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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區域 > 倫理 > 社會倫理 > 〈政客舞劍另有所圖 市民明辨勿受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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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內容

edward


Posted -
2003/6/29 下午 01:33:16

不知大家對以下這篇社論有何看法?

(文章轉載自:六月二十九日《東方日報》的社論)

就《基本法》二十三條立法的遊行,無論人數多寡,真正反對立法的恐怕只是少數,當中真正對立法內容有深入研究和透徹了解的,恐怕更是少數。

《基本法》二十三條立法內容,絕大部分是現有的《刑事罪行條例》、《官方機密條例》和《社團條例》的延續,並清除了殖民地時期遺留下來相關法例的一些模糊抽象字眼。可以說,沒有二十三條立法,例如現行隱匿叛國也是罪行;現行以任何方式協助交戰公敵,即使是人道援助,亦屬叛國,但二十三條立法後,則加入須懷有損害中國在戰爭中形勢的意圖才屬違法,顯然是寬鬆而明確。

立法寬鬆如無牙老虎

《基本法》二十三條立法諮詢文件自去年九月發表後,政府不斷因應各方疑慮擔憂而作出修訂,例如處理煽動性刊物罪令人憂慮產生寒蟬效應,保安局正與執法部門商議,研究進一步收窄檢控時限,可能由三年縮短至兩年或以下;政府為了確保新聞、言論自由不受剝削,更將管有煽動性刊物罪廢除。正由於法例的不斷修訂,其寬鬆程度且引起部分法律界人士驚訝,指為「無牙老虎」,港大法律學院教授陳弘毅認為,市民只聽了簡單的講法,看了簡單的報道,未完全理解立法內容;城大法律學院助理教授顧敏康指摘部分批評太不客觀、太情緒化。

環觀世界各國,國家安全都是國家及國民首要捍尷滌禰誧Q益。九一一事件後,美國最近頒布的《愛國法》,執法人員不但可以入屋搜查,並有權進行監聽,其嚴厲性和侵犯人權,牴觸私隱,較之《基本法》二十三條立法內容更甚,北京大學法學博士宋小莊便力指前朝彭定康欲提出的草案比二十三條立法內容更嚴苛。

所謂民主派人士,明知道《基本法》二十三條立法,較舊法例寬鬆、清晰和明確,但仍要鍥而不捨進行不理智狡辯、搗蛋、拖延、破壞,很明顯是「項莊舞劍,意在沛公」,是以反二十三條立法作為引子,針對特區政府、針對中央政府,繼而爭取普選特首及立法會。以李柱銘、劉慧卿為首的所謂民主派人士,引入外國勢力,干預立法工作以遂其政治目的,企圖攫取政治利益的陰謀更昭然若揭。

所謂民主派人士夥同壹傳媒旗下《蘋果日報》,為求達到政治任務之目的,殫精竭慮顛倒是非,混淆黑白,強詞奪理,肆意攻訐、詆毀二十三條立法,出盡種種手段鼓動市民反對立法,參加遊行。其中《蘋果日報》完全偏離報紙角色的做法,徹底暴露其「反中亂港」政治任務本質。反對二十三條立法的大部分市民,並非出於理智,他們根本沒有看過諮詢文件的全文,也沒有細閱港府修訂的內容,他們可能對何謂法治、何謂叛國、何謂機密,大多不明所以,只是受到蠱惑、鼓動,產生了羊群心態熙攘喧嘩。

民主派撒謊故技重施

目前所謂民主派的伎倆,是九七回歸前千方百計誤導、欺騙和恫嚇香港市民的故技重施。當年他們散播回歸後香港市民基本權利盡失的論調,包括恫嚇說紅磡體育館將會成為批鬥大會的場地,香港市民會在紅館內跪玻璃;李柱銘則「自封」自己成為烈士,會被關進監牢;包括司徒華等一些人則說回歸前夕若離開香港,便會被禁止回港了。總之,當年所謂民主派極盡歪曲能事地把回歸後的香港描繪為一個黑暗地方,企圖脅迫香港市民抗拒回歸;當然,事實證明所謂民主派的謊言徹底破產,回歸後香港市民享有較港英殖民地時期更充分的基本人權、自由;紅館無批鬥大會、香港市民無跪玻璃;李柱銘恨做烈士的願望落空,他仍然自由自在的日日做漢奸;司徒華等人照樣自由進出香港,他們其中一些有身份的人,更照樣享用作為機場貴賓的特權措施。

現在所謂民主派就二十三條立法毫無根據的謊言,我們堅信也必將破產,廣大香港市民不要忘記他們說過的話,事態進程會戳破他們的謊言。

倘得民心則異議全消

參加遊行的市民絕大部分是藉此宣洩對特區政府施政的不滿。擺在眼前的事實,特區政府六年來施政毀多於譽,令人撕心裂肝,由房策八萬五開始,已是一塌糊塗,教育政策搖擺紊亂、公屋政策始亂終棄、經濟政策倒行逆施、交通政策鋤弱扶強、司法制度淪於敗壞、問責制名不副實、抗炎魔手足無措,那些司長、局長們,更是「食祿乘軒蚗A袍,不知民瘼半分毫」,於是教育界、金融界、醫護界、負資產、公屋戶、公務員以及草根階層,無不耿耿於懷,藉機宣洩不滿。這樣的動機相對單純,也可以理解,可是他們的單純,卻被無恥政客利用。

香港是世界上最自由的地方之一,將來也必然如此,市民有權放言痛斥政府,也有權遊行抗議,但任何批評或行動必須弄清目標,切勿受別人播弄,不受政棍唆擺利用,在遊行過程更須克制和注意壎芡藿牷C眾所周知,沙士病毒雖受控制,卻非高枕無憂,最近便證實一名香港老婦在廣州輸出病毒,說明炎魔仍可能潛伏香港,當市民聚集一起遊行,人流多、接觸密,病毒從中散播也未可料;況且在遊行期間,或會有人肆意拋棄紙張海報,甚至隨地吐痰,食環署或其他執法部門或會檢控,便很容易起哄;從過往遊行的例子,俱有個別示威人士刻意挑釁、衝擊警方,警員一旦執法維持秩序,或會爆發身體接觸,衝突鬧大,便非全港市民所願見了,期望遊行的市民及執法部門俱能保持容忍克制,以免損害香港的國際形象。

今次遊行是對政府醍醐灌頂,特區政府應抱蚍s闊胸懷,以開明、睿智態度接受事實,所謂「防民之口,甚於防川」,讓市民有宣洩機會,猶如疏濬洪流,可免堤壩坍塌,特區政府反該痛定思痛,銳意改善施政,促進社會繁榮,只要管理階層聆取民意,以民為本,秉持負責盡責精神,「事有失當,改之無疑;法令未完,修之無倦;苟民心即得,則異議全消」,倘達到昇平舞鶴之世,黃童白叟熙然而樂,那些無恥政棍便無計可施,陰謀難以得逞。

搞垮政府香港將沉淪

特區政府於過去六年表現不濟,所顯示管治能力羸弱,才出現香港目前的千瘡百孔局面,除非特區政府作全面徹底改組,否則在力有不逮情況下,特區政府為了應付政客的滋擾、衝擊和挑戰而疲於奔命,未能集中精力提振經濟、改善民生,此情況絕非香港市民之福,香港將因而繼續沉淪,永無翻身之日。

對特區政府施以適當警惕,扶助它管治好香港,抑或把弱勢的特區政府搞到傷殘,使它對香港管治失效,社會走向解體之路?這是關乎香港禍福的嚴肅課題,已經擺在七百萬香港市民面前。

Cecil


Posted -
2003/6/30 上午 09:59:33

跨了特區政府,香港也未必沉淪.因為尚有中央.
一國兩制是個例外,也是special favour,不是必然.
但香港人未有民主的quali,當然為政客所利用咯.
23何來紛爭?2004大選.
民主陣線的trump card是反23.民建聯的包袱是要立23.到了選舉年還未有23,民主派當然口號響亮好多咯,所以這是party politics.
香港人哪裡見慣這些?
真理? 還差十萬八千里嘛!
I wanna sleep tonight, all thru tomorrow咯.

去非


Posted -
2003/7/2 上午 03:30:03

政府提出的條文是寬鬆還是嚴厲﹐各黨各派都有不同的說法。民主派說嚴﹐親中派說寬﹔真理﹐在一涉及政治的情況下﹐往往都被蓋上一層層厚的政治色彩﹐最終也沒有人能看得清。

23條的立法展開了政黨間的政治遊戲﹐民主黨是參與者﹔民建聯是參與者﹔香港教區﹐在某程度上﹐也成了參與者。政黨的參賽的目的﹐在維持其政治利益﹐在爭取選民的選票﹐為日後“執政”爭取本錢。教區沒有爭取選票的需要﹐但條例中有可能會影響到教區的部份(社團條例中取締在港的內地非法組織的新增條文)。內地的地下教會一向是很敏感的題目﹐如處理不善﹐會導致很大的麻煩。所以﹐有些人認為﹐教區也不是純為“正義和平”而參與﹐而是有某一些“立場”的。在這樣的情況下﹐有些教友(如6/30在明報刊登聲明的那位)甚至認為陳主教的立場(一如其他政黨)並不能百分百的顯示“真理”。

Cecil


Posted -
2003/7/2 上午 11:06:21

唉,好說呀好說!
身為教友,地上地下的事很使我不安.
如果主教老人家認為教會有必要採取這樣子的立場,我作為平信徒的,也提不出更佳的方案給他.這事影響到天主教在中國的前境,這才是我最最關心的事.
在這前提下,我參與昨日的祈禱會,卻沒有遊行的興趣.
昨日所見,主教累得不似人型,大家見了,的確很'肉刺';快為主教和教會祈禱呀!

去非


Posted -
2003/7/2 下午 01:23:55

我昨天也只去了祈禱會。不過祈禱會結束後﹐維園四週的道路都封了﹐糾察隊的人說要隨大隊走到街上後才能自行離去。不過我塞在維園南亭接近兩個小時﹐大隊仍未出發。最後還是要“抄小路”才能離去。

社團條例中有關取締內地非法組織的新增條文﹐並不是完全衝著教會而來的。香港教區目前並不在“被取締”的高危群當中。那些才是目前的“高危社團”﹐大家都清楚﹔中央政府主要是要壓制敵對政治團體在港的活動﹐大家也能看得出。然而﹐中央看內地的“地下教會”或其他宗教團體﹐一向都採用強烈的政治性眼光。而中梵關係﹐更加是無可避免的涉及政治。所以這個“取締內地非法組織“的新條例﹐自然也有教會的“份兒”。

但目前尚不需過份擔心。中央若要明白宣佈內地地下教會為非法組織﹐將會是一件很複雜的事﹐政治成本也極高﹐負面的影響也會非常大。若非出現十分極端的情況﹐中央不會也不願這樣做。不過﹐無疑問的是﹐中央現在是為自己留有最後的一把寶劍。萬一真的到了非要明令禁止地下教會不可的時候﹐忠於羅馬教庭的香港教區自然也不能利用香港為反中央的基地。到時候﹐如香港教區識時務及懂得自律﹐那當然仍有商量的餘地。否則取締教區的法理依據都在﹐自然是容不得香港教區“亂來”。

另外﹐立法之後﹐對中方來講﹐這法例能成為中梵談判間的籌碼。梵帝崗若不妥協﹐現在"at stake"的不單止是內地地下教會﹐香港教區在某程度上也給掀涉進去。這對中方來講﹐自然是增加了其談判本錢。

將來有關教會的政治會怎樣發展﹐現在還很難說。讓我們多一些為這些事而祈禱吧﹐這是我們現在可以做到的。

Cecil


Posted -
2003/7/2 下午 05:45:58

我只希望主教不要放false hope在哪些無羞恥的政客身上.這樣,他會為香港社會,不只為教會,帶來浩劫.
我當然不是挺"T".這人的成績表人人會看,何用教會費心!

josemaria


Posted -
2003/7/2 下午 05:49:33

Sadly so. The "T" clique is doomed to failure. That's some thing so evident that even the blind would tell clearly. Any person with a conscience will tell this.
As catholics, we need to pray for Hong Kong people's conscience, be they the government, the politicians or the masses. Our FAITH is faith in the power of God - His power over people's conscience.
If we have faith in God, even the Commies will be as tame as lambs. If we behave as if we do NOT have faith, the Commies will eat us up.

大黃傻貓GARFIELD


Posted -
2003/7/3 上午 12:20:33

去非﹕閣下非常無知。
條文裡面說﹐只要是在國內官方刊物被指是危害國家安全﹐分裂國家﹐不需要中央通過立法定某組織非法﹐香港就會自動取締﹗
另外種種條文﹐今日看來對教會沒有威脅﹐其實是收阻嚇教會的作用﹕叫教會在國內不要太幫助地下天主教會。
國內一個刊物﹐例如”瞭望“、”人民日報“一個社論話天主教是分裂國家、煽動危害社會﹐也APPLY到香港。
而甘神父、夏其龍神父的行動﹐將來會被視為危害國家的。
閣下對香港社會運動無知﹐不知道我們享受的自由是寶貴的﹐輕易妥協﹐容許政府隨便剝奪﹐實在令人失望。

去非


Posted -
2003/7/3 上午 03:57:59

我並沒有說條例對香港教區沒有壞影響﹐我只是說過﹐單就“取締內地非法組織”這一條而言﹐現在香港教區並不在高危群中。而在將來﹐政府以“教會為內地非法組織”這名義來取締香港教區的機會也並不高(注意﹐我談的只是引用“在內地為非法組織”這一條文來取締港教區的機會﹐我沒有就其他取締機制的條文發表過主要的意見)。這一點明天再來詳談。

今晚我想先解釋一下。首先﹐我沒有說我支持國安條例的條文。事實上﹐我對不少的條文都不贊成﹐只不過我對整件事的背景有不同的看法。若要說我的看法或立場﹐也就說多點吧。現在的23條的是人大會議在六四事件後中共自己修訂的版本。說得坦白一點﹐其實就是中央政府要立法﹐特區政治是執行者。中央政府對條文本身有一個底線﹐特區政府是有增刪條文的一些自主權﹐但它最終是向中央政府負責的﹐中央政府現在才是“老闆”。在立會所通過的最後版本﹐必須能符合北京方面的最低要求。例如﹐就取締內地非法組織這一條來講﹐我本身很懷疑是否港府自己提出的。我不是說董政府有良心﹐而是我認為董政府自己根本沒有“膽量”去提出這樣具爭議性的條文﹐其他具爭議性的主要條文也一樣。現在我們向港府施壓﹐但港府本身雖有能力作某一些的改動﹐但在關鍵條文上港府作不了主。背後的關鍵人物其實是“中央政府”。那中共會否讓步﹖

若說到中共﹐我又可能會說得較多的話。現在我們擔心﹐在23條立法成功﹐現有的的權利會被剝削。我不敢說我對“被剝削權利”或“香港的社會運動”這幾項題目有很多的認識﹐但中學時代的我也戴過有標語的頭巾、上過街、去過政府總部。關於23條的立法﹐如前述﹐我自己相信中共才是訴求的對像。對於中共﹐我能從家族那裡得到不少跟共產黨鬥爭的一些體會。我爺爺當年是在國軍中任職中上級的將領﹐在關麟徵的手下直接辦過事的。在國共內戰中(不單在戰後﹐抗戰期間其實也有在進行)﹐無論在戰場上或在民間﹐我爺爺對中共的特質有很多親身的體會。其實﹐在國軍退出大陸之後﹐我爺爺的一部份家人還留在大陸﹐他們遭受到的慘況我們在香港也都知道。所以我不會對中共存有任何好感或幻想。雖然如此﹐家族的背景以及我自己對近代史的興趣﹐令我對中共還有些基本的了解:中共即使是在最惡劣的環境中﹐只要你觸碰到他們的根本利益時﹐他們是不會讓步的。你可以去翻查一下歷史﹐西安事變雖稱願意接受改編為國軍﹐但在涉及共軍根本利益的地方﹐中共都沒有讓步﹔當年戰後國軍有比他們裝備上先進很多及數量上多幾倍的武裝部隊﹐中共也沒讓步﹔六四事件有那麼多學生示威、引來那麼多焦點﹐他們也沒讓步。比起上海清黨、二萬五千里長征、陝變、新四軍事件、內戰、六四等等的大風浪﹐現在香港的七一遊行﹐在中共官員的眼中﹐只不過是小事一樁。中共認為國安條例涉及他們的利益(說得好聽點是涉及國家利益)﹐你試把你自己放在中共當權者的思維當中﹐你會讓步麼﹖

中共的思考方式跟西方一般民主社會的思考方式有很大的出入。你也聽過中共官員發表的“陰謀論”吧。在他們眼中﹐七一遊行並非是他們定義中的人民的聲音。其他民主國家對23條的評語只會引起他們的反感(中共最受不得“外國”的“干預”)。自由是寶貴﹐但現在跟你鬥爭的並不是表面上的特區政府﹐而是中國共產黨。一來是認錯了抗爭的對像﹔二來對手既是中共﹐目前的方針不會生效(或許在一些特區政府仍有自主權的非主要條文上可有一點效用﹐但這夠不夠﹖)。我並不會輕易的妥協﹐但或許你可以先告訴我怎樣才能跟共產黨作有效的抗爭﹖

Cecil


Posted -
2003/7/3 上午 11:23:02

下下說人無知,其實自己是否五十步笑百步?
好像某些專欄,開口埋口說人家提的意見是維園呀伯的意見,這些作者多麼不夠科學,自大.自我封閉是思維大忌,所以耶穌基督常提醒我們不要判斷.
今日的香港媒體,民主'鬥士'.反省一下是時候了.

josemaria


Posted -
2003/7/3 上午 11:30:53

No need to accuse others.
Think scientifically - the regime in HKSAR IS the regime of PRC. This is a fact. If HK people dislike PRC, they should identify what they do not like about PRC and tackle accordingly.
To pull masses onto the street is something going neither here nor there.
Even if you say you dislike PRC, there are still some people around that like the PRC, so again, it is NOT as many say, some thing 'democratic', unless again, you count it by numbers and say that the larger number wins.
BUt that is not what today the church teaches.
So if you talk about democracy, even in PRC today there ARE democracy.
It is about imposing YOUR standard on others.
ANd who are you to impose this standard?You think half a million agree with YOUR thought - you may be deceiving yourself, at least up to 40%.
More than two-thirds of those that came out did not share the same theme or motive.
Where is the CONSENSUS?
Do you think Dr. Sun Yat Sen could succeed when there was no consensus? And even his 三民主義had NATIONAL SECURITY in it.

Cecil


Posted -
2003/7/3 下午 12:12:38

The crux of the matter is - educate the masses.
The Church leads in this respect. We are grateful to the Lord for letting us have Bishop Zen on this aspect, though the appropriateness of his 'aggressiveness' is not necessarily guaranteed.

去非


Posted -
2003/7/4 上午 12:38:52

有很多事﹐只不過是在立場及觀點上有分別﹐常常沒有一方能百份百的顯示真理(尤其在政治運動當中﹐當參與者都有其政治立場的時候)。

說對了﹐民主不單單是指代議政制及主權在民等等﹐也是指社會之中要容納不同的聲音﹐尊重持不同意見之人﹐不要把自己的見解強加在別人的身上。

無論你喜不喜歡﹐香港今天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部份﹐駐在香港的是解放軍﹐特首是中央人民政府任命的。這些都是我們改變不了的政治現實。不需是親中派也可以很務實﹐當中共對23條的推動是如此強烈及明顯的時候﹐就知道立法是勢在必行的。我們要做的是爭取一個最為接近中共的底線的方案。港府之前所作出的讓步我們不要不接受﹐因為每一次的讓步都能令我們更接近中共的底線。

我自己認為﹐摸清楚中共的底線是很重要的。可以透過與大陸有關官員及專家的溝通去做。中共的做事方法就是這樣﹐只要它認為你跟它在大方向上沒有很大的差別﹐一切都可透過商談及溝通去做。這是the mainland way。念過international business的也都會聽過﹐你到別處去營商﹐要用符合當地文化及習慣的方法去做事﹐否則就會"doomed to failure"。我認為在政治方面都是一樣。

至於取締組織方面﹐我們不妨理性一點去考慮。若然政府(不論中央或港府)要取締香港教區﹐那從取締所得到的政治利益必須要大過取締的cost才行。我們可以想像一下﹐若然要取締香港教區﹐其代價會有多大﹐在社會中會造成幾多的動蕩﹐給外資的衝擊又會是怎樣。就算保守的去估計﹐其對社會及經濟所造成衝擊及損害會是disastrous的﹐這樣做本身就會傷害到他們的利益。他們會在不能得到更大的政治利益的情況下﹐便隨便的用到這一步麼﹖

至於希望立法後會對教會有阻嚇的作用﹐其實就是整個23條立法的目的之一。香港教區在將來要怎樣面對這個阻嚇﹐將會是一個挑戰。

Cecil


Posted -
2003/7/4 上午 10:49:06

老共才不會取締香港教區那麼苯.有腦的都會知道.(叫人帶腦的大有可能是自己無腦之人).
在上高,有的是地下教會.慘哉他們!中國共產黨不會就此算數.

Cecil


Posted -
2003/7/4 上午 10:53:59

昨夜我跟一群遊行得興高彩烈的信友說到這裡,他們都啞了口,無言以對.
當然,有些國際組織又可以大做文章說中國政府打壓宗教.但身為有良之士,對於這些原冤相報式的鬥爭,真的那麼熱衷嗎?人命真的那麼不值錢,非要有人殉教不可?

去非


Posted -
2003/7/4 下午 12:27:24

讓我們多一些為內地的地下教會祈禱﹐他們會面對更多的逼害。

peter_k


Posted -
2003/7/4 下午 02:30:01

讓我們多一些為內地的地下教會祈禱﹐他們會面對更多的逼害。 .....同意

中國領導人, 見社會有動盪, 當然有權(合法)加強壓迫反對者(包括地下教會??),

如果中國十多億人口大動盪起來(無政府狀態), 是全世界不能承受, 等於當年越南船民的千百倍,

而在香港, 現有的財富和工作等, 樂觀估計失去一半,

香港受中國船民沖擊, 也是不能不考慮(其中有自己親友).

如果大動盪五年, 中國人(包括香港人)要死多少, 無法計算...

為了福傳(中國很多人未聽到耶穌福音), 個人有損失, 是不重要.....
十多億人的損失呢???

個人覺得,中國大動盪是好(世界福傳)的... 但中國沒有大動盪就更更更好..

個人覺得, 如果中國人人有書讀, 人人有公民意識, 人人有小康生活,
相信會有十份一人口回歸天主....


主內平安.





josemaria


Posted -
2003/7/4 下午 03:53:52

Amen.

大黃傻貓GARFIELD


Posted -
2003/7/5 上午 01:55:04

這裡的邏輯令人驚訝。
是﹐對手是中共﹐是﹐形勢比人強﹐是﹐民主黨、傳媒有不是之處﹐難道我們應該容許香港市民(六百萬﹗)原本有的權利被剝奪﹖
你說為地下教會祈禱、說天主教不是被取締對象﹖
我以一個新教徒身份告訴你﹐你這種識時務態度﹐是和基督時代的撒都該(Saducees)一樣﹐把政治果效放在大是大非問題之上。
我遊行前也知道有和你們這類論調的人﹐害怕激烈行動只會令中共反感﹐認為民主派經過直選執政一定不好﹐但是﹕
1) 民主派經過直選執政﹐如果不好﹐你仍然可以用選票趕他們下台 -- 這是根本的分別
2) 香港今日的優勢就是自由言論和法治﹐我們才可以有機會幫助地下教會 -- 今日23條只是把自由言論和法治破壞的開始﹐也就是破壞我們幫助地下教會的優勢 -- 當中國大地裡面在沒有自由地方﹐中國人自己如何幫中國人﹖
你們這種想法太短視了。

peter_k


Posted -
2003/7/5 下午 04:33:56

上述是本人的感想和希望... 以我所知是和天主教主流有分別.
並不能代表他人.

'這裡的邏輯令人驚訝。'.....我個人sorry.

'你說為地下教會祈禱、'.......
我個人是指天主教和新教(基督教)的地下教會.

'害怕激烈行動只會令中共反感'.....
我個人不怕中共反感, 如果耶穌要我擋tank...
個人只是害怕中國十多億人口大動盪起來(無政府狀態)...
害怕十多億人口所受之苦.

民主派經過直選執政....支持....但
由於個人不是民主信徒, 所以不會為民主擋tank...
民建聯經過直選執政...支持!支持!支持!..
(是和天主教主流有分別)

主內平安.



Cecil


Posted -
2003/7/7 上午 09:42:47

I also say 'Amen'.
Even Sun Yat Sen is being harshly criticsed for bringing China into over one century of turmoil. But who can judge?
We are not judges either.

Cecil


Posted -
2003/7/7 上午 09:46:33

The 'Underground' church is suffering right now from more severe persecutions. Just read the papers.

josemaria


Posted -
2003/7/7 上午 11:09:40

Opposing for opposing's sake is worst than Sadducees. However, I agree that the present SARG Administration is bullsh--, but for a very different reason from yours.

Cecil


Posted -
2003/7/7 下午 03:58:51

".....今日23條只是把自由言論和法治破壞的開始﹐也就是破壞我們幫助地下教會的優勢 -- 當中國大地裡面在沒有自由地方﹐中國人自己如何幫中國人﹖
你們這種想法太短視了。 "
貓姐,地下教會今日已經沒有優勢了,除非是新教的雜派小團體,成不了組織那種.
中國大地沒有自由地方就更加談不上,或許對妳是不夠,但對說絕對自由,是白癡才會說的邏輯.我在內地的親戚也不知多自由,因為他們本來的自由度比現在低.
我們公教的教會在現世牧職憲章也特別指明,對於這些遲起步地區,公教立場是要給予他們自由發展穩步向前的'空間".
似乎短視的,是這些急功近利的政客;友或者,他們是把私人權利放得太前了吧?
胸中沒有大我卻已自我取代大我,這何止是短視?
這說穿了,是野心呀,傻瓜們!
Unless you say you want to play a role in the 'new' government, or that you do not care for humanity, otherwise your conscience will not allow you to push for blood shed at all costs.

去非


Posted -
2003/7/7 下午 10:08:55

關於大陸地下教會﹐我說他們會面對更多的逼害。逼害並不等於被取締。例如﹐2000年梵帝崗於十一封聖﹐中共說這舉動“嚴重傷害中國人民感情”﹐並逼迫中國主教團發表同樣的聲明。這就是我定義中的“逼害”。這樣的“逼害”當然亟須譴責﹐但並不是等於“被取締”。當然還有一些更嚴重的逼害﹐也並不等於被取締﹐在這裡不詳述。

而關於香港教區﹐如前述﹐我認為香港教區受取締的機會很小很小。

貓小姐您沒有完全了解我的意思﹐我不是把“政治果效”放到最高﹐而是提倡應認清楚對手的特質(知己知彼)及香港的“力量及籌碼”﹐而從實際的角度出發去進行抗爭﹐去爭取一份在可能的範圍內爭取到的、最為貼近中共底線的國安法。

你們的盲點﹐在於看不到如果特區不能為23條立法﹐會引起什麼樣的憲政危機。若然特區政府不能為23條立法﹐又或條例超越了中共的底線﹐你說“中央人民政府”會就此算數麼﹖今次押後﹐還沒有大問題﹔下次若又再不能成功﹐那中央仍有可能會耐心等待﹔如到第三次還搞不定﹐那就很可能會出事。法是要立的﹐特區若不能自行立法﹐那就由中央立。那時若中央“仁慈”的話會保留某些的讓步﹐否則直接用他們的版本﹐到時候我不敢想像會怎樣。你可能說那違反基本法﹐是不可能的。但你要知道基本法的修改可由國務院提出﹐經全國人大就可通過修訂﹐他們要加上一句“若特區在合理的時間內不能立法﹐即由中央人民政府進行立法的程序”是何等的容易。這樣做當然是有代價的﹐但中共早就反覆的說過很多次﹐23條若不立法﹐那就等於沒收回香港。到時他們會比較一下“等於沒有收回香港”的代價大或“出手干預”的代價大。你若跟中央“玩得太大”﹐就要冒上這一危機﹐或要打賭中央不會這樣做(這場賭注的風險極高)。今天的SCMP社評也有指出過這一點﹔上星期新報的社評也呼籲過“要冷靜﹐不要嚴重的挑戰一國兩制中的一國﹐把中央逼進牆角”。

正如此版上的網友說﹐孫中山在他的一生中做過很多的“衡量政治力量後讓步”的舉動。武昌起義後﹐他就妥協把權力讓給了當年出賣過維新派(康、梁等人)的袁大頭。事實上﹐近代史學家徐中約就說魯迅的小說嚴厲批評了革命黨人與舊勢力妥協﹐放棄了令社會進步的大道理。此外﹐為了拉隴蘇俄的力量﹐幫自己完成北伐﹐孫也容許中共黨員加入國民黨﹐並修改自己的三民主義以迎合中共的主張。中山先生作了這些事﹐難道就是“把政治果效放在大是大非問題上”﹐是“Saducees”﹖

我想我說得應該夠清楚了。若然討論再以“只有這一個立場是絕對正確的﹐其他的會被貼上標籤”的方式進行下去﹐我將不擬再作無益的爭辯。我從不認為自己的看法絕對比別人的高明﹐但我一向認同一個理念﹕對一件事的看法往往無絕對高下之分﹐只有觀點及立場之分。不同意的﹐可以"agree to disagree"﹐並不需要向別人扣上任何帽子。民建聯等人總愛向民主派人士扣上“反中亂港”的帽子﹔台灣的民進黨也往往向中國國民黨等統派政黨扣上“聯共反台”的帽子﹐我都強烈的不認同他們這一類作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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