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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區域 > 倫理 > 其他倫理 > O 我的神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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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內容

Andrew T


Posted -
2009/8/3 下午 01:00:27

梵蒂岡確認 23 個國家的修女被神父性虐待和強姦的報告

在愛滋病蔓延的非洲國家,修女被視為安全的「性行為對像」。有的神父直接向修道院院長申請,要求提供修女做性伴侶,並稱如果不這樣做,大批神職人員將被迫找鄉間婦女或妓女,那樣隨時可能感染愛滋病。

一般的修女無力拒絕掌握權力的神父,而神父遊說修女就範,並以此作為發放修女工作證書的條件。在當地某個天主教區,有29 名修女遭性侵犯後懷孕。其中一名修女在墮胎手術中死亡,而主持喪禮的竟然就是那個侵犯她的神父。一名代理主教大言不慚地說,所謂「禁欲」是指教士不能結 婚,但並不是說他們不能有孩子。

報告指出教會沒有做過什麼去處理有關問題。

http://www.independent.co.uk/news/world/europe/vatican-confirms-report-of-sexual-abuse-and-rape-of-nuns-by-priests-in-23-countries-688261.html

bernard tse


Posted -
2010/2/6 下午 12:32:44

每個國家都有監獄,為犯了罪的當地市民而存在,這是法律,你是那個國家的人民,你的民族有人在監獄裹嗎,你會覺得你會為他們所作的感覺羞恥嗎。祝你平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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