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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區域 > 倫理 > 社會倫理 > 教會對死刑的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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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dward


Posted -
2007/2/17 上午 11:05:28

今期公教報社論,提到教廷(哪一機關?)的一份聲明。

英文版可在這裡找到。

不要以眼還眼

伊拉克前任獨裁者薩達姆•侯賽因遭處決後,最近尼日利亞人托齊(Iwuchukwu Tochi)亦被處死。他與另一名非洲人被判協助和教唆走私,在二○○四年十一月透過樟宜機場走私超過七百克海洛英。教廷於二月七日發表聲明表示,死刑「不僅有違生存權利,亦侮辱人性尊嚴」。反對死刑的運動正面對嶄新和使人憂慮的挑戰。

前南韓總統朴正熙以高壓手段施政期間,有八名罪犯在一九七五年四月九日遭絞死,但在本年一月二十三日,法院推翻過往的裁決。由此可見,死刑或會導致無辜者枉死,使司法制度染上斑斑血跡,而無法作出補救。

教廷的聲明於二月一日至三日在巴黎舉行的廢除死刑大會發表,聲明指:「輿論對情況表示關注,期望以更有效的方式確認人類不能剝奪的尊嚴,以及人權的普遍性和整體性,並首先肯定生存的權利。」

「人類生命自受孕直至自然終止,具有與生俱來及不可侵犯的價值,教廷藉此良機對所有捍衛此價值的工作表示歡迎及支持。」

評論員認為教會在這議題上立場有所改變。教會以往很少公開譴責死刑,但特別在教宗若望保祿二世上任後,教會認為由於時代和環境已經改變,各國有能力採用其他方法保護國民免受侵略,因此毋須執行有違生命尊嚴的死刑。

教會今日反對死刑,所提出的理由竟與以往支持死刑的原因相若。二月七日發表的聲明表達了教會對贖罪、悔改和救贖的信仰。聲明表示,各國目前可採納新的方法,就是「激勵和支持犯事者」尋求自己的救贖。教廷也提醒各國政府不要以刑罰作為報復工具。

聖奧思定深明悔改的意義,他認為死刑能免除繼續犯錯或犯更嚴重錯誤的可能,因此可視為具有救贖意義。

然而,這理據在現今世界是難以接受的。奧思定堅持為死囚和整個社會尋求救贖,而且摒棄以眼還眼的報復手段,因此他的話顯得尖刻。教會正確地提出,國家有責任竭盡所能提倡悔改和救贖,並認為剝奪這樣的機會是「侮辱人性尊嚴」。

edward


Posted -
2007/2/19 下午 08:04:15

Christopher Kaczor
Capital Punishment And The Catholic Tradition: Contradiction, Circumstantial Application, Or Development Of Doctrine?

Nova et Vetera (English) Vol 2, No 2 (2004): 279-304

simon


Posted -
2007/4/23 下午 11:46:09

那是否說,聖奧斯定是支持執行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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