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go
登入
<<<

名稱: 密碼:

加入 | FAQ | 聯絡我們
全部區域 > 倫理 > 其他倫理 > 我做了一件自己分不清,是使他人自然死還是人為殺害的事情?

頁:  1 回 應
作者 內容

wuitwet


Posted -
2005/5/22 下午 08:54:10

回想我小時後我外婆在那時突然倒下,我曾經有一股衝動要告訴媽媽這件事,但我卻有一股念頭立刻阻止我不告訴這件事,拖了幾分鐘後才良心不安而告訴媽媽這件事,媽媽也立刻來看我外婆,當救護車送到醫院時【那時已拖了很長一段時間】,而診斷不久後就宣告死亡了,請問我的作為是不是犯了罪?

edward


Posted -
2005/5/23 上午 01:35:32

若拖了幾分鐘,以平常人而言,對絕大多數病情的影響不大。更何況閣下當年,年紀還小。倫理責任可說是極其輕微。

若當時人是醫護人員,明知需要急救卻刻意拖遲,則又當別論。

simon


Posted -
2005/5/27 下午 10:48:25

若送到急症室便證實死亡,你的外婆突然倒下時,有可能已是心跳停頓。
有醫生朋友說,在醫院內心跳停頓而能救活可行出醫院的人,是極極少數。他行醫十年,只見過兩個。
若是在家裡心跳停頓,沒有醫療器材,機會更低。

不要自責,自責是無益的。若你還是不安,可和神父談談,甚至辦一次修和聖事。

愛惜你的家人和朋友,快快樂樂地生活,是你婆婆最想見到的事情。

頁:  1 回 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