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issie
Posted - 2001/7/9 上午 09:59:48
今期"公教報"徐神父提出了一個我一直覺得很具爭議性的題目:知識產權的"保護"。 若非到最近因為修改法例弄得幾乎通街叫救命,我們也大概要不了而了之 - 今天,認真的看,在道德上,到底分施的愛德大,還是保護的愛德大? 另外更棘手的問題,是盜用的問題 - 這在道德上又怎樣解決?根據"自然法則",不是要保護人的"基本"權益嗎?"人的合法擁有"這概念可以引申到哪兒去呢?('法'在這兒是指自然律"natural la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