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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內容

simon


Posted -
2005/12/7 下午 11:56:14

Eric,

我們的教會,真的有這種法律嗎?
如果你查出來,第一時間通知我,好讓我開開眼界。

依你的看法,如果一個已婚女人被證實終身不育,丈夫可以不辦離婚手續而再娶一個老婆,因第一次婚姻是「無效」的。

不要嚇我。

靚仔


Posted -
2005/12/8 上午 09:57:27

大家不清楚的不要隨意說,

教律1084.3:不能生育,不禁止婚姻,也不使婚姻無效,但1098條的規定不變.

1098是有關"騙婚"的.要有騙婚的問題才會使婚姻無效.婚前不知自己無生育能力,不能說是騙.要明知不說才是騙.說明清楚而同意的也不是騙.

simon


Posted -
2005/12/8 下午 03:05:56

靚仔,

你的資料讓我安心了許多。謝謝。

ERIC


Posted -
2005/12/8 下午 04:15:27

1084
1項-婚前,男女任何一方永久不能人道者,不論是絕對的或相對的不能人道,依婚姻本質而言,結婚無效。

重點是婚前兩個字 – 時效性

ERIC


Posted -
2005/12/8 下午 05:21:58

教律1084.3:不能生育,不禁止婚姻,也不使婚姻無效,但1098條的規定不變.

这是指婚后,
简单的例如人老了, 不可能说过了更年期就婚姻無效

simon


Posted -
2005/12/8 下午 05:23:30

Eric,

「男女任何一方永久不能人道者...」

你知道「不能人道」是甚麼意思嗎?

ERIC


Posted -
2005/12/8 下午 05:31:40

依據我的理解, 大意是:
不能完成"向生育開放的性行為" ,

ERIC


Posted -
2005/12/8 下午 05:34:33

注意: 男 "女" 任何一方.

"一個因病做了子宮卵巢切除手術的未婚女人"

我答的不对题?

ERIC


Posted -
2005/12/8 下午 05:45:11

咱们又離大题了...

靚仔


Posted -
2005/12/9 上午 10:19:12

不能人道是指沒有能力進行性行為,沒有限制其生育能力.

因病切除子宮是因病使其沒有生育能力,不是不對生命開放.

靚仔


Posted -
2005/12/9 上午 10:21:13

不能生育,不禁止婚姻.

這明顯是指婚前的狀態,否則何來禁止之說,或騙婚的說明?

靚仔


Posted -
2005/12/9 上午 10:23:59

eric,你的教律是在何處學回來的?

ERIC


Posted -
2005/12/9 上午 11:18:51

重点好像是对"不能人道"的理解有所不同.

李亮神父教的时候, 好像没有对这个词作一个清楚定義,

所以我对靓仔兄的高见, 还是有一点点保留.

ERIC


Posted -
2005/12/9 上午 11:42:55

Can. 1084

§1. Antecedent and perpetual impotence to have intercourse, whether on the part of the man or the woman, whether absolute or relative, nullifies marriage by its very nature

§2. If the impediment of impotence is doubtful, whether by a doubt about the law or a doubt about a fact, a marriage must not be impeded nor, while the doubt remains, declared null.

§3. Sterility neither prohibits nor nullifies marriage, without prejudice to the prescript of ⇒ can. 1098.


1084.

1项-婚前,男女任何一方永久不能人道者,不论是绝对的或相对的不能人道,依婚姻本质而言,结婚无效。

2项-如对不能人道的限制有怀疑,或为法理上的怀疑,或为事实上的怀疑,不应禁止结婚,而且怀疑持续时,不该宣布婚姻无效。

3项-不能生育,不禁止结婚,也不使婚姻无效,但1098条的规定不变。



我想问"人道"如果单单指"性行为",
那何來 第二点的 "doubt about a fact" 呢?

ERIC


Posted -
2005/12/9 上午 11:47:02

Can. 1098
A person contracts invalidly who enters into a marriage deceived by malice, perpetrated to obtain consent, concerning some quality of the other partner which by its very nature can gravely disturb the partnership of conjugal life.


1098.
为获得婚姻合意而骗婚,骗者针对对方的某种特质与其结婚,如此特质本身能严重扰乱夫妻生活的结合者,则结婚无效。

ERIC


Posted -
2005/12/9 下午 12:00:34

重申, 以上是我個人的理解,

SIMON 兄, 你在修院的機會多, 有時間問問神父,

順便告訴我, 我的理解是對還是錯. =)
=)

靚仔


Posted -
2005/12/9 下午 12:38:33

eric:

你可去問問醫生何謂impotence.

因為前提是永久不能人道,無試過未必知道是否"永久"不能.所以有存在事實上懷疑的可能,明白嗎?

靚仔


Posted -
2005/12/9 下午 12:44:26

對我的看法有保留不是問題,可以去查書看看.
修院圖書館有教律的註釋書,不要靠估.

靚仔


Posted -
2005/12/9 下午 12:49:45

李神父在課堂中沒有清楚定義,不是代表該字在法律上沒有清楚定義.

"而且懷疑持續時,不該宣佈婚姻無效。"所以如未能肯定是永久不能人道,則不應宣佈無效.而且要是婚前已開始不能人道,既成"已遂"的婚姻後,才永久不能人道也不能使婚姻無效.

靚仔


Posted -
2005/12/9 下午 12:59:39

美國教律學會的學刊,通常每期也有些婚姻案例,幾有趣的,讀多些就會明多些.

simon


Posted -
2005/12/9 下午 04:29:34

Eric,

這又是奇怪的假設,我為甚麼會在修院的時間多?我並不是神學院學生或修士。

不能人道(impotence)是指不能完成性交,這條法律其實不局限於教會,在香港的法律也是有的。
比如兩人結婚後,原來有一方(通常是指男方)是性無能的,他不能進行性交的,女方可以此申請婚姻無效(要不要辦正式離婚手續還是單單宣布無效,我不清楚手續,cecil或許可以解釋一下)。

沒有子宮卵巢的人,仍可作性交,因此不算impotence,正如有些男人不能產生精子的,但他們仍可性交,他們也不算不能人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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