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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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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歸一
管理人員
Posted - 2002/3/1 下午 01:3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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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沒有興趣探討一下,在香港的堂區或教區的層次,有什麼工作必須神父擔當,有什麼工作神父負責較佳,有什麼工作根本不應該由神父來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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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ecil
Posted - 2002/3/2 上午 10:02: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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堂區行政不應神父負責,而由平信徒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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歸一
管理人員
Posted - 2002/3/5 上午 11:57: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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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認為是否可行呢?堂區神父不直接干預堂區的行政工作,把工作範圍劃定在禮儀與福傳兩方面。改變既有的做法,是否有一點生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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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ecil
Posted - 2002/3/5 下午 02:5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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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禮儀和福傳,還有靈修 - 這靈修不是指主日學慕道班,而是祈禱靈修。連大的堂區也欠缺這樣的專責組別,還有何話可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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