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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區域 > 倫理 > 家庭倫理 > 天主的愛在哪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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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內容

queen


Posted -
2004/11/16 下午 12:38:26

本人是天主教失敗的神聖教育下之犧牲品。

一位由出生自天主教家庭並在某英文名校中學畢業的舊生(及後在某大學考獲工管學位),理應是一位理性且具高尚情操的天主教徒及具高度道德標準的男人。可是事實正好相反。

J君約91年在某天主教中學畢業,他不但不只一次協助及教唆他的女朋友把孩子打掉,而且在他有未婚妻的情況下把我騙上床,更可恥的是他不但毫無歉意,而且還把本人誣衊。告訴他的未婚妻因我自作多情且向他借錢不遂,而把他陷害。

但事實是自去年的七月至04年3月我都睡在他身旁,而他至今還不願歸還本人留在他家裡的Tiffany項鍊。他向我追求時多次表明在去年2月已與其女友分手,才跟他發展。而且他亦向本人提出結婚的計劃,一切當時看來似是美滿之極。直到今年3月他的惡行方被揭發。

至今本人心靈的傷痛仍無法復原過來,而他還四處向朋友說:「她已經瘋了。」當日的甜言蜜語與今日的惡言相向,實是諷刺。更多的往事實是不堪回味了!要是今天的我真是瘋了,難道他不就是那罪魁禍首嗎?

當日我最錯的是,與J君做一對沒有名分的夫妻!

天主的愛不是要教導出一個充滿愛,對世界有貢獻的人嗎?一個教徒不是要與蒙招的恩相稱嗎?

為什麼一個出生自天主教家庭,在主內的愛裡成長,並接受天主教良好教育的人,會是一個殺掉自己孩子,口蜜腹劍,騙取女性身體的無恥之徒呢?

顯然是你們教育的失敗!最失敗的不是不能把他教好,而是教曉他一套行騙的技能,及為卑劣的行為辯護的才華,並一個"教徒"之名的迷彩(保護)。

他告訴本人他將與其新女友結婚(並不是先前的未婚妻),天主教會會否為他們作見證呢?

他的行為及動機實使天主、聖母及基督之名蒙羞。

本人亦是聖公會教友,當日亦曾與J君參加彌撒,本人的教會不會為再婚者證婚,你們又會嗎?

今天我的傷痛是你們男人所不可能明白的,你們所不可能體會的!我的淚還在流的時候,你們天主的愛在那裡?

〔Admin:我們刪減了上述有關的人名及機構名,以免引致更大的傷害,請Queen君見諒。主佑!

edward


Posted -
2004/11/16 下午 03:44:54

女皇陛下:

聽到你的故事,小弟亦覺得難過。

正謂:一樣米養百樣人,良師亦不一定出高徒。每個宗教,都可以生出敗類。在末世的審判中,小弟亦有可能是敗類中的敗類。

不過,在這裡把別人身份表露出來,不是徒然增加人們的市井之談,造成對自己和別人的傷害嗎?

對於你所提及的墮胎、婚前性行為、及重婚三點,相信天主教及聖公會皆是反對的。

你倆若的確曾結過婚,可向教會提出這個事實。當然,教會亦有自己的方法,阻止重婚的發生的。

Ignatius


Posted -
2004/11/16 下午 04:10:26

閣下身為聖公會信徒,輕易被人教唆,可見聖公會對你的教導也是極之失敗,相信閣下不會不認同吧!

牛佬


Posted -
2004/11/17 下午 12:23:54

我只可以說我體會到你內心的感受,被傷害,被蒙騙,你所說的人是自己犯了罪,離開了天主,可以肯定一點,天主的愛永遠不會離開我們,耶穌基督不也是因著我們的罪受凌辱,被釘死十字架上嗎?懇切祈禱,把你的傷害讓耶穌基督給你安慰,治癒。
另外,這個不能說是教會的錯,教會會不為我們的罪感到痛心嗎!讓我們為你們,也為我們的罪祈禱,也祈求你能走出這個痛苦的幽谷。
慫使我走過幽谷,經歷很大的痛苦傷害,我們也不害怕,因為我們知道,主必引領我。

edward


Posted -
2004/11/17 下午 07:06:32

Admin哥哥:

Thanks for censuring。

Queen所說的J君是在「某天主教中學」畢業。這可能是一項相關的資訊。「天主教」這個adjective可能在該段落的記述中是需要的--且為我們有反思的價值。

〔Admin:同意,並已作修改。多謝提點。〕

simon


Posted -
2004/11/17 下午 10:19:32

Ignatius,

你的說話未免太重了。
人總有軟弱犯錯的時候,但願我們每天反省,好能更接近上主。
願受傷的人,早日獲得平安。

Cecil


Posted -
2004/11/18 上午 10:37:38

天主最重視的是啥?
仁愛.
對罪人而言,最重要的亦是仁愛.很少人真的從未聽到過真理(在香港更加不難聽到),但 - 不是聽到就表示認同;未曾認同,又如何身體力行?
在公教木人行出來的不見得就全都認同真理.尤其那些"木筏"信徒;他們只算掛名信教而已.
信仰培育嘛,是真的像某政要所說,要'終身學習'的.

simon


Posted -
2004/11/18 下午 01:24:18

cecil,

不要太輕易就判斷某某是「掛名信教」。這樣的「判斷」,交還耶穌來做較好。

當然,我們可指出別人該如何遷善,那是作為基督徒應有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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