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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區域 > 倫理 > 家庭倫理 > 《有關賦予同性配偶法律地位建議的考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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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內容

Ignatius


Posted -
2003/8/24 下午 10:21:51

教區主教公署將於九月七日(主日)下午三時至五時,假堅道教區中心九樓演講廳舉行講座,介紹教廷信理部文件《有關賦予同性配偶法律地位建議的考慮》,歡迎教友參加。

羅馬教廷信理部《有關賦予同性配偶法律地位建議的考慮》
http://kkp.catholic.org.hk/special3105.html

Cecil


Posted -
2003/8/25 上午 10:55:40

昨日的'明報'非常罕有地以假借其他信仰團體的事例為手段,試圖呼籲教區不要為同志問題而跟彩虹行動等民運先鋒'兄弟鬩牆',又說教宗思想'保守',教會對同志問題不會是一堵鐵牆云云.
唉,好戲在後頭咯.

Ignatius


Posted -
2003/8/25 上午 11:33:56

作者梁文道先生好像也是天主教徒。

Cecil


Posted -
2003/8/25 下午 12:47:06

的確,教會中人不了解教會宗教立場的為數不少.
我不知道教區今次在處理手法上是否很對;我雖然不欣賞同志們的行為,但我(一)對他們沒反感;(二)對事件的遺憾,不止於因為他們搔擾到彌撒的進行,而是他們不懂得好好跟人商量.在這方面,教會對他們的'牧養'的確有點問題!

edward


Posted -
2003/8/26 上午 12:13:05

闖進教堂之後

文﹕梁文道

【明報專訊】從地圖上看來,美國南部十幾個連在一起的州正好形成一條帶狀地帶。這塊地域有個名號,叫做「聖經地帶」(Bible Belt),因為它正是美國宗教勢力最強大,信仰最保守的地方。恰好全美20個把同性性行為列作非法的20個州,主要也集中在這條「聖經地帶」之上。一直以來,宗教在常人的心目中就和性保守劃上了等號,虔誠的信仰意味著禁慾、節制、穩定而美好的異性婚姻關係。

所以在8月17日上午,「彩虹行動」闖入天主教堅道總堂,於信眾進行彌撒的時候喊起了﹕「陳日君,可恥﹗」等口號,以抗議香港天主教機關刊物《公教報》登出一篇反對同性婚姻合法化的文章,大家的感覺就是這是一次性政治激進分子衝擊性政治上大保守派的事件。但它首先登上了翌日多份報章的頭條,成為一種帶有喜劇意味的聳動新聞﹔然後立刻被本地評論界盛行的中庸主義冠上「恰當與否」的討論方式,判斷這個行動「聰不聰明」云云﹔最後則因陳主教一句「警方不認真」,把整件事件導向了天主教區與政府關係的疑惑上頭。發展至此,宗教與同性行為之間的種種複雜辯論,天主教的社會觀,和「彩虹行動」這個組織的性質等更本質的問題,也就都被拋到邊緣去了。

彩虹行動不是只關注同性戀

首先,被很多人簡化為「同志組織」的「彩虹行動」根本就不是一個只關注同性戀課題的非政府組織,而是一個針對廣泛政治問題的行動派,與「香港彩虹」、「彩虹細胞」等取向不同的團體有茯J分工又合作的關係。難得的是,專責靜坐示威等街頭運動的「彩虹行動」並不囿於性課題,而且還站在一個追求社會平等、普遍人權的高度上,參與許多「同志組織」並不關切的社會運動。比如受到許多市民誤解抨擊的居留權運動,在很多非政府組織都不敢高調涉入以保聲譽安全情況下,我還屢次見到Tommy仔和他「彩虹行動」的伙伴們站在集會現場聲援打氣。在反對23條立法這個廣受認可的大型運動上,「彩虹行動」也再次表現出他們對人權的支持,成為七一大遊行中耀眼的一支小組。我想他們的邏輯是,既然爭取性取向、性生活上的平等和解放的原點是人權與公正,那麼其它涉及到這方面問題的事務,只是力所能及就該積極表態。策略上這也是一個可以透過與其它非政府組織連結,提高自己訴求正當性的好辦法。

有趣的是在爭取居留權和反對23條立法這兩場鬥爭上,香港天主教和「彩虹行動」都是同路人,正是現代社會運動上「彩虹聯盟」的表範。儘管彼此的關注點不同,甚至在某些議題上有水火不容的關係,但還是可以在一些共同事務上合作並進。

提到天主教,大家馬上就會想到近幾年來它的「政治化」傾向,尤其在過去一年陳日君主教的領導下,它更成了本地許多政治人物的眼中釘。這種思路一方面把「政治」說得太窄,另一方面又把教會看得太扁。先談後者,世界上各大宗教根本從來就沒有和政府脫過關係,且莫說部分伊斯蘭國家至今依然保持政教合一社會組織模式,美國總統就職要按虒t經宣誓﹔就算好像與世無爭的佛教,也有過越南僧侶為了抗議美軍入侵而引火自焚的知名場面。所以我實在不明白為何政客去為佛像開光大典題字助興不算宗教政治化,而宗教領袖就茪H權問題發言就是踩過界﹖

更何G天主教在近10年來一向關切人的問題,教宗本人也從來不拒斥教理上發展他對政治的看法。西方宗教自啟蒙運動之後,就有逐漸內縮的趨勢,神學義理配合著俗世化的趨勢也日漸轉向個人化內心化。到了20世紀中期,「政治神學」興起,多位基督教天主教的神學大家才重新提出教會對社會和政治有嚴肅思考的責任。例如天主教神學中的大師級人物默茲(Johnannes B. Metz)就認為「教會的存在是對社會的一種批判,負有批判與解放社會的使命」。現代世界的社會制度有許多不公義之處,也造成了對人的壓迫和扭曲,教會本荌l求正義和人的拯救之原則,又怎可對此不置一詞,只追求一個未來的天上之國呢﹖所以教會「干預政治」是「離了本分」的講法,只是一個門外漢的無知之論。

性取向也是政治標籤

但是教會本身作為一種機構,同樣也是社會制度的一部分,它又會不會成為不公正且具有壓迫性的制度的幫兇呢﹖這就牽涉到「政治」二字的廣義理解了。一般以為,性是很私人的事情,所以才會有些貌似開明的人說﹕「我唔介意佢]搞基,只要唔好騿e在〕大庭廣眾情況之下拖手親嘴就得啦」。其實這正正顯示出性是政治,性是眾人之事的本質。因為大庭廣眾作為一個公共空間,誰可以進入,誰可以在媕Y幹什麼事都是政治的問題。同理,香港的法律對許多異性戀者大開方便之門,讓他們在結婚之後有申請公共房屋的權利,卻不准許達到申請公屋標準而長相廝守的同性伴侶享有同等福利,這不是政治又是什麼﹖性別、膚色和階級可以成為分別人群以分別處理的政治標籤,性取向一樣也是政治標籤。

由婚姻關係締造的家庭是社會制度的重要部分,也因為它受到法律保障進而牽扯到房屋遺產等資源分配和再分配的問題,成為政治的一部分。所以如果現行家庭制度對同性行為不公平,這種不公平也就是政治的不公平了。那麼對社會制度和政治上的不公平負有批判責任的教會該怎麼辦呢﹖很明顯,同性戀和同性婚姻在現代天主教會堿O個極具爭議性的題目。一方面,由約瑟、瑪利亞的異性婚姻和耶穌構成的「聖家」,是教會的核心隱喻,是用來理解人和神、教會與信徒之間關係的基本模型。另一方面,也有教士和神學家主張人的平等不在乎性取向的區別,神愛廣及萬民。

一方面,現任教宗若望保祿二世極為保守,不只反對同性戀愛甚至反對人工避孕。另一方面卻有法國主教傑克.加力歐特(Jacques Gaillot)促進同志權利,墨西哥神父們組成的「其他羔羊」(Otras Ovejas) 吸納同志信徒。可見天主教也並非鐵板一塊,正在時代的轉變之中反省掙扎。

沒有永琱變的教條

還是默茲的話,既然負有批判社會使命的教會本身也是社會的一部分,它也就得對自己保持批判的態度。沒有永琱變的教條,只有在隨時代變化的教條背後的基本精神是永琲滿C

(轉載自八月廿四日之明報副刊)

Cecil


Posted -
2003/8/26 上午 10:25:48

"一方面,現任教宗若望保祿二世極為保守,不只反對同性戀愛甚至反對人工避孕。"
他知否教宗是誰?代表誰?

Josemaria


Posted -
2003/8/26 上午 10:34:14

For one thing, this author knows 'something' about the faith, but either does not know enough, or deliberately paints a false picture to the general readers of Ming Pao.
I'm glad that the KKP is so swift in responding to this issue - the editorial is highly commendable in doing this wonderful job.
What I am most afraid of is that these shameless mass media will put constant pressure on the Bishop to 'bend the rules' to suit those groups should their 'interests' conflict with the teachings of the Church.
Some people are now (especially the media) accusing the Diocese of being 'too harsh' (see posting also by faithfuls here) in the incident. They may demand apologies for the incident - for throwing them out of the cathedral, for disallowing them to confess...& c. The entire thing can be escalated to some thing totally out of proportion. The Diocese must be very cautious of such possibilities. (We have too much experience of such already).
I would call upon all right thinking faithful to stand up and voice out their views on this matter, and don't allow the crazy media to twist the whole thing to the detriment of our Church.

去非


Posted -
2003/8/26 下午 01:58:41

香港本來沒有立法賦予同性配偶法律地位的壓力﹐但經過這一事件的衝擊﹐事情或會有點改變。可以說的是﹕如果闖入堅道總堂的同志們是想引起社會關注同性戀者的婚姻權益﹐那在某程度上他們是成功了。連日來在媒體雖有遣責他們阻礙彌撒的進行﹐但卻同時批評教會的立場是剝削同性戀者的權益。

教會是不會為了綏靖他們的情緒而改變立場的。但若公眾認定了給予同性戀者婚姻權益才是政治正確的話﹐那持反對論調的政治人物大概就只有噤若寒蟬了。加拿大就是一個好例子﹐給予同性戀伴侶配偶權益的法案在國會通過時﹐只有當地的天主教會敢於出言反對﹐絕大部份的天主教徒的國會議員不是不敢反對﹐就是為了政治利益而表態支持法案。在此我們看到的是所謂的傳媒及公眾的認定之“力量”——這是民主社會的一個悲劇。如果類似的議案有一天被提上了立法會(現在看來這不像以前那樣遙遠)﹐那我們大可以看看在議會中的天主教徒政客們會採取怎樣的態度。

Cecil


Posted -
2003/8/26 下午 05:31:37

當然,公教議員們最終還是要向天父交帳.
之不過,教會這2000年的立場,有深厚而深遠的根源和影響,說甚麼也不能壞在一些俗世的虛假價值手上.
如果一定要歪曲人權,然後說成是真理,那麼我們的抵線是 - 它只是真理的一部份而非全部.在這當中,還有更高的優次給基督徒們去跟隨.

Augustine


Posted -
2003/8/26 下午 05:43:57

更高的優次給基督徒們去跟隨

If the World hates you, ye shall know that it has hated me before.

My Kingdom is not of this World.

The City Of God confronts the other City, unto the end of times.

Cecil


Posted -
2003/8/26 下午 06:08:54

Amen.

去非


Posted -
2003/8/27 下午 02:08:37

人權的價值被俗世上線上綱了﹐但作為天主在世的代表的教廷卻有責任反映天主所啟示的真理﹐教友們也有責任去維護天主所啟示的真理。國人皆曰可殺便可殺這種態度﹐在今天的西方民主社會還是存在的﹐只是換了一個形式而已。

"If the World hates you, ye shall know that it has hated me before. My Kingdom is not of this World. The City Of God confronts the other City, unto the end of times."﹐讓我也來說一聲"amen".

Cecil


Posted -
2003/8/27 下午 03:51:36

容我再次在此推介一本書 - SAINTS & SINNERS by Doubleday Publishing,2000出版.這書收取不少教會在社會訓導和聖傳在現世上受到俗世價值衝擊的文學選段,非常可讀,但香港可能沒有賣,但可以跟公進社商量訂購.教友培育辦事處應該考慮.
文章有涉及公教政客,議員,死刑問題,弱勢群體,神職操守,女性地位,同性戀則好像沒有.非常好看.對問題的反省很有參考的價值.

Cecil


Posted -
2003/8/27 下午 04:38:32

現在第二版(2002)正在做大特賣,收1/3價錢,可從barnes&noble.com網上郵購.
書評一則:
"Publishers Weekly
Operating from his conviction that American Catholic writers share a niche in American literature similar to Southern or New England writers, Tobin, former editor-in-chief of the Book-of-the-Month Club (now editor-in-chief of Ballantine), has compiled a "tasting menu" of 33 excerpts from books published since World War II. The book is divided into four sections: Politics and Protest, Witness and Dissent, Catholic Memories, Catholic Imagination. Because Tobin heavily emphasizes memoir and fiction, with smatterings of biography and sociology, the collection is a broad sample of American Catholic culture of the recent past. In and around the antilabor war of Cardinal Francis Spellman, the political trials of former New York Gov. Mario Cuomo and the tortured youthful conscience of writer Doris Kearns Goodwin, readers will encounter a range of perceptions, personalities and paradoxes. The "Catholic Memories" section includes notable reminiscences by luminaries such as Mary McCarthy, William F. Buckley and Garry Wills.
Yet Tobin's anthology misses much of the turmoil of late 20th-century Catholicism. There is little more than a whiff here of Vatican II's reforms in liturgy and theology or of contemporary intra-Church battles over women's ordination, married priests and sexual ethics. Some may regret, too, the absence of poetry and the dominance of male views. Nevertheless, in addition to providing a good read, Tobin makes a significant contribution to a small but growing body of work on Catholicism as a category of American culture. (Oct.) Copyright 1999 Cahners Business Information."

去非


Posted -
2003/8/28 下午 12:31:13

看來不錯﹐價錢也很合理﹔仍在看一兩本書﹐看完後可以考慮一下這本。

edward


Posted -
2003/8/31 下午 12:30:45

何文康:〈同性婚姻法的挑戰〉(八月廿一日)
【明報專訊】作者為﹕香港公教婚姻輔導會總幹事

  同性戀者是社會一分子,其人性尊嚴理當受尊重。本港現有法律已把同性戀行為非刑事化,法律已給予同性戀者私穩權,但將同性婚姻合法化卻是另一回事。

  社會為何不應給予同性婚姻等同異性婚姻的法律地位?自古以來,不同的社會和文化都肯定異性婚姻的社會價值,因此承認異性婚姻為一種社會制度,而作為一個社會制度必須促進公共利益(common good)。健康的異性婚姻能促進社會穩定,父母相愛的健康家庭是孩子成長最理想的環境,已是無可置疑的事實。但若根據同性婚姻合法化的邏輯,婚姻的基礎便會蕩然無存,因為若根據各人主觀意願去決定什麼是婚姻,那麼有近親戀癖、戀童癖、戀動物癖及戀物癖的人士亦理可按其各自的主觀意見去界定婚姻。如此,人類的社會秩序還可存在嗎﹖

  同性伴侶收養或寄養孩子亦可說是漠視了兒童的權益,因為剝奪了他們同時領受父母親職教養的機會。凡領養或寄養事宜,必須先從孩子的利益而非領養或寄養者的需要或喜好為大前提。父母作為角色典範,能以不同但合作的方式成就子女的性心理發展。心理學家如Elizabeth Moberley便指出,同性戀傾向很多時是由於幼年時不能與同性家長產生認同感而產生的。G且同性婚姻經常不能維持很久。以丹麥為例,同性婚姻平均只能維持一年半,未能為孩子提供穩定及有安全感的成長環境。

  事實上,同性戀人士所追求的並非單是同性婚姻合法化,更是爭取一種極度的自主權利。但當每個人或社群均走向極度自主的時候,社會制度還能促進人類共同利益嗎?

edward


Posted -
2003/8/31 下午 12:33:06

吳敏倫:〈反對同性婚姻理據謬誤〉(八月三十日)

【明報專訊】作者為香港大學精神醫學系教授

  這世上之所以有這麼多難解決的性問題,一個原因是有不少人為了維護本身的性價值觀,不惜用無事實根據、謬誤邏輯或甚至強詞奪理的論說來支持自己,弄至市面充斥茧L數對性的胡言亂語,令一般人難以在這方面作有效的學習和思考,何文康本月21日在本版為反對同性婚姻法的文章便是例子。

一、自古肯定異性婚姻?

 自古全人類肯定的東西不一定便對或不能改進。自古數千年東西主流文化都肯定男尊女卑,但隨茠懋|思想改變,這制度還是要改。

二、父母相愛的家庭是孩子成長最理想的環境?

  究竟是「充滿愛」還是「父母相愛」的家庭才是孩子成長最理想的環境﹖ 不要偷運「父母」這因素進去,除非有可信的對照研究證明,但在現世異性婚制獨大的情G下,根本沒可能做這樣的研究。

三、單元異性婚制促進公共利益?

 公共利益的考慮是多方面的,亦有先後輕重之分,促進兒童的「健康」成長,除了需要一個「幸福」家庭外,也需要一個沒有分化歧視的社會,而且可能是後者更重要和更屬公共利益。

四、如讓主觀意願決定什麼是婚姻,便可以近親婚、戀童婚、人獸婚……﹖

 同性婚姻在外國被承認,都是經公眾討論和議會通過的,支持者不乏異性戀者,何來單憑主觀意願決定﹖ 至於拉近親、戀童、人獸來說,是邏輯上的擴大論點謬誤或使奸。 該等性行為相同之處在都是戀,但亦各有其極不同之處,稍有腦的人都會知道應分別討論,不能只因有一點相同便一視同仁。否則,難道我們可以說既然承認了天主教的社會地位,應該也承認全部其他邪教的地位﹖

 同性婚姻短暫 皆因歧視壓力

五、同性伴侶不能收養兒童……因為父母角色典範能成就子女的性心理發展﹖

  父母角色是一種職能,在現今防止性別歧視條例已生效的香港,將職能與性別掛u,說男子不能做好一個母親角色,就等於說女子不能做好一個消防員角色一樣,是徹頭徹尾的性別歧視,請何君以後勿再作此言論,以免被控。至於說同性婚姻一般都不能長久,未能給孩子穩定成長環境,一個原因就是因為同性戀和婚姻仍飽受壓力,要改進便更要社會盡快消除歧視。

六、同性戀者所追求的是一種極度自主權利﹖

  這也是一種將對方論點極端化來談的邏輯謬誤或使奸。直至現在,同性戀者所要求的,異性戀者無一不早已擁有,若擁有這些便是「極度自主」,那異性戀者豈非是最最極度自主,最違人類共同利益﹖

edward


Posted -
2003/8/31 下午 12:34:50

何秀蘭:〈同志被拒結婚 經濟被剝削〉(八月二十六日)

【明報專訊】作者為立法會議員

  調查顯示,接受同性婚姻的人士,高達七成,亦有部分人仍然反對同性戀者有締結婚約的權利,他們或基於宗教信仰,或認為家庭基本結構必須由一男一女組成。

  自由社會應尊重雙方的信念言論,但在法制而言,同性戀者的權利必須與異性戀者一般,得到法律的平等保障,不能因為部分人的價值觀,便在制度上長期壓抑同志的公民權利。

  香港現行的法律雖已非刑事化同性戀行為,但在醫療、房屋、稅務、入境、承繼權等直接影響日常生活的範疇,同志依然備受歧視。

  以稅務為例,異性婚姻可享有配偶免稅額,假若其中一方沒有受薪工作,另一位配偶便可選擇合併報稅,每年最高可少交1.5萬元稅款。由於同性伴侶不能註冊結婚,無從證實配偶關係而取得免稅額,因此要比異性配偶負擔更多公共財政。若將稅款用作投資,30年後,異性配偶的退休生活便豐裕得多。

  同志的稅務負擔較重,房屋福利卻遠遠不如。因為房委會只接受有婚姻註冊證書的夫婦申請二人家庭單位,同志伴侶只會被視為兩個無關係的單身人士,同時申請公屋也會被編配到不同的單身宿舍,因此經濟欠佳、資產合乎申請公屋資格的同志伴侶只可租住私人樓宇,才有共同生活的空間。長年累月,又是一筆可觀的開支。從稅務及房屋兩個政策的一消一長,便清晰看到同志被視為二等公民。

  公共行政以一紙婚書為多項政策甄別的基礎,拒絕同志登記結婚,間接令同志受到經濟剝削,有違公義,是社會必須正視的事實。

去非


Posted -
2003/8/31 下午 04:52:32

無論從教會的立場或生物學的立場來看﹐男女的結合的一個重要的因素就是生養下一代。這是婚姻為何需要以一男一女為基礎的重要原因之一。

同性的結合是沒法做到這一點。如是問題便來了﹕那人類生養下一代的責任要怎樣的延續下去﹖在今天﹐一般人似乎仍不認為這會成問題。但現在的異性伴侶已生育不多﹐如果有一天同性伴侶佔了總配偶人數一定的百份比時﹐那“如何延續下一代”便會成大問題。到時或會有人提倡以科學方法解決問題(或許﹐複製人﹖)﹐那我們又會陷入一個重大的倫理甚至社會危機之中。

simon


Posted -
2003/9/1 下午 08:59:22

去非:

人類少一點,地球便多一點喘息的機會。單從環保角度看,不是壞事。

Simon

Cecil


Posted -
2003/9/2 上午 10:27:47

其實現今世界,人類少嗎? 多嗎?
分佈有問題就是了 - 先進地區的人不生孩子,做同志,不婚,不育的,為數佔多.
落後地區則似乎不然 - 人口仍多.
但許多地區,愛滋等絕症蔓延得非常勵害,人類的前途,是很有問題.
再 - 人少可不等於就會環保.
美國人口不多,但這國家卻是超級垃圾蟲.

edward


Posted -
2003/9/3 上午 09:36:01

公眾如何看待同志議題﹖
——「性傾向民意調查」的反映

﹝李偉儀 香港理工大學應用社會科學系社會政策研究中心項目統籌主任﹞

摘自九月二日,明報

編者按﹕同性戀者在社會上能否享有平等權利、是否受到歧視等問題,一直備受爭議﹔從他們的婚姻關係是否被社會承認,到紅十字會拒絕男同性戀者捐血,直至近日的同性戀者衝擊天主教堂,皆引起廣泛關注。本版特別策劃專輯,深入思考同性戀者問題,第一天刊載李偉儀文章,分析「性傾向民意調查」的反映,從中可見公眾如何看待有關同志的各種議題。

1995年10月至11月期間,香港政府進行過一項有關性傾向歧視問題的民意調查,結果顯示大眾對不同性傾向人士的接納程度偏低,並認為立法禁止歧視不太有效。1996年,民政事務局就有關性傾向歧視的研究向公眾諮詢,最後政府表示有85%壓倒性的公眾意見表示反對立法消除歧視。1997年6月,《家庭崗位、性傾向及年齡平等機會條例》草案以兩票之微不獲通過之後,不論政府及立法會,均未有就性傾向歧視立法,作過任何建議。可見政府由1996年到現在,一直未有為不同性向人士獲得平等機會及免受歧視作出任何政策及法例上的改革。

  近兩三年來,同志議題風起雲湧,從紅十字會拒絕男同性戀者捐血事件,到同志婚姻與宗教之抵觸,無一不引起公眾莫大的震撼。議題是提出來了,但公眾的看法究竟是怎樣的﹖近十年來公眾對於性傾向議題的態度有否轉變﹖

  香港理工大學應用社會科學系社會政策研究中心,聯同同志社區聯席會議,於2002年5月,進行一項名為「性傾向民意調查2002」的全港性電話調查研究。這是自1995年由官方所進行過的調查以來,最新一輪有關性傾向的民意調查。

  整項調查是透過訪問員在香港理工大學電腦輔助調查室,利用電話向全港住宅電話用戶作為目標群體進行隨機性質的訪問。訪問對象是15歲以上的香港市民,有效個案共計521個。當中,男、女被訪者比例分別為47.8%及52.2%﹔教育程度方面,中四至中七年級佔47.7%,大專或以上程度佔25.3%﹔有天主教或基督教信仰的被訪者佔20.3%。

  數據分析發現,市民對不同性傾向人士的接受程度較1996年大幅攀升,誤解相對減少。市民亦認為不同性傾向人士跟異性戀者應享平等的權利。

同性戀者的平等權利

  絕大部分被訪者贊成不同性傾向人士跟異性戀者在工作就業、選擇配偶、接受教育及宗教信仰等方面應享平等的權利。

  長期以來,不少同性戀人士表示,性身分往往令他/她們遭到不公平的待遇。高比率的被訪者認為不同性傾向人士跟異性戀者應享平等的權利,一方面證明公眾人士的平等機會與反歧視意識已大大提升。另方面,公眾對性傾向平等權利的高支持度,正反映市民對性傾向平等機會立法、反歧視措施的訴求,對社會進一步邁向平等和諧的殷切。

  93.2%的被訪者同意及非常同意,同性戀者與異性戀者在「工作就業方面」應擁有平等的權利。91%的被訪者同意及非常同意,同性戀者與異性戀者在「選擇配偶方面」應擁有平等的權利。98%的被訪者同意及非常同意,同性戀者與異性戀者在「接受教育方面」應擁有平等的權利。97.1%的被訪者同意及非常同意,同性戀者與異性戀者在「宗教信仰方面」應擁有平等的權利。

同性伴侶的婚姻關係

  在現時香港同性伴侶關係不獲承認的情G下,同性伴侶是不獲異性伴侶在婚姻、政策和私人範疇所提供的保障。調查發現,高比率的被訪者認同同性伴侶在不同範疇應擁有跟異性伴侶平等的權利,包括「組織家庭」、「收養子女」、「以配偶身分享用社會福利」、「以配偶身分享用公司福利,如房屋、醫療等」、「以配偶身分繼承對方產業」等。並表示對「給予同性戀者平等權利會分薄社會資源」的說法不盡同意。換句話說,公眾漸趨認可和接納同性伴侶進入制度化婚姻關係。

  79.9%的被訪者同意及非常同意,同性伴侶與異性伴侶在「組織家庭方面」應擁有平等的權利。61%的被訪者同意及非常同意,同性伴侶與異性伴侶在「收養子女方面」應擁有平等的權利。73.3%的被訪者同意及非常同意,同性伴侶應享有與異性伴侶以「配偶身分享用社會福利」的權利。73.6%的被訪者同意及非常同意,同性伴侶應享有與異性伴侶以「配偶身分享用公司福利,如房屋、醫療等的權利」。81.7%的被訪者同意及非常同意,同性伴侶應享有與異性伴侶以「配偶身份繼承對方產業」的權利。72.6%的被訪者不同意及非常不同意,「給予同性戀者平等權利會分薄社會資源」這個講法。

信徒的看法

  在1996年政府提出「平等機會﹕有關性傾向歧視的研究諮詢文件」中,指出「有些宗教和教育團體的代表認為同性戀不道德……認為同性戀行為是一種罪惡,與各大宗教的教義有所抵觸」(香港政府,1996)。

  長期以來,宗教團體尤其是天主教和基督教對同性戀的非議,令社會人士一直概括認為宗教界別對同性戀議題採取反對的態度。然而,在調查中,按被訪者的宗教劃分,卻令我們得到耳目一新的圖像。這令我們能更細緻地、具體地了解宗教人士對性傾向議題的新見解。

  以信奉天主教及基督教的被訪者為例,調查發現,這些被訪者對不同性傾向人士的接受程度極高,誤解相對減少,也同意不同性傾向人士應享平等的權利。以誤解與認知為例,過半數(55.8%)信奉天主教及基督教的被訪者不同意及非常不同意同性戀是一種病態,需要治療﹔77.8%表示不同意及非常不同意同性戀者無能力當教師﹔75.8%表示不同意及非常不同意同性戀較異性戀者濫交﹔81.8%表示不同意及非常不同意同性戀者較異性戀者短命﹔86.5%表示不同意及非常不同意同性戀者會騷擾兒童。

  此外,72.7%信奉天主教及基督教的被訪者接受及非常接受「陌生人」是同性戀者﹔57.1%接受及非常接受「高級官員」是同性戀者﹔56.4%接受及非常接受「中、小學老師」是同性戀者﹔81.3%接受及非常接受「同學」是同性戀者﹔81.6%接受及非常接受「同事」是同性戀者﹔53%接受及非常接受「兄弟姊妹」是同性戀者﹔73.3%接受及非常接受「好朋友」是同性戀者。

  信奉天主教及基督教的被訪者接受程度較低的社會身分包括「神職人員」(21%)及「子女」(38.4%)等。這現象亦同時反映於普遍被訪人士身上,即神職人員以及有較緊密血緣、親屬關係的人士作為同性戀者,在社會和家庭生活中是較具爭議的。

  有關平等權利方面,70.7%信奉天主教及基督教的被訪者同意及非常同意同性伴侶與異性伴侶在「組織家庭方面」應擁有平等的權利﹔68.5%同意及非常同意同性伴侶應享有與異性伴侶「以配偶身分享用公司福利,如房屋、醫療等」的權利﹔74.3%同意及非常同意同性伴侶應享有與異性伴侶「以配偶身分繼承對方產業」的權利。由此可見,信奉天主教及基督教的被訪者對於不同性傾向人士應享平等權利是深表支持的。

  數據令我們相信,性傾向議題在宗教界別當中雖然極具爭議性,但這並沒有令普遍信眾把宗教價值觀跟平等、人權、反歧視等社會共識混為一談。故就算有宗教刊物言之鑿鑿地提出同性戀者較短命,信眾仍能清楚分辨此論調缺乏醫學依據的一面。甚至乎,有宗教背景的被訪者每每更能發揮其信仰所宣揚與弱勢者並肩而行的精神。

(二之一)

edwar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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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9/3 上午 09:38:02

信仰.自由 

李偉儀
(摘自九月三日,明報)

  最近有關香港同性婚姻的討論由示威而起,事緣教區刊物《公教報》發表文章,響應梵蒂岡,反對同性配偶爭取婚姻權利,認為不應賦予同性配偶法律地位。

  梵蒂岡重申反對同性婚姻立場,乃是面對許多西方國家陸續將同性婚姻合法化。教宗尤其擔心歐洲議會通過承認同性婚姻的法律,便會在歐盟國家施行。

  梵蒂岡的立場書擲地有聲,要所有天主教會不得不跟從。當地同志權益團體強烈譴責梵蒂岡「違反最基本民權和人權」,示威者到梵蒂岡聖伯多祿廣場示威,甚至打算入稟羅馬檢控廳,控告教廷違反國家法律。很多教會看到羅馬形勢紛亂,寧願靜觀其變。只有身為虔誠基督徒、一直反對同性婚姻的布殊,表態支持梵蒂岡,並曾揶揄﹕「我們都是罪人」、「結婚是一男一女的事」。

  香港教區就像布殊,走錯了第一步,只挾荂u結婚是一男一女的事」的價值觀,對其餘意見充耳不聞。這不是一個遵從教廷與否的問題,而是反映香港教區看不見國際大形勢,也不清楚本地信徒對議題的觀點,更漠視了同志在歧視的困局下,得不到法律和制度保障同時,經濟生活和平等公民權利也受到剝削。例如,同性戀伴侶在醫療、房屋、稅務、入境、承繼權等範疇,均直接影響他們現時直至晚年的生活條件。

  推動社會及信仰民主化及陳日君主任任內之德政,蓋不能厚此薄彼。亡羊補牢,香港教區應盡快與同志團體作出對話,冰釋前嫌。

  在一個開放、進步、多元的社會中,對弱勢社群任何形式的歧視都是不能容忍的。立法保障社會上每個市民不因任何形式之歧視而被剝奪基本權利,更是政府應盡之責任。

  由一九九五年至今,社會上對不同性傾向的認知、討論及文化培育蚢篢袨I了不少,同志及不同性傾向團體亦提供了多元化的教育及服務,公眾亦轉趨開放態度及以平常心對待。是次調查正好顯示,市民對不同性傾向人士的接受程度較1996年大幅攀升,誤解相對減少。尤其有關平等權利方面,平均9成被訪者認同「同性戀者跟異性戀者應享平等的權利」﹔7成被訪者認同「同性伴侶跟異性戀者應享平等的權利」。有宗教信仰的被訪者,亦同樣表達出其反歧視和平等權利觀。

  政府及不同性傾向團體致力推動平等機會教育,蚢磛得了進步,改變了不少主流的誤解。然而,要締造平等和諧的公共空間,單靠公眾教育並非長久之策。不管教育如何成功,偏見、謬誤及歧視依然存在﹔而且,由於更開放的社會文化環境,更多不同性傾向人士「站出來」(coming out),在職場、學校、家庭及公共空間堬{身。這使得對不同性傾向存有偏見的人,更容易找到攻擊、騷擾及歧視的對象。立法保障不同性傾向人士免受歧視的需求便更加殷切。

(二之二,全文完)

edwar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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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9/3 上午 09:40:46

當主教走出衣櫃
——同性戀與宗教關懷

摘自九月三日,明報

〔植文希  天主教聖神修院神哲學院畢業生〕

 「因著同性戀關係,我面對的最大風險是失去女兒和失去聖公會內的職務。但我知道有些事情是不會動搖的﹕我的誠信和上主。」美國聖公會的羅便臣牧師(Canon Gene Robinson)早前談到其同性戀生活時如是說。

  然而,當他當選為美國聖公會屬下主教時,普世聖公宗屬靈領袖威廉斯大主教(Archbishop Rowan Williams)直言,聖公宗往後面對蚆}難的日子。

  美國聖公會教省八月初通過讓同性戀者羅便臣牧師出任新罕布什爾教區的助理主教,隨即引發普世聖公宗(由不同地方聖公會組成的合一組織)內一些非洲與亞洲教省嚴厲的譴責,即使是美國當地,亦有聖公會信徒嚷茩n另組一個反對同性戀主教的教會組織。

兩性與同性

  羅便臣牧師已婚,待女兒長大後,他離開了髮妻,跟另一男子開展同性關係,亦把事情公開。

  事實上,隨茼銴隤懋|的性革命,同性戀運動在過去幾十年開始冒起﹔同樣的爭議六七十年代亦開始在教會內得聞其聲,聲響愈來愈近。討論教會怎樣看同性戀,便得同時看看教會的性愛觀。

  當今基督宗教對性愛的倫理觀,一如其他神學信念,是個色彩斑斕的光譜。天主教會堅持性是一男一女、在婚姻關係中愛的表達,指向夫妻的幸福和人類的繁衍(參《天主教教理》(下稱教理)1660條﹔),東正教亦持相近觀念。反觀基督新教,其性愛倫理較為多元﹕主調與前兩者相近,卻側重於人的自由選擇和與現世發展的適應配合(妥協﹖)。

  在性愛和同性戀的課題上,天主教會一九九二年底頒布的新編《天主教教理》便有茤確的見解,表明源於上主是愛,祂依照茖鋮v像創造了人類男女,在人心中銘刻了愛與共融(關懷互助)的召叫,也賦予他們相稱的能力和責任(參教宗若望保祿二世《家庭團體》勸諭)。這是天主教婚姻性愛觀的基礎。天主教不否定性愛的影響力,反之,更指出在肉身與靈魂合一之下,人在各方面都受到性的影響——性特別牽涉到感情、相愛和生育的能力,也更廣泛地關係到與別人建立共融的連繫的能力。

  在兩性關係上,天主教認為男女應承認並接受其性別﹔又指「夫婦的和諧與社會和諧,部分有賴於怎樣活出兩性之間的互補、互賴與互相支持」。正是基於天主教會堅守性愛是夫婦關係的伸延(單是這點已異於當代社會的性倫理,看看同居、婚前性行為、隨意的性關係等等),它不認同同性戀行為,亦表明同性戀傾向是「客觀上的錯亂」(這不是心理學或病理學上的分析,倒帶荓郱|常用的哲學氣味,指同性戀最終不能走向屬於「道德善」的性行為),但對於呈現荇痦`蒂固同性傾向的人,天主教會表明應該以尊重和體貼相待,更避免對他們有任何不公平的歧視。

貞潔生活

  對於同性戀者信徒,天主教會邀請他們度貞潔生活,藉荌V練人內心自由的自制,加上友情的支持,祈禱和教會聖事,教會深信同性戀信徒是可以(也應該)逐漸地走向基督徒的成全。

  在一個鼓吹消費和性開放的社會,貞潔生活是難以理解的,故此不少現代人常質疑神父修女怎可能守獨身。天主教的「貞潔」比起「不發生性行為」更廣闊,亦帶有更深刻的信仰意義﹕貞潔是性在人身上成功的整合,由此人在肉體與靈性方面得到內在的合一。天主教會認為,性表示人是屬於肉體的與生物的世界,但當男女完全地和終身地彼此交付,使性整合於人與人的關係時,性便屬於個人的和真正地合乎人性——故貞潔的德行包括茪H的完整和自我交付的全部。是以,結婚的人、寡居的人或度童貞生活的人,都要過貞潔的生活,而三者亦無高下之分。

  反觀基督新教,因蚥擉謅W各自為政(即使同一宗派內,不同的地方教會亦相當自主﹔至於不同宗派,各自的信仰倫理立場便可以走得更遠),加上它們不茩垮郱|的信仰傳統(較東正教和天主教),故雖然它們在同性戀問題上與天主教或東正教有蚚近的出發點,但目前所走的路卻大相逕庭。

  最關鍵,具備最大影響力的是,基督新教自啟蒙時代和理性主義抬頭以後,冒起了多元而難以(支持者亦稱「毋須」)統合的詮釋聖經方法。在有關性愛或同性戀的聖經章節詮譯上,新教學者出現了多種見解,引伸出新教徒團體對同性戀者和同性性行為的不同立場﹕同性戀者是否罪人﹖是「上主愛世人,不會遺棄同性戀者」,還是「他們的行為違反了上主旨意,他們是遠離了上主心意的罪人」﹖聖經有否譴責同性戀行為﹖「創世紀十九章不是表明上主不悅納所多瑪人(又譯索多瑪人)同性逆性之罪」,還是「上主是責備所多瑪人不接待旅客,驕傲和群姦,與同性戀無關」﹖較不看重教會傳承和教會權威的聖經詮釋方法,讓基督新教徒走進了相距甚遠的倫理座標上。

與同性戀者同行

  回看美國聖公會按立同性戀主教一事,普世聖公宗最關心的不是「教會怎可以按立同性戀主教﹖」(是否因為那是地方教會的內部事務﹖還是因為不同地方教會意見紛紜,難有定論﹖),而是「怎樣可以維繫聖公宗的團結合一﹖」事實上,在性倫理上持開放態度的聖公會威廉斯大主教就任該會領袖後,聖公宗便在英國,在加拿大都因茼P性戀爭議而出現過重大的爭論,在兩者爭論餘波未了之際,便出現了美國同性戀主教事件。

  是的,同性戀給教會合一帶來了不少衝擊。天主教會不是沒有異見聲音,但還屬少數。

  因應歐美國家愈來愈多承認同性伴侶法律地位,甚或傾向把這這種關係等同於婚姻關係,天主教教廷七月底公布文件,要求各地信徒立法議員持守信仰,不要賦予同性伴侶婚姻地位。教廷更從理性、人類學、社會秩序和法律幾個層面去申明其觀點。文件公布後,一些地方便發生了同性戀信徒衝擊教會的事件。

  在美國,一個接受天主教教理教導、成員願意度貞潔生活的同性戀信徒團體召開會議時,便受到另一個不接受貞潔生活的同性戀信徒團體抗議﹔後者一直要求天主教會改變對同性戀性行為的反對立場。

  至於基督新教,歐美國家的同性戀基督新徒組織發展迅速,它們不少時候亦會上街遊行,爭取在新教教會內更大的角色和權益。當爭取的聲音愈來愈響亮時,亦出現了不同的化學反應,有教會團體更接納這批信徒,但亦有信徒離他們愈來愈遠。

  面對這局面,信仰形態穩固、又能團結多數信徒的天主教會,最大的挑戰是要有力地活出「尊重同性戀者,與他們同行」的信念,讓同性戀者,不論是否信徒,都能體會到天主教會在表明「不接受同性戀性行為」的同時,沒有遺棄同性戀者,更是積極的與他們同行。

  為基督新教來說,由於有關同性戀的信仰立場紛紜,新教教會要致力讓不同意見衷誠對話,一方面尋找信仰範圍中的「最大公因數」,另方面亦要探討對同性戀的不同看法,是否超越了彼此的信仰底線,從而保存荓郱|的團結合一。

Cec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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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9/3 上午 10:33:31

其實同志們不理解的,很可能是他們不能面對自己"有事"的看法 - 如果要跟他們'同行',就要'認同'他們.
如果這樣,就好難明白教會對他們的'關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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