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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區域 > 我們的教會 > 普世教會 > 教宗致中國信徒的信為何沒有"下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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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內容

samuel


Posted -
2007/6/2 上午 03:36:48

不是說教宗的信會在復活期發出的嗎?有否最新消息呢?關於這問題,請兄弟姊妹們指教.

st.francis0415


Posted -
2007/6/15 下午 09:31:09

教宗致中國公教徒函件 已作定稿 設中文譯本
(天亞社訊)梵蒂岡國務卿表示,教宗本篤十六世寫給中國天主教徒的信函已有最後定稿,這封期待已久的信件正在翻譯並準備付印。

貝爾托內樞機(T. Bertone),接受意大利天主教日報m將臨》的訪問時透露上述消息,報導在六月三日刊出。他說:「信件的內容已確實得到聖父同意,現正翻譯成多種語文,並進入付印的技術程序。」

他沒有進一步透露牧函內容和發表日期,但羅馬不少人相信牧函會在未來數週公布。

教廷的文件一般先以意大利文出版,接著會譯成英、法、西、德或其他語文。教廷沒有透露此牧函會翻譯成何種語言,但中文將是首要的翻譯版本。

今年一月十九至廿日在梵蒂岡就中國天主教會問題舉行的會議結束時,教廷發表新聞公報,表示教宗會致函中國大陸的一千二百萬教友。該公報指出:「教宗在廣泛聽取會議所提出的建言報告後,慨允寫一封致中國天主教徒的牧函。」

天亞社曾報導,與會者看過長達廿五頁的牧函草稿。他們在會上發表意見,其後又提交了修訂建議。教廷有關方面參考了他們的意見,對牧函作出修訂,過程中教宗密切跟進,最後批准了最後定稿。

為表示尊重和善意,預期教廷會在公開牧函前,給中國當局一份文本。


simon


Posted -
2007/6/16 上午 12:20:20

稱教宗作「聖父」,會否和「聖父、聖子、聖神」的「聖父」混淆?

Bro. Ignatius


Posted -
2007/6/16 上午 08:23:05

我相信沒有人會混淆.

稱教宗為聖父,是對教宗的一份尊敬,如果咁講,我們不可叫神父做Father,誰知會否以為又是聖父聖子聖神呢?

st.francis0415


Posted -
2007/6/19 上午 11:18:26

我相信公教教友應明白稱教宗為聖父,是與天主聖父有別的。

但對於教外人士和基督教朋友便要多作解釋和澄清了。

simon


Posted -
2007/6/19 下午 10:23:43

Brother Ignatius,

我的英文不好,但印象中,若指天父,英文通常是說:Our Father 或 The Father,和稱呼一個神父時說的Father Chan 或 Father 不會混淆。

但某人若說:「聖父很愛我。」
那就不容易知道,「聖父」是指天父還是教宗了。
有上文下理,當然是可以區分,但沒有時,即使是教友,也會混淆。

Bro. Ignatius


Posted -
2007/6/20 下午 07:11:38

此言差矣.
如果是說天主,我們很少會講:聖父很愛我,我們多數只會講:天父很愛我.

所以你唔好再包拗頸啦.

simon


Posted -
2007/6/21 上午 11:20:15

Bro Ignatius,

如你所說:「我們很少會講:聖父很愛我,我們多數只會講:天父很愛我。」

「很少會講」即是說,的確有人會這樣講,不過佔少數吧。很少人以「聖父」稱呼天主,會否正是因為害怕和「教宗」混淆?

我祈禱的時候,主要用「天主」,有時用「天父」,也偶然說「聖父」。依你所指,我是「不應該」用「聖父」來稱呼「天父」?

edward


Posted -
2007/6/29 下午 09:12:07

DON'T LOSE PATIENCE.
THE LETTER WILL APPEAR TOMORROW.

ernst


Posted -
2007/6/30 上午 02:14:50

願我們能同心同德把我中華大地獻于我等中華之后.

聖瑪利亞,天主之母,亦為我等之母。
今將我等神形,我等能力,我等生命,我等言行,我等所有,並中華全國人民,以孝愛之真情,全獻於爾至甘至愛之聖心。
求爾為眾司鐸,及諸傳教者之母,使之皆以恆心熱愛,廣揚天主聖教。又求爾為教友之母,使之皆能日進於德,時見增廣。並求爾為教外者之母,使之皆能出離暗冥,而得信德之光。
懇求憐視中國億兆人民,皆爾聖子聖血所贖,賴爾大功之轉求,賜之同歸耶穌聖心,以得生命聖德之源,而共成一牧一棧。

Eric


Posted -
2007/7/1 上午 12:25:44

信己经出来, 看过了.
态度有点软. 觉得说不到重点
个人有点失望

Eric


Posted -
2007/7/1 上午 12:40:19

根据教会的道理,那些没有教宗任命、但按照教会主教祝圣礼规被祝圣的主教所产生的问题是应该解决的。如上面己说过(参见第八号第十二段),他们所受之祝圣虽不合法、但却有效。同理,他们所祝圣的司铎,以及这些主教和司铎所举行的圣事都是有效的。但信友们该注意:在可能的范围里当然先该参与与教宗共融的主教和司铎主持的感恩圣祭和其它圣事。但如果有严重不便而无法做到上述要求时,为了急迫的灵性需要,他们也可转向尚未与教宗共融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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