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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區域 > 倫理 > 家庭倫理 > 自慰是罪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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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內容

Freeman


Posted -
2006/5/21 下午 08:07:21

我有位朋友,是有自慰的習慣,他是教友.他曾努力戒除自慰,他不斷壓抑這習慣.可是失敗了.他感到很大罪惡感,很難面對天主,甚至出現精神抑鬱.後來我問了專業人士的意見:他們指出適當自慰是正常,因為人在青少年時期(這朋友是青少年),人要把身體過多的精子排出體外,因此人要自慰.如自慰後出現罪惡感,嚴重會引致精神病.當然,沈迷自慰也不好的.

但教會反對自慰,視自慰為罪.但以上醫學證明適當自慰是正常.因此,我希望知道,教會反對自慰是指過度自慰,還是適當自慰.

simon


Posted -
2006/5/22 下午 03:03:54

我會這樣說:自慰是很平常(common)的,但我不敢說:「適當自慰是正常。」
原因是,你如何釐定何謂「適當」?
至於算不算正常(normal),那要看何謂normal。吸煙頗平常(common),但算正常(normal)嗎?

你說:「......因為人在青少年時期(這朋友是青少年),人要把身體過多的精子排出體外。」
生理學上,沒有「過多精子」這回事。再者,我們的身體有「夢遺」的「機制」。

說到底,自慰是為了快感。如果不沉迷,對身體或他日結婚生仔不構成損害。

至於從宗教角度看,公教會是反對的,因為射精該是夫婦性交的現象,不應用來自尋快慰。但你是否接受這個訓導,你得自行決定。比如教會說夫婦使用避孕套也是罪,我就真誠地不同意了。

Freeman


Posted -
2006/5/22 下午 06:18:54

你自己認為自慰是罪嗎?

edward


Posted -
2006/5/22 下午 07:00:15

自由人兄:

閣下可參閱以下資料--

Declaration On Certain Questions Concering Sexual Ethics

基本上,自慰和「婚外性行為」或「強姦」一般,是沒有所謂「適度」的。

某行為本身不會帶來身體(或精神科)的毛病,不代表它就是一件在倫理上值得稱許或可接受的行為。

基本上,醫療工作者不給你講「合乎倫理的性行為」,而專講「安全性行為」。

simon


Posted -
2006/5/23 下午 11:02:06

Freeman,

你問我認為自慰算不算罪。我會說,我不肯定。

我認識一位教友,他說:「聖經叫人不可姦淫,我就不姦淫;但聖經沒有叫人不可自慰,所以我覺得自慰沒有問題。」這個教友是一個已婚男人,很富有(家財以億計算,常有美女獻身但他堅決拒絕),不時捐錢給教會,有妻有兒,他有和太太性交,也有自慰,太太亦知道他有自慰。在我眼中,兩夫婦的感情很好。

教會叫人不可自慰,那是憑聖言作出的「推論」,推得準不準,我不肯定。
教會叫人不可用避孕套,我同樣認為只是一種「推論」,而這個推論是錯誤的。當然,有很多教友(包括edward)認為我是錯的,教宗大概也認為我是錯的。但我沒有辦法呀!經深思熟慮後,我還是認為自己的想法正確,我不能假裝認同我根本不認同的守則。

自慰是不是罪,你應多作探究,然後自行判斷。

Ignatius


Posted -
2006/5/24 上午 08:11:11

難怪早前公教報有篇專論,認為今時今日的教友,對罪的意識太薄弱,大罪當小罪,小罪當無罪,唉!

edward


Posted -
2006/5/24 上午 08:15:09

西滿兄:

閣下的推理乃建立於一項錯誤的假設:

「天主教徒只有責任認同聖經所直接明示的倫理規範,但對未有明示而教會明確闡釋的內容,則可抱有懷疑而毋須服從。」

你如何可以肯定:天主在西乃山所授予梅瑟的誡命,是為「全人類」而非「只為以色列人」呢?保祿書信對「個別」地方教會所指示的倫理規範,又如何成為可以成為「整個」教會的倫理原則?

講到尾,你是信教會所宣講的「天主」,還是「自己所設想的天主」?

面對一個自己設想出來的天主,哪裡需要甚麼「信德」?

simon


Posted -
2006/5/24 上午 11:56:03

Edward,

這個問題,我們不止一次談過。
這就是你和我的分別。

你問:「你是信教會所宣講的『天主』,還是『自己所設想的天主』?」

我認為你問得好,但也應把同一問題問問自己,並再加問以下問題:

甚麼是教會?
教宗等同教會嗎?
「教宗加edward」比「教宗一人」更接近「教會」的定義嗎?



我的想法是,教會包括所有教徒,「夫婦使用避孕套不算罪」不是我一個人的想法,而是「不少教友」的想法。至於這個想法對不對,有人認為對,有人認為錯。判斷的不同,是基於從聖言作的不同推論。

simon


Posted -
2006/5/24 下午 01:13:06

Edward,

你問:「面對一個自己設想出來的天主,哪裡需要甚麼『信德』? 」

我又可以這樣反問:
你認清天主了嗎?你明白天主的一切嗎?
教宗認清天主了嗎?教宗明白天主的一切嗎?

人是有限的。人不可能明白天主的一切。我們對天主的「認識」,有沒有「自己設想的成份」?你能保證嗎?

Ignatius


Posted -
2006/5/24 下午 01:21:56

現代的信徒,喜歡將信仰斬件式,然後選擇適合自己的,當然還有人在砌詞狡辯,目的是令自己好過一點.

"不少教友",請問何謂不少教友,佔幾多百分比?

simon


Posted -
2006/5/24 下午 03:05:07

Ignatius,

討論問題,最好避免人身攻擊,或說一些難於衡量或證實的詞語。我甚少使用「砌詞狡辯」這個詞語,因很難證實,很可能變成一個unfair comment。

我想問題的重點不在於「不少教友」實際佔多少。不過,如果天主教會真的想知道,大可做一次survey,不會太花錢。

再者,很多教友認為正確的事,也不一定是正確。正如耶穌開始傳道時,只有「極少數」人知道耶穌是天主子,但耶穌是天主子一事,不會被人數多寡影響。又例如:曾經有「很多教友,包括教會的領導層」認為太陽是繞著地球轉,事實呢?

在我認識的教友中,可以熟到談及個人避孕方法的,不超過十個,當中有三個用避孕套。當然,這是一個很細的sample,而且不是random sample,所以不能以此推論全港有百分之三十的天主教徒使用避孕套。

教區做了戶藉登記,想take 一個random sample 很容易。我懂得一點統計學,如教區想做這個調查,我樂意協助。

Ignatius


Posted -
2006/5/24 下午 03:39:15

只有自覺理虧的人,才會介意別人說他"砌詞狡辯",而且我也沒有說你是,為何你會對號入座呢?所以何來人身攻擊呢?

simon


Posted -
2006/5/24 下午 03:43:35

Ignatius,

別動氣,請重看我的留言,我並沒有「對號入座」。我只是說我不喜歡用「砌詞狡辯」這個詞語,原因是這個詞語很難被證實。

為甚麼你會認為我是「對號入座」?難道你真的是說我「砌詞狡辯」?看來,對號入座的人是.......

edward


Posted -
2006/5/24 下午 10:19:22

西滿兄:

小弟並不否定在信仰路上,個人想像在認識天主的過程中的地位。我只希望指出:它若有任何地位,仍不是決定性的。

啟示的存在,預設天主是客觀存在且可被認知的。祂將自己啟示給人類時,是以人的語言去訴說自己的奧秘。人的語言本身,不能揭露祂的所有奧秘,但天主卻透過啟示將自己完整地展示出來。

正如這幾天的福音所指出的:父不可見而子可見。我們見了子,就是見了父。我們透過基督可見的人性,得以接觸祂不可見的天主性。

人對天主所懷有的任何設想,若不受啟示的矯正,則只是偶像而矣。啟示所指正的設想,則是icon。

simon


Posted -
2006/5/25 上午 01:13:14

edward,

你也說得有道理。
說到底,問題是誰對啟示有最終的解釋權。正如基本法,最終解釋權屬人大。
當然,你是相信教宗擁有最終的解釋權,而我,是相信教宗在絕大多數的信仰題目上有正確的見解,但我未能相信他百分百正確。如果作個有形象的比喻:教宗和我一起參加天主問答考試,一百分是滿分,教宗得九十九分,我得三十分,但剛巧他答錯的一條,我是答對了。

edward


Posted -
2006/5/25 下午 03:47:07

西滿兄:

考試答題的比喻,不是不可以說明教宗與一般平信徒在判別信理的分別,但有需要進一步解釋。

在你所提以一百分為滿分的考試中,設若答對一題則一分,則教宗與你的分別,並不純是在於:他有九十九分而你得一分。而是在於:他最低亦可以考得零蛋。

天主聖神並沒有保證教宗將於每一問題均必定回答,而是保證他若回答則必定正確。因此:他答了九十九題而沒有回答最後一題,考得九十九分。理論上,你答了他未有回答的一題,取得一分,在理論上亦算可能。

但若他答出一條與你不同的解題,則我們可以肯定:是你答錯了。

simon


Posted -
2006/5/25 下午 11:31:54

edward,

你的比喻也很生動,但我不是那麼想。

在我能觀察的世界中,沒有人是可以「凡我說對就一定真的是對的」。
當然邏輯上,世界上是可以有這個人,只是我觀察不到罷了。

edward


Posted -
2006/5/26 下午 11:35:38

西滿兄:

你可將「信仰」視為個人觀察的伸延。

香港是沒有多少人曾親自到過索罟群島的,但翻開任何一本香港地圖集,你都可以「見到」它們。無他,你信那位劃地圖的仁兄。

simon


Posted -
2006/5/27 下午 11:46:00

edward,

不親自考證而信,正好解釋了為甚麼那麼多人相信耶穌結過婚並有孩子。

我和你的性情不同。我寧願信少一點,但肯定信的東西正確。不明白或未親自考證的事物,我寧願保留空白。

比如教宗是否擁有不錯的神恩,我的態度是不知道,但傾向他沒有。

edward


Posted -
2006/5/28 下午 07:35:29

信仰的對象不是一種「東西」(thing),而是一項「命題」(proposition),及在背後支持該命題的「權威」(authority)。

西滿兄所言的考證,到底是指哪門技術?

若以錯誤的技術來探究一門學科的學問,則有如以「解剖學」的技術來研究「心理學」,此路不通事小,導致錯誤的結論事大。

simon


Posted -
2006/5/29 上午 01:46:10

我說的考證,當然不是指拿著test tubes 把化學物倒來倒去那種。

對我來說,教會是個途徑,讓我更容易接觸神和認識神。教會的傳統,有很多寶貴經驗,有很多正確的見解,但我不排除可能有錯誤的訊息。

如果有人未讀完《天主教教理》就說全書內容準確無誤,我只能說:「我不是這個人。」

把教理和訓導一條條地檢視,很花時間,甚至不一定能在今生完成,但我不擔心,因我相信自己有很大機會獲得無窮的時間去認識造物主。

靚仔


Posted -
2006/5/29 下午 02:26:05

天主教教理中文版一書,在出版時我看過全書一篇,內裡一定有誤,但主要是手文之誤.我也已將發現的錯誤告知公教真理學會的主編.

但其內容本身乃教會官方之訓導,其無誤性乃來自聖神,而非教會這"懷抱著罪人"的團體也.

simon


Posted -
2006/5/29 下午 03:16:43

靚仔:

你是意思是否如下:
《天主教教理》一書,是在聖神的默感下完成,所以不可能有任何錯誤。

你是這樣想嗎?

靚仔


Posted -
2006/5/29 下午 05:31:36

西滿:

不是.天主教教理本身不是默感下寫成的.
但教會的"信仰內涵"或技術而言"信仰的寶庫",卻是受聖神所保護的.

simon


Posted -
2006/5/29 下午 05:44:45

靚仔:

問題就在這裡。甚麼叫做「受聖神所保護」?

是不是「有罪的人」寫了,再由聖神核對,無誤才印出來?萬一寫的時候有錯,聖神就出口提醒,改正後才出街?

如果你認《天主教教理》在寫的一刻,已有聖神的「參予」,那麼,這和「默感」有甚麼分別。

有時候我發現,當人(不是針對你)討論神學時,喜歡用不同字眼去表達相同的東西,但又堅持那些是不同的東西。

也許你先說清楚,「聖神的默感」和「聖神的保護」有何分別,我們才可繼續討論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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