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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區域 > 信仰生活 > 牧民與信仰培育 > 如果神父可以結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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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內容

Potato


Posted -
2001/5/24 上午 11:00:02

如果有一天神父可以結婚的話,大家會有乜感覺.
我只是想聽聽大家意見, 別扯到去教律的問題. ^^
我覺得這是合乎人性.

靚仔


Posted -
2001/5/24 下午 05:04:24

無問題, 舉腳贊成.
實際上現在是有已結婚的神父的, 是合法並有效的. 只是香港沒有吧了.
烏克蘭禮及其他東方禮的教會有, 拉丁教會也有一些由基督教牧師轉入天主教的已婚人士成為神父.

edward


Posted -
2001/5/24 下午 08:50:14

哈哈,Potato所問的是「神父可以結婚」,而不是「結了婚可做神父」呢!

Cissie


Posted -
2001/5/25 上午 09:48:33

上面愛國會也有結了婚的,不過背境很無奈,也不在此說了。
結婚合乎人性;不結婚也合乎人性。
問題是:做神父結婚好,還是不結的好? 這問題,應該問我們女性姊妹 - 喜歡"分"自己丈夫出來給教會麼?(別以為問題易答 - 男人未必體會的;當然我堂區的本堂就體會
得到,他在電視上解答了)。
如果神職有家室,工作性質就有modify的必要,這是很實際的事,各位喜歡嗎?
做神職的,其人就得有如佛殿中央的牌扁所寫《"大雄"寶殿》的特質:有足夠"內力"堅持自己的獨身選擇。所謂"人性",亦指這超越外界引誘的"內力"了,這當然要有恩寵。

靚仔


Posted -
2001/5/25 上午 11:12:36

唉, 我的語文水準真是越來越差了. edward哥是對的.

Cissie


Posted -
2001/5/25 下午 05:41:41

即是說他們發了的永誓可不可以不算!
真不知那是否可能了,反正我就一定沒此膽量(所以話,我可以當神父的,如果是男人)。

Potato


Posted -
2001/5/26 上午 11:42:48

可能我表達得唔清楚啦,
我是指如果"將來"做神父唔使發守獨身的聖願,
大家覺得會點呢?
呵!呵!因為我個人覺得咁會係遲早的事.

首先, 獨身肯定有獨身的好處. 我也不會否認. 問
題是現在聖召開始短缺嘛. 我覺得我地唔應該將神
父等同聖人, 下下都要佢地克守一些 "高尚情操".
首先, 可以結婚唔代表一定要結婚喎! 為何不讓他
們有自由選擇呢? 眼觀有一些"還俗"的神父, 我覺
得就是教會給了太大, 太多無謂的壓力佢地.

我舉個實際的例子, 就是教區神父不用發神貧願,
修會神父就一定要發. 點解唔可以有一些神父不用
發獨身願呢? 因為兩者都是外界引誘的"內力",都
要來自天主的恩寵去克服. 為何我們會有不同看法
呢?

最後, 因為我覺得人家的牧師, 跟本不會比我們神
父遜色. 教會是基督的奧體, 神父式的神職生活,
的確能彰顯基督為人, 神性的一面; 牧師式的神職
生活, 又是不是正正反映了, 基督為神, 人性的一
面呢?
事實上, 兩者本身就是共存, 並不矛盾的. 為何我
們天主教不能兼而有之呢?

edward


Posted -
2001/5/26 上午 11:51:29

可不可以說,每個基督徒的生活本身,就是分享了主基督的整個生命,包括人性和神性。而不單止是神父或牧師呢?

Potato


Posted -
2001/5/26 上午 11:54:43

的確, 活著就是主的召叫. 但神職能更有效代表嘛.

edward


Posted -
2001/5/26 上午 11:56:18

為何在東方教會,己結婚的男士可以受秩為神父。但成了神父之後,就不可以再結婚呢?

小弟認為這與東西方教會如何看司祭職的神學有關。獨身的標記意義在教會團體以至公務司祭職中如何落實亦是一個十分有趣的問題。

Cissie


Posted -
2001/5/26 下午 12:14:35

亦是十分實在的問題 - 神父的老婆跟牧師師母一樣,不是人人當得;即是說,揀老婆的choice不會多。對自己的家庭也不一般就是了。別以為牧師容易做!
所以,如果因為聖召段缺以此"招來"我個人不贊同 - 不知各位看過聖召委員會本"百力支"沒有。其中一位是有女友但同時有聖召,結果他揀了當獨身神職。可能你們也知我提的是哪位。當中的心態如何? 如果兩者兼得,又會如何? 中間是真的有分別的,希望我所說的,大家將來有機會明白。

Potato


Posted -
2001/5/26 下午 12:31:40

但我相信會放棄神職聖召而選擇女友的人更多. ^O^
況且聖召短缺只是其中一因, 合一的路上, 這也是必需
顧及到的問題.

歸一

管理人員


Posted -
2001/5/26 下午 09:31:43

據我了解,教區神父都沒有發獨身願。今天的教區神父不能結婚,是受教律限制,而不是因為發願的緣故。
很多人都相信,下一任教宗會准許神父結婚,而且這個問題不是神學問題,而是傳統問題而已。
不過,我覺得最大的問題是,到時會否做成兩個階層呢?我們的教友會否把結婚神父看低一線呢?因為在今天,仍然有不少教友在領聖體時,一定要去神父處領。到時又會否覺得在獨身神父處做的聖事,特別聖D呢?

edward


Posted -
2001/5/27 下午 09:50:01

問題是:中世紀的很多神職人員,不也是結婚生子?小弟倒不覺這是一個新問題。此之謂:太陽之下無新事也。

獨身神職人員所施行的聖事,在理論上,並不比已婚者所行的更「聖」。但作為聖事性的教會,人們基本上是強調「感受」。我們不能控制人們對事物甚至其他人的觀感。誰不喜歡悅耳的聖樂?誰不喜歡美輪美奐的教堂?

領聖體時去神父處領,未必是缺乏信德的表現。我會將之看成是教友們對神父表示尊敬和依賴。畢竟,送聖體是神父的本然職務嘛。牧者餵養自己的羊群,而羊群也樂得由其親自餵養,我不覺得這是甚麼問題。

靚仔


Posted -
2001/5/28 上午 09:51:13

問題是, 中世紀時是私生子女, 姦淫行為. 而現在討論的是受天主祝福的聖事, 滿有恩寵的. 不應相提並論吧.
edward上次問何謂神職主義, 你這次的描述就似是我所講的神職主義. 聖體是同一的聖體, 基督的真實臨在, 在神父手中, 和在送聖體員手中領受的有何分別? 神父手中的聖體有多些聖寵?送聖體員他們的職務雖是特派的,但仍是教會所指派為教友服務的.雖不是公務司祭職, 但仍是基督司祭職的施行.我不會認為這是對神職的尊重, 我會認為是對聖體和特派送聖體員的侮辱.

靚仔


Posted -
2001/5/28 上午 09:58:56

反而問題是, 如放寬獨身的規定, 如是像終執那樣, 要晉秩前發生. 會不會影響鐸兄弟間的關係. 會否有人問為何仍要孤身上路? 原來可以同時選天主及女友(太太), 從前的決定/犧牲變得無價值?這心理影響, 不可不察.
反而我不認為教友接受不來, 由其本地教會.

Cissie


Posted -
2001/5/28 上午 10:22:51

靚仔所提出的有見地。為合一而放寬這理據似乎有點兒奇怪了。牧師不用結婚,終執也不用嘛。
似乎還是應該從實際方面看。婚姻的要求是甚麼? 神職為何需出家? 不出家的牧師是神職嗎?當然不是!如果結了婚可以領神職,修道可能領另類的神品了,因為結了婚就不再(聖保祿說)"全心侍奉天主"。
結了婚者還適合當神父?我才不會要當牧師太太!根本跟婚姻的complete union有抵觸。新教的牧師是實上亦不能如神父般跟信友親近是不爭的事實。男士理性化的多,當然未必題會。神父/牧師,工種很接近吧?其實似是而非才真!
這份跟婚姻生活的抵觸才是關鍵。神職人數多少亦不是最大問題;their quality以及quality of their service 才是最主要。

歸一

管理人員


Posted -
2001/5/28 上午 10:45:00

同時靚仔師兄所言,同一個聖體那一點,不過我由這個現象出發,就覺得教友總會有層別之分,可能不至於很大問題,但是總會有問題,正如cissie的言論,都可以看到。
我想要分兩方面說:神職的重點是服務,而不是修道,所以我們應該討論獨身與否對服務的影響,而不是獨身是否修道生活的必須。
個人覺得,如果加入修會,自然是過修道生活,就要守三願;如果只是做神父,不一定要守獨身,應該是可以選擇的為佳。

歸一

管理人員


Posted -
2001/5/28 上午 10:47:11

Cissie:做神父有什麼工作和婚姻有觝觸呢?為什麼牧師與神父是不同工種呢?不同在於什麼地方?為什麼獨身的神父才可以與教友親近呢?這裡有必然性嗎?你理想中的神父應該是如何工作的呢?

Cissie


Posted -
2001/5/28 上午 10:59:39

神父服務的範圍主要是照顧郊友的屬靈生活;所以可以(亦不少時候)很個人。他不只是”禮儀”機器,講道機器!當然不是每位信友都有這樣的sensitive難題,但事實這樣的個案一直有,亦不少!結了婚的可能少,獨身的就多得多!今日教會獨身教友很多,他/她們需要的支持不同已婚者,對教會的要求更不一樣,這不是不多人知,只是未有人正面處理,但在台灣,這方面的emphasis已經多很多,這些團體對神職屬靈上的demand比已婚者深入,這樣不會出”婚姻”問題(如果神職有家庭)才怪了。
跟本這demand已經是一個trend了。

靚仔


Posted -
2001/5/28 上午 11:15:57

獨身者才可/有能力牧養獨身者?才體會獨身者的需要?這是甚麼樣的話?!
神父如何牧養大部份都選擇婚姻生活的教友? 當然, 我同意有相同經驗, 牧養時會較容易. 但如用此作理由, 更應有已婚司鐸.
神職和修道根本是分開的兩件事. 同時是神職, 也作修道人, 當然可以. 但居士也可在家帶髮修行吧.
我們仍有修會聖召, 有獨身的修道人, cissie妳究竟知不知道, 聖秩和修道的分別?

Potato


Posted -
2001/5/28 上午 11:21:02

不出家的牧師不是神職,是真的嗎?早期教會,很多宗徒都是結了婚的呀!難道他們都不能算有神職的神恩啦?神職跟婚姻生活有抵觸?這倒真是很新的見解。有甚麼理據呢?
在本站信仰faq中都提到:
「在舊約的宗教制度中,嚴格而論,沒有聖職人員獨身的要求。耶穌卻曾經要求:為了天國的原故而放棄婚姻的生活(瑪十九:10-12)、及為了基督及福音而放棄家庭的生活(谷十:29)等。保祿也希望所有人都像他一般,過鰥居的日子(格前七:7〉。這些經文通常都被視作獨身的聖經根據。不過,這些經文卻沒有把獨身與聖職人員的職務結合起來。」

靚仔


Posted -
2001/5/28 上午 11:23:33

東方的靈修指導很多時也不是神職, 而是隱修士. 他們的已婚神父也在這二千年來牧養他們的教會.
他們的成績不會比獨身神父差.
有些妻子可能"自私地"不願與教會分享自己的丈夫, 但有更多的妻子願意協助丈夫履行他的聖職.
容我說句, miss aw, 妳好像有一個"獨身情意結"

靚仔


Posted -
2001/5/28 上午 11:28:53

補充一句, 修道從來都不是神品, 反而看更(司閽)曾是(第一品).

Potato


Posted -
2001/5/28 上午 11:31:45

守獨身當然有守獨身的好處,
但無限的加以誇大, 以至變成絕對,
那就有點問題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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