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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區域 > 神學 > 禮儀與聖事 > 禮儀服務與金錢報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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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內容

edward


Posted -
2003/5/30 下午 01:35:40

在筆者的經歷裡,有些基督教弟兄的崇拜聚會中,負責司琴的朋友是有金錢回報的;而在我們的禮儀中,類似情況則多數發生在紅白二事中,親屬以金錢答謝襄禮的輔祭、領經讀經員和歌詠團。

無可否認的,在禮儀的籌備和進行的過程中,的確有不少兄弟姊妹付出了寶貴的時間,心血和他們的特殊技能。在現有機制下,他們自願和無償的義務工作固然值得欣賞,但這是不是就應成為唯一的禮儀服務機制呢?

我們教會的成員,又如何看待這些特殊的技能呢?

想在這裡帶出一個討論:究竟在咱們教會日常的禮儀裡,若對負責若干禮儀崗位的兄弟姊妹給予金錢上的回報,有何好處和壞處?是好處多,抑或壞處多?在禮儀的各個「功能」角色中,是否一定要做「義工」?

靚仔


Posted -
2003/5/30 下午 03:02:04

在歐洲,很多座堂的choirmaster是受薪的.
本人是教會的受薪僱員,當然明白,受薪和義務之間的張力.
好像我在三藩市讀書時,有一天閒著到堂區走走,剛巧神父要去唐人街教堂主持婚禮,他七十餘歲,我便說我陪他去,並當輔祭.
我全沒想過會有錢收,而新人也沒有給我,反是神父回到堂區交賬後(主人家有給他獻儀,而他是會士,所以即刻上繳),便向賬房拿了廿塊錢硬要給我.
但現時受薪,有時到堂區講課,他們給我的舟車費,我也不會自己袋,而是送回給機構.
可能反而問題是教會有無能力負擔受薪的禮儀人員,而另外又要避免無錢的人得不到禮儀服務.

edward


Posted -
2003/5/30 下午 03:29:16

相關的教律似乎很少,只記得以下這條:

Can. 848 - For the administration of the sacraments the minister may not ask for anything beyond the offerings which are determined by the competent authority, and he must always ensure that the needy aer not deprived of the help of the sacraments by reason of poverty.

edward


Posted -
2003/5/30 下午 03:35:41

記得以前在中學時代回校輔主日彌撒,因「山長水遠」,所以也有「車馬費」呢!

小弟認為:金錢報酬可分為兩種。教會僱員如教區機構的員工,堂區的全職秘書和傳道員,按照公義,工資至少應足夠糊口吧?

但對於「兼職」和「散工」來說,情況就不這麼簡單。問題可能不在於教會(或教區)有沒有錢,畢竟這在很大程度上都很「事在人為」的吧?

我覺得問題倒在於:教會內哪些工作須屬「全職」,有哪些應屬「業餘」性質--而在後者,我們才分別哪些應是「義務」,哪些應有「報酬」。

靚仔


Posted -
2003/5/30 下午 04:23:29

按照公義,教區給予的工資當然不只可以糊口.
因教會的訓導明文說合理的工資應可以讓人供應家人的生活,並應可以有適當的餘額作儲蓄.
我們的薪金水平按現在來說是不錯的,因我們只有凍薪,沒有減薪.
教會在整體上算是一個不錯的僱主,但個別的主管就不時有一些個別的問題,唉!

edward


Posted -
2003/6/4 上午 08:49:36

不過說回正題。

在梵二之前,但凡搞禮儀的人員,包括主祭,輔祭和歌詠團,都是「特殊技能」的人士。主祭要是受過神學培訓受秩神職,輔祭亦要通曉彌撒的拉丁語對答,而歌詠團則要懂得禮儀音樂的多聲部合唱。可謂十分「professional」,沒有甚麼其他平凡人士,可以在禮儀中替代他們的地位。所以從經濟角度看來,用錢請是值得的。

相較之下,我們現在的禮儀不是「業餘」得多了嗎?讀經員往往只需要操流利「港式廣東話」就可以上台,輔祭所需要的是「步履平穩」和「不會爽約」,而歌詠團則要求「唱得大聲」就行了。

這可能可以帶出一個更深入的問題。

simon


Posted -
2003/6/4 下午 04:03:47

Edward,

你的論調有點奇怪。你是不是說:professional或有特殊技能的,就應該有錢;不太好的就應該免費?

我家的鐘點女傭,沒有甚麼特別技能,清潔工作可說人人都會做,但我是付錢請她的。我總不能說:「你的工作很易做,不如免費吧!」

Simon

edward


Posted -
2003/6/7 下午 06:49:50

覆西滿兄:

我在這裡所說的,是禮儀上的服務,而不是我們日常所說的「幹活」。

當然,我在以上所說的「專業」與否的論調,確實是有點兒誇張的。但「禮儀服務收取金錢報酬」既是在以前發生過而現在亦時有發生的事,而大家當時亦習以為常時,在這裡討論一下以前人們的心態,和嘗試找出這種行為模式的理由,看看現時有沒有些東西可以從以前的經驗中學習。而我所舉出的理論,是以前禮儀的「專業化」。

這種「專業化」其實是好是壞呢?

simon


Posted -
2003/6/9 下午 09:46:48

Edward,

我用鐘點工人的例子,是想說明,應否有薪水,並不基於是否專業特殊技能。

禮儀服務應否有報酬,我以為該看是否全職。如是全職,不給薪水的話,你叫人吃西北風嗎?

如果服務只佔很少時間,即使那種服務需要特殊技能,不收報酬較「偉大」,例如你是醫生,教會請你講一堂書,那是需要專業知識的,你大抵也不會要求金錢吧!

Simon

靚仔


Posted -
2003/6/10 上午 09:41:57

西滿兄:
edward兄可能不會/想收,但教會通常會比一點舟車費,如edward幫我office講課,我一定會"科水"的.哈哈.

edward


Posted -
2003/6/10 下午 02:21:51

在這觀點之下,會不會就很視乎其實主辦團體其實希望貢獻者付出些甚麼呢?

例如:在一些教理的講授課程中,的確是有一些比較專門的人士去講授部份題目的。他們除奉獻了自己的專門知識外,其實亦奉獻了時間、車費、和在其他地方吃飯的價錢等。若要他們完全單方面地去負擔這些額外的費用,那麼一次半次倒沒有所謂。而長遠多次來說,則很令人吃不消了。

記得在大學讀書時,有陣子在朋友介紹下,在公教報寫文,和另一位兄弟寫了半年。當時的稿費對我來說,都幾吸引。當時的思考是:對於很多其他為口奔馳的兄弟姊妹來說,若為教會付出一些「專長」的服務而又得到一點點的實質支持,對不少人來說,會是一種很實在的鼓勵。

靚仔


Posted -
2003/6/11 上午 10:34:44

是呀,我和天亞社譯稿也成為我每月零用錢的一部份.幾好呀.

Pooh Pooh


Posted -
2005/1/3 下午 04:36:35

義務不代表無需要Professional
正如,不是懂打琴就能當司琴,要不然,就像現在,音樂不但沒有加強祈禱的氣氛,反之,是騷擾!

Cecil


Posted -
2005/1/4 上午 09:30:32

禁不住回應一下:-
專業知識到了禮儀服務上頭,是否應該是神恩的一種?
但是,不善用這些知識,攬權自重,打壓團體其他成員的情況,在堂區曾面竟然是無日無之!
比方說,答唱詠是'唱'的部分,歌詠團不唱(懶得練),其他信友肩負是否有問題?是否又要找來個受薪的才成?
鄙人不是歌詠團成員,因為已經是聖言宣讀員,但我有鋼琴演奏文憑,聲樂六級的訓練,是否不PROFESSIONAL(因為不是歌詠團成員)?
下下要用錢買服務,對不太寛裕的堂區或團體,是否很化不來?
我想說的,只一句話:人盡其才.
今日教會大鬧聖召荒,連平信徒也動輒玩'團體政治',似乎真的太不像話!

julia


Posted -
2005/1/4 下午 01:32:10

julia


Posted -
2005/1/4 下午 01:40:12

對於在禮儀中的服務, 或偶然對堂區的特別專業服務, 我會覺得不用金錢的報酬。如山長水遠,該堂又能付出車馬費當然好。

正如上述有位弟兄講過, 我們的專長是天主睗的神恩, 將它在公餘時間免費奉獻給教會沒有不妥。我們對教會的奉獻不只是金錢, 當應包括時間與才能。

Edward兄所謂如無報酬, 不斷的奉獻會做到該事人乏力難支, 我想皆因教會內肯奉獻私人時間的弟兄姊妹「有限」。 這是教會培育教友如何以生活回應上主的召叫其中一樣要留意的重要事項。 對上主的教會, 不應如此吝惜的。

我還記得真人真事, 我堂區有位曉畫畫的姊妹, 一年裡大小節日都找她畫圖粉飾聖堂壁報板, 做了約兩年, 人都不見了。不知她去了另一堂區, 還是離開了教會呢? 真難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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