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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gnatiu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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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11/4 上午 11:09:25

宗教在轉變社會中的角色

陳日君主教

I. 宗教在參與社會事務上有其位置

梵蒂岡第二屆大公會議(梵二)在《教會在現代世界牧職憲章》(GS)裡說:「基督委托教會的固有使命並非政治、經濟或社會性,基督給教會預定的宗旨是宗教性的。」(GS 42)

正如教宗比約十二世曾說「基督替教會指定的宗旨是嚴格宗教性的……教會應領人歸向天主,並使人毫無保留地獻身於主……教會永不能忘懷嚴格宗教性的,超性的宗旨」。

片面強調宗教的這個重要元素使有些人視宗教與社會生活沒有必然關係,視宗教只關乎個人的靈性經驗,也有人提出更新個人靈修生活便可抗衡俗世的價值觀,不用參與教會團體的生活,又或不用透過教會團體參與社會生活。亦有些人認為教會不宜太高調參與社會和政治事務,而應保持其超然地位。

其實,靈修和祈禱生活與公共社會生活並不必然存在衝突。若信徒有宗教團體支持和互相勉勵,靈修生活上的投入可轉化成積極的公民活動參與,特別是關心社會上的弱勢社群,而且會持續地對他們的需要表達關懷和愛。梵二的同一憲章說:「由宗教性使命中出發的教會的任務、光芒及神力對建立並加強人類社會的大業,頗多貢獻。

此外,教會承認在現代活動中所有美好的一切,尤其走向統一的發展,朝向健全的政治和經濟社會化的邁進。因為促進統一與教會內在使命,頗相連接;因為『教會在基督內,好像一件聖事,就是說教會是與天主親密結合,以及全人類彼此團結的記號和工具』(教會憲章)。」(GS 42)

所以,宗教的存在當然不單在於鼓勵信徒積極參與政治。宗教團體的目的遠超於政治上可達成的美善,例如欽崇上主,就人類內心深處提出有關對生命、愛、工作和死亡的意義作出回應、培養倫理價值和德行使人過有意義的生活等。然而,宗教信仰影響的是整體人類生命,而不只是在崇拜的時候,或對基督徒來說只是星期天的上午,才體現上主的臨在。每位信徒都肩負其宗教賦予的使命。宗教使命是令人投身建設人類社會的泉源,使社會上人人也因而受惠,特別是服務最有需要的人,亦為人提供方向和動力(GS 42)。宗教團體對整體人類境況的關注,正反映了宗教對人類的影響力應比其他目的較窄的團體為大。宗教團體及教會因此有其獨特位置,持守其維護大眾福祉的理想,以及裝備其成員參與達成這目標。

宗教要信徒盼待永生、紥根現世,以人的努力準備材料,讓天主將之變成新天新地。

II. 自梵二以來天主教會的神學和倫理信念

對天主教來說,自梵蒂岡第二屆大公會議(簡稱「梵二」)以來,教會對自己和世界的關係有更清晰的理解。對人性尊嚴、人類社會生活和人類活動的深層意義之肯定,是教會與世界的關係和交談的基礎。梵二的《論教會在現代世界牧職憲章》(GS)明確地指出了這關係,在今年適逢憲章的四十週年,更值得在此引述該憲章的內容。

「同整個人類共同前進,並和世界共同體驗著塵世的命運,教會猶如人類社會的酵母與靈魂,志在基督內革新人類社會,並將這社會變作天主的家庭。」(GS 40)

「教會追求著拯救人類的固有宗旨,不獨將天主的生命通傳給人類,而且以某些形式將神聖的光輝彰顯於普世,尤其是提高人性尊嚴、鞏固人類社會結構,並將人們日常活動,沉浸於更深的意義中,使人們的日常工作充滿深遠的意義。所以,教會深信通過其成員及其整個團體的活動,或能對人類大家庭及其歷史的改造有所貢獻,使之更合乎人性。」(GS 40)

因此,教會有責任透過活潑和成熟的信仰把天主在人世間彰顯出來。要驗證這信仰的成效,必須深入信徒的整體生活,包括世俗生活,以及推動信徒在生活中實踐仁愛和正義,尤其對有需要的人(GS 21)。

基於這使命,教會相信我們對社會生活有特殊影響,從而實現大眾福祉。除了為大眾提供教育、為社會上有需要人士提供社會福利和服務外,教會相信我們亦有權透過對話和種種活動,分享我們的目標和理想,參與公眾討論,影響民間社會,從而豐富和鞏固一個自由社會的公共生活。

事實上,成功的民主發展有賴積極的公民參與,而宗教團體可以在不受政府控制下,在加強公共生活上扮演重要的角色,因而可推動大眾福祉的落實。宗教論述(如它的倫理道德原則、對社會文化的分析、對某些問題的具體看法或回應等)實際上可影響政治論述,而宗教團體在理性討論政治的層次上可以發揮很大的影響力。在政教分離和宗教自由受尊重的地方,宗教是透過不同的民間社團和作為公民的基督徒對政府施以影響力,這可透過對政治議題的討論、投票、參與社會/政治運動、游說、透過傳媒表達意見等。

鼓勵公民關心、參與或投身公共事務,可以將人從一個狹窄的自我隔離的世界,帶到一個分享的世界,為擴闊一個自我管治的自由空間作出貢獻。在民間社會和文化領域承擔一定的公共角色,宗教團體有助強化民主自由社會中的公共生活,協助被受打壓的群體重建表達意見的空間。

這樣的教會社會使命與身處的社會環境息息相關,基督徒群體必須辨別時代徵兆,從而本著福音精神,更確切瞭解生活在世界中的人民的期望、渴求和特點。只有在明白了我們這時代、這地方的需要和要求後,基督徒才可活出福音精神。因此,我們有需要就社會和文化進行分析和探討,並就過去和當代的教會與社會及文化的互動經驗進行仔細的詮釋,這樣才有助今天的教會與世界、與文化交談。

III. 在轉變的社會中辨別時代徵兆

社會和文化處境是恆常地變動的,有時候變化是突然和劇烈的;另一些時候則是持續和漸進,隱蔽和難於辨認的。基督徒群體的觸覺必須更敏銳,好使其社會使命更配合轉變中的社會需要,並按教會多年以來發展了的原則作指引。

梵二大公會議也就是面對現代局勢又深又廣的演變而召開的,這些演變包括社會生活方式(家庭、經濟、社會組織)心理、道德(價值觀)和宗教。在這些迅速的演變中,很多人便失去了方向,失去了平衡。

梵二的教會深信對這轉變中的世界能有所貢獻,一方面教會相信在一切變化中人的心裡有一些最深奧而常存的問題,福音的啟示給這些疑問的答案,最合理性而恆久不變。另一方面在新的趨勢中教會也見到一些人類普遍的願望,教會願意陪同現代的人在一切努力中保持正確的方向。

香港的社會也不斷轉變,教會也不斷適應。如早期修會團體興辦學校;六十年代的慈善救濟工作;後來社會發展為社會提供醫療及社會服務;到八十年代過渡期及代議政制的發展,教會的不同層次的團體和人士都作出回應和推行培育工作;這些年來,教會亦特別關注社會上的弱勢社群,如內地移民、越南難民、無證子女等,給予支持和為他們發聲......這些都顯示教會在不同時期因應社會的需要以不同方式履行社會使命。

時至今日,香港社會以至世界又面對一些新的問題,社會氣氛變得愈來愈不寬容,難以進行平等理性的對話,而弱勢社群依然得不到憐憫和公平對待。而且,在經濟全球化的影響下,香港既得到更多經濟和通訊方面的發展機會,但同時因消費主義和貧富差距增加而面臨更多挑戰……教會在這處境下如何為人民、為信眾給予精神和物質上的支持?信仰和神學在這些處境下又可為社會作出甚麼貢獻?這些問題實在值得深思。

香港教會是天主教大家庭的一份子,我們沒有特別法寶,但教會的財富也屬於我們,梵二的貢獻也正是我們所需要的。

我們跟進梵二的表樣,一方面在牧民和福傳時,把那些永久又常有效的真理以現代的方式介紹給我們的社會,就是關於每個人的尊嚴,關於公共利益的優先重視,關於精神價值的超越科技……。另一方面陪同香港市民面對具體的問題,在尊重恆久價值的前提下尋找解決的辦法。

這第二項的任務當然包括批判社會上的不公義。有人說教會只會批評又提不出具體的解決辦法,其實教會內各有不同任務。教會鼓勵教友參與政治,那些專業政治的信徒當然有責任尋求具體的解決辦法,至於神職人員的責任主要在於提醒倫理的原則,對社會問題未必知道也不必知道具體的解決辦法。

所以教會斥責社會上奉承文化,集體自私,貧富懸殊及民主踟躕都是分內之事。

IV. 合作和支持的需要

事實上,教會的社會使命時常因著身處的本地、本國或區域的處境而能更具體化地呈現出來。與此同時,國際化和世界各地教會之間的連繫和互相支持的事實亦不容忽視。雖然全球化的發展和影響力在經濟方面最突出,但在其他方面如政治、文化和社會範疇亦愈來愈明顯。因此,社會使命需在本地與全球、個別性與普遍性之間實行。在任何一個地方履行社會使命,都會涉及其他地方教會的合作和支持。

此外,除了與所屬的教會保持連繫外,在文化和宗教多元化的世界中,為共同努力建設美好的社會,各宗教之間亦宜保持對話和交流。為天主教會來說,對話的起點是福音和教會傳統,但教會宜開放且積極地把這些信念與其他宗教或文化傳統交流,更要積極地與其他學科對話。這樣的跨宗教和文化交談,為社會跨階層或社會背景的群體的對話起了示範作用,為分裂的社會和世界帶來共融團結的希望。正如《牧職憲章》所言,「我們就人性尊嚴所講的一切......都為教會和世界的關係打好基礎,為它們之間的交談作了準備。」(GS 40)

今天,適逢香港中文大學文化及宗教研究系的天主教研究中心正式成立,正好提供了多一個空間讓天主教與其他宗教、基督宗教的其他宗派及文化傳統進行交談和學術交流,並共同為建設美好的社會而努力。而天主教傳統源遠流長,教會多年來曾就各神學議題作探討,發展出一套神學系統及倫理原則,我們亦樂意與更多人士分享天主教的文化傳統和知識。因此,我們期望中心能藉各項教學、研究和學術交流計劃,進一步實踐教會的社會使命,貢獻社會和人類大家庭。

(本文為陳日君主教於十一月三日香港中文大學文化及宗教系的天主教研究中心成立日的演辭。蒙允准刊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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