrophanes


Posted -
2007/5/12 上午 04:25:15

我罪,我罪,我的大罪
相对应地捶三次不是很自然么?
新礼有时候是“为了简化而简化”,改成一次,根本就没有什么明显的理由。除非把“我罪”也改成一次。
另外,旧礼的“台下经”本是弥撒前的一种预备性的“私人祈祷”,是司铎和辅助者之间的“低声对答”。真正的“公众弥撒(望教者的礼仪)”是司铎“登台”后才“开始”的。礼仪改革后,取消台下经,却单独把这个忏悔礼抽出来,变成司铎和会众对答的“公众礼仪”实在是很怪异。在任何古代的礼仪传统中都是没有的。相反,旧罗马礼执事在领圣体前代表会众高声诵念悔罪经,到还比较符合礼仪精神。与之对应的,有拜占庭礼在领圣体血时刻到来前诵念的一系列祝文(如著名的大马士革的圣约安的“我来到圣殿的门前,却还不停止犯罪。。。。。”)。

edward


Posted -
2007/5/12 上午 09:01:50

禮儀改革後的彌撒經書,載有「一位輔祭襄禮」的彌撒經文。當中的懺悔禮,是在台下進行的。

按小弟的印象,禮儀改革前的主教禮書,載有詠唱的懺悔禮經文(Confiteor),其實亦不怎麼「私人」吧?

Heroine


Posted -
2008/4/29 上午 02:04:38

以我所知,搥胸3次應該係出自舊祭(即拉丁mass)的

simon


Posted -
2008/4/29 下午 10:56:23

若說「我罪、我罪、我的重罪和捶胸三次是相對應和很自然」,我也可以說捶胸四次很自然:
我罪:捶一下。
我罪:又捶一下。
我的重罪:既是重罪,當然應捶雙倍,所以是兩下,才顯出對重罪的悔罪心。
合共四次,是最自然的!

simon


Posted -
2008/4/29 下午 11:03:26

但凡改革,總會有人覺得怪異。
耶穌來到世上教導猶太人,也有很多猶太人覺得耶穌怪異。

Pooh-Pooh


Posted -
2008/4/30 下午 01:01:21

重要嗎?

M.C


Posted -
2008/5/31 上午 11:02:41

思.言.行

hkgck


Posted -
2008/6/17 下午 06:52:55

Simon兄見識過博,諸多新奇觀點,我懇請Simon兄解釋,為何要捶胸!

P.S. 本人不希望有「大猩猩」及「哥斯拉」在聖堂出現!

simon


Posted -
2008/6/17 下午 10:38:10

hkgck,

捶胸不是我發明,也不是我訂立的。我建議你直接問發捶胸指引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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