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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區域 > 倫理 > 家庭倫理 > 講真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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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內容

edward


Posted -
2006/3/23 下午 10:42:31

以下乃擇自今期公教報的一段報導:

「在輔大任教神學已卅二年的谷〔寒松〕神父說,台灣教會甚少關心面臨婚姻危機及離婚的教友。對於社會上相當普遍的人工避孕,教會仍堅持它的立場,令很多教友辦告解時不再說真話,也不再遵從教會的訓導。」

教會講真話,「令到」教友辦告解時不再說真話--十分有趣的因果關係。

simon


Posted -
2006/3/24 下午 01:20:25

這既有趣,也是一個艱難現象。

試想想,一個已婚男教友辦告解,他常常和太太使用避孕套。他知道教會和神父的立場,但他不認同。告解時若他老實地提出,會否變成一場不可收拾的辯論?
神父知道了,會否認為那教友是犯大罪,而不許他再領聖體,直至他放棄使用避孕套?

為免引起「紛爭」,教友在告解時就「不能」說出所有真話。

simon


Posted -
2006/3/24 下午 01:33:12

如果在香港做一個不記名的問卷調查,看看有多少對公教夫婦使用「非自然節育法」,相信有助衡量問題的大小。

不過我估計教區不會真的去做這個調查,因為如果證實大多數教友都不是使用自然節育法,教區會相當尷尬。難道神父在送聖體前宣布:「使用避孕套的夫婦不可領聖體。」然後只有很少人去領聖體?

edward


Posted -
2006/3/24 下午 11:56:42

在明知故犯的情況下,人工避孕屬大罪。
不認同教會的確定訓導,亦屬大罪。

明知大罪而在修和聖事中隱瞞,則和「哄騙」天主沒有分別--不僅不能領受聖事的恩寵,而且亦是一項大罪。

與其他致癮的嗜好和性罪行(如自慰)相似,若當事人積習難返,則「習慣」往往亦可減少「個別」罪行的嚴重性。

問題是在於:當事人是否知錯?若不知錯,則不能真正地悔改。

simon


Posted -
2006/3/25 上午 12:11:46

Edward,

讓我先弄清你的說法。你是說:
一、一對不打算棄用避孕套的有知識夫婦,他們做修和聖事,比不做修和聖事更壞,因為他們是哄騙天主。
二、同一對夫婦,因犯了大罪,所以不可領聖體。如果領了,也不會有恩寵(甚至有更壞的影響嗎?是 no effect 還是 negative effect?)。
三、可是,若使用避孕套已變成習慣,則沒有那麼大罪。(這是甚麼邏輯?難道慣性姦殺犯,比偶然姦殺犯沒那麼大罪?)

盼指正。

edward


Posted -
2006/3/25 下午 06:46:39

西滿兄:

以下討論,只針對那些明知人工避孕是本質惡的夫婦。

一、若告罪者不將自己經省察所記得的大罪,完全地而亳無保留地告知聽告者,即:故意地隱暪任何大罪,則是褻瀆了修和聖事。他所領受的赦罪是無效的,且犯大罪。

二、若明知自己身處大罪之中,而領受聖體聖事,則是犯了冒領聖體的大罪。傳統稱此行為‘猶達斯之吻’。

三、小弟所說‘因惡習而慣性犯罪的情況’,‘個別’罪行倫理責任的嚴重性(傳統稱為‘罪咎’)可能減少。但整體而言,那仍是該人的一個很壞、且必須改善的習慣。

simon


Posted -
2006/3/26 上午 12:15:24

Edward,

我推測,多數使用避孕套的公教夫婦,是「知道」教會的官方立場是反對使用,但這些夫婦並不同意這個立場。

這算不算「明知故犯」?很難說。這些夫婦並不認為使用避孕套是錯,照計不算「明知故犯」。

但如果「反對教會的訓導」本身就是大罪,那麼這些夫婦可以說是犯了大罪。但還是有問題:如果路人甲根本不認同「反對教會的訓導等同犯大罪」,他就不算「明知故犯」了。既然不是明知故犯,照計不算大罪。

edward


Posted -
2006/3/26 下午 06:04:49

西滿兄:

明知某命題屬教會的訓導,而持相反立場的人,若要告訴自己是一位正直的教友,那麼他的思想大概只有兩種可能:

一、主張該項訓導並非「確定」,即認為教會在該事項上的權威,有如「陳主教對政改的立場」一般。教友可根據自身不同的認知和處境,決定是否認同。

二、「明知」那是教會的確定訓導,但主張教友亦可自由選擇是否遵守。即:個人的判斷比教會的確定訓導更勝一籌。

持有第一種想法而進行避孕的夫婦,屬於「無知」。

持有第二種想法而進行避孕的夫婦,屬於「作反」。與新教朋友們的想法,如出一轍。他們的「大」罪,不在於持守特定的錯誤道理(你所說的「明知故犯」),而是在於將自己倫理價值的判斷,凌駕於教會的訓導。

simon


Posted -
2006/3/26 下午 09:53:38

edward,

那麼我算是「作反」了,在你眼中。

我在善會中提出了這個問題:
如果我們對教會的訓導誠心地不認同時,我們可以怎樣面對?
是遵守教會的指示,是盡量避開這個問題,是按自己深思熟慮的判斷行事,還是其他方法?我提出了夫婦使用避孕套作例子。結果,大多數人靜了下來。

這種靜,也是一種表態。

simon


Posted -
2006/3/26 下午 09:58:47

偶然我會幻想:

教會是怎樣看我這個有時「作反」但有時服務教會的人?

天主又怎樣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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