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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內容

morrie


Posted -
2006/5/3 下午 06:28:04

他們為甚麼又稱為普世聖公宗?
他們用的聖經有多少經卷?
他們以甚麼為基本信理?
他們有甚麼聖事/禮儀?
他們以甚麼方法劃分全球?
他們供職教會的人員劃分為甚麼職級?

能否提供更多資料讓我更認識他們,謝謝!

Ignatius


Posted -
2006/5/3 下午 08:53:24

他們為甚麼又稱為普世聖公宗?
-普世聖公宗Anglican Communion 的合一,由四方面維繫:其一為聖公宗精神領袖坎特伯里大主教,其餘分別為:每三年舉行一次之普世聖公宗諮詢議會、每十年舉行一次之蘭柏會議,即全球聖公會主教會議及每年最少一次之聖公會教省主教長會議,即普世聖公宗最高領袖會議。

普世聖公宗並沒有沿自中央之教會訓令,是各地教會因持守同一信仰而凝聚的普世團契,故名曰「普世聖公宗」。

他們用的聖經有多少經卷?
-聖公宗所使用的聖經,共有66卷,即舊約39卷,新約27卷,亦即一般基督新教所使用的聖經。聖公會也會使用次經(即我們的次正典),但不把它們視為正典。

他們以甚麼為基本信理?
-聖經、教會傳統、理性

他們有甚麼聖事/禮儀?
-聖公宗共有七件聖事,在他們的信仰中,洗禮及聖餐是耶穌親自建立的,其他則是教會建立的:堅振、修和、婚禮、傅油、聖職按立。

他們以甚麼方法劃分全球?
-以教省為基本獨立單位,現時全球共有38個教省,香港為其中之一,各教省皆為自主自治之信仰群體。教省由多個教區組成。

他們供職教會的人員劃分為甚麼職級?
-主教(Bishop)
.教省主教長兼總主教 Primate & Archbishop
.助理主教 Coadjutor Bishop
.輔理主教 Auxiliary Bishop
-牧師 Priest
.Dean (座堂主任牧師、修院或神學院院長)
.Vicar 堂區主任牧師
.Curate 堂區助理牧師
.Canon 法政牧師
.Archdeacon 會吏長
-會吏 Deacon

morrie


Posted -
2006/5/3 下午 11:09:07

Ignatius兄:

他們為甚麼又稱為普世聖公宗?
-普世聖公宗Anglican Communion 的合一,由四方面維繫:其一為聖公宗精神領袖坎特伯里大主教,其餘分別為:每三年舉行一次之普世聖公宗諮詢議會、每十年舉行一次之蘭柏會議,即全球聖公會主教會議及每年最少一次之聖公會教省主教長會議,即普世聖公宗最高領袖會議。

普世聖公宗並沒有沿自中央之教會訓令,是各地教會因持守同一信仰而凝聚的普世團契,故名曰「普世聖公宗」。

>>>究竟「聖公會」和「普世聖公宗」這名稱有甚麼關係?

他們用的聖經有多少經卷?
-聖公宗所使用的聖經,共有66卷,即舊約39卷,新約27卷,亦即一般基督新教所使用的聖經。聖公會也會使用次經(即我們的次正典),但不把它們視為正典。

他們以甚麼為基本信理?
-聖經、教會傳統、理性

>>>何謂理性?他們信宗徒信經嗎?又信不信有關聖母的信理

他們有甚麼聖事/禮儀?
-聖公宗共有七件聖事,在他們的信仰中,洗禮及聖餐是耶穌親自建立的,其他則是教會建立的:堅振、修和、婚禮、傅油、聖職按立。

>>>誰有資格主持以上聖事?他們平常有甚麼禮儀?

>>>在他們的角度,我在天主教所領受的入門聖事在聖公會有效嗎?

他們以甚麼方法劃分全球?
-以教省為基本獨立單位,現時全球共有38個教省,香港為其中之一,各教省皆為自主自治之信仰群體。教省由多個教區組成。

>>>所謂自主自治?香港有否只有(香港、東九龍、西九龍)教區?澳門為甚麼稱為「傳道區」?

他們供職教會的人員劃分為甚麼職級?
-主教(Bishop)
.教省主教長兼總主教 Primate & Archbishop
.助理主教 Coadjutor Bishop
.輔理主教 Auxiliary Bishop
-牧師 Priest
.Dean (座堂主任牧師、修院或神學院院長)
.Vicar 堂區主任牧師
.Curate 堂區助理牧師
.Canon 法政牧師
.Archdeacon 會吏長
-會吏 Deacon

>>>以上那些屬於「聖職」?他們又有沒有甚麼特別的禮儀服飾?

Ignatius


Posted -
2006/5/4 下午 01:43:49

究竟「聖公會」和「普世聖公宗」這名稱有甚麼關係?
-因為聖公會分佈全球各地,故以"普世"稱之,"宗"含有宗派的意思.所以聖公會和聖公宗是同一回事.

何謂理性?他們信宗徒信經嗎?又信不信有關聖母的信理
-聖公會認同宗徒信經,尼吉亞信經,亞大納削信經.

誰有資格主持以上聖事?他們平常有甚麼禮儀?
-一般聖事,牧師或主教都可以主持,部份聖事,如婚姻可以由會吏負責.以香港為例,大部份堂區主日均會舉行聖餐崇拜(相對於感恩祭而言)及早禱崇拜(只有聖道禮),一些則會舉行晚禱崇拜.

在他們的角度,我在天主教所領受的入門聖事在聖公會有效嗎?
-絕對有效,1974年聖公會及天主教就曾互簽承認雙方洗禮的有效性,不過由於聖公會及天主教還完全共融,所以雙方信徒不便互相領聖體,這點值得注意.

所謂自主自治?香港有否只有(香港、東九龍、西九龍)教區?澳門為甚麼稱為「傳道區」?
-所謂自主自治,即是行政財政上完全獨立,教省之間互相平等,主教之任命權由教省自選自聖,無需由坎特伯里大主教委任或批准.香港教省只有香港島教區,東九龍教區,西九龍教區.澳門教務因還未發展成熟,所以只能稱為傳道區.

以上那些屬於「聖職」?他們又有沒有甚麼特別的禮儀服飾?
-以上所有全屬聖職,他們的禮儀服飾,跟我們天主教完全一樣.

morrie


Posted -
2006/5/4 下午 06:58:52

Ignatius兄:

究竟「聖公會」和「普世聖公宗」這名稱有甚麼關係?
-因為聖公會分佈全球各地,故以"普世"稱之,"宗"含有宗派的意思.所以聖公會和聖公宗是同一回事.

何謂理性?他們信宗徒信經嗎?又信不信有關聖母的信理
-聖公會認同宗徒信經,尼吉亞信經,亞大納削信經.

>>>那麼,有關聖母和諸聖相通的信理呢?

誰有資格主持以上聖事?他們平常有甚麼禮儀?
-一般聖事,牧師或主教都可以主持,部份聖事,如婚姻可以由會吏負責.以香港為例,大部份堂區主日均會舉行聖餐崇拜(相對於感恩祭而言)及早禱崇拜(只有聖道禮),一些則會舉行晚禱崇拜.

>>>即是,他們不會每天領聖體?

在他們的角度,我在天主教所領受的入門聖事在聖公會有效嗎?
-絕對有效,1974年聖公會及天主教就曾互簽承認雙方洗禮的有效性,不過由於聖公會及天主教還完全共融,所以雙方信徒不便互相領聖體,這點值得注意.

>>>堅振聖事呢?

所謂自主自治?香港有否只有(香港、東九龍、西九龍)教區?澳門為甚麼稱為「傳道區」?
-所謂自主自治,即是行政財政上完全獨立,教省之間互相平等,主教之任命權由教省自選自聖,無需由坎特伯里大主教委任或批准.香港教省只有香港島教區,東九龍教區,西九龍教區.澳門教務因還未發展成熟,所以只能稱為傳道區.

>>>該三個教區的範圍是?

以上那些屬於「聖職」?他們又有沒有甚麼特別的禮儀服飾?
-以上所有全屬聖職,他們的禮儀服飾,跟我們天主教完全一樣.

>>>聖職能否結婚?
>>>牧師及會吏的品位有何分別?

Ignatius


Posted -
2006/5/4 下午 11:34:37

那麼,有關聖母和諸聖相通的信理呢?
-聖公會相信諸聖相通的信理,
至於聖母的信理,由於聖公會本身並不是一個純以單一神學立場來建立的信仰群體,而是以一種包容的精神,來維繫不同的信仰氣質,而願意共同承襲歷代教會信仰的信徒群體。

有關對聖母的看法、從聖公會的禮儀年及聖公會的詩集中均表達了聖公會信眾對聖母的基本看重與尊重。如:香港聖公會每年均會慶祝聖母領報(25/3)及聖母誕辰(8/9).

縱觀聖母瑪利亞的一生,因她的順服與謙卑,讓天主的救恩透過她而成就,故此在整個救恩歷史中,她的角色是肯定的,她也是新約中首位的信徒。

至於聖母瑪利亞無原罪的問題,自主後431年厄弗所大公會議,再肯定童貞聖瑪利亞為「天主之母」(Theotokos)這信條後,聖母是否有原罪便一直為後世所討論。

他們不會每天領聖體?
-以香港為例,聖公會的堂區少有每天舉行感恩祭,除聖約翰座堂例外.

堅振聖事呢?
-天主教不承認聖公會的堅振聖事有效.

該三個教區的範圍是?
-香港島教區(包括整個香港島及離島、荃灣南-馬灣)
-東九龍教區(新界北區,大埔區,沙田區,黃大仙區,九龍城區,觀塘區,西貢及將軍澳區)
-西九龍教區(元朗區,屯門區,荃灣北,葵盛區,深水埔區及油尖旺區)

聖職能否結婚?
-聖職可自由結婚,當然亦有守獨身的聖職人員.

牧師及會吏的品位有何分別?
-會吏是晉升牧師的必然途徑.
牧師相當於我們教會的司鐸,會吏相當於執事,所以他們亦有終身會吏,正如我們也有終身執事一樣.

morrie


Posted -
2006/5/5 上午 08:35:48

那麼,有關聖母和諸聖相通的信理呢?
-聖公會相信諸聖相通的信理,
至於聖母的信理,由於聖公會本身並不是一個純以單一神學立場來建立的信仰群體,而是以一種包容的精神,來維繫不同的信仰氣質,而願意共同承襲歷代教會信仰的信徒群體。

有關對聖母的看法、從聖公會的禮儀年及聖公會的詩集中均表達了聖公會信眾對聖母的基本看重與尊重。如:香港聖公會每年均會慶祝聖母領報(25/3)及聖母誕辰(8/9).

縱觀聖母瑪利亞的一生,因她的順服與謙卑,讓天主的救恩透過她而成就,故此在整個救恩歷史中,她的角色是肯定的,她也是新約中首位的信徒。

至於聖母瑪利亞無原罪的問題,自主後431年厄弗所大公會議,再肯定童貞聖瑪利亞為「天主之母」(Theotokos)這信條後,聖母是否有原罪便一直為後世所討論。

他們不會每天領聖體?
-以香港為例,聖公會的堂區少有每天舉行感恩祭,除聖約翰座堂例外.

堅振聖事呢?
-天主教不承認聖公會的堅振聖事有效.

>>>但聖公會是否也不承認我們的堅振聖事?

該三個教區的範圍是?
-香港島教區(包括整個香港島及離島、荃灣南-馬灣)
-東九龍教區(新界北區,大埔區,沙田區,黃大仙區,九龍城區,觀塘區,西貢及將軍澳區)
-西九龍教區(元朗區,屯門區,荃灣北,葵盛區,深水埔區及油尖旺區)

>>>那麼,整個教省有沒有一個統一的領袖?

聖職能否結婚?
-聖職可自由結婚,當然亦有守獨身的聖職人員.

牧師及會吏的品位有何分別?
-會吏是晉升牧師的必然途徑.
牧師相當於我們教會的司鐸,會吏相當於執事,所以他們亦有終身會吏,正如我們也有終身執事一樣.

>>>誰能施洗?

Ignatius


Posted -
2006/5/5 上午 09:27:26

但聖公會是否也不承認我們的堅振聖事?
-聖公會承認天主教的堅振聖事,不過有些聖公會牧師為免麻煩,如果對方由天主教轉過來,也為會他覆手行堅振禮.

那麼,整個教省有沒有一個統一的領袖?
-三個教區各自有自己的教區主教,而香港教省的主教長兼大主教是由三名主教中選舉其中一人出任,任期約六年.現時的大主教是香港島教區主教鄺廣傑.

誰能施洗?
-主教、牧師、會吏也可負責施洗.

simon


Posted -
2006/5/5 上午 11:41:52

關於施洗,聖公會的平信徒不能為他人施洗嗎?

Ignatius


Posted -
2006/5/5 上午 11:50:49

根據天主教教理:「聖洗聖事的正權施行人是主教和司鐸,在拉丁教會內,也包括執事。在必要時,任何人,即使未受洗,只要他具備應有的意向,都可施洗。應有的意向,就是願意履行教會在施洗時所做的一切,並以天主聖三之名施洗。教會看出這可能性的理由,是因為天主願意普世的人都得救,而且為獲得救恩,洗禮是必需的。」

同樣,在聖公會內,主教、牧師、會吏俱可為人施洗,至於平信徒,只要已經受洗,都可為人施洗,但一般必須在特別的情況下進行,如病人處於垂危狀態,當時未能即時找到聖職人員,平信徒就要如天主教教理所聲明的「履行教會在施洗時所做的一切,並以天主聖三之名施洗。」事後要向教會的聖職人員報告。

morrie


Posted -
2006/5/5 下午 04:52:21

但聖公會是否也不承認我們的堅振聖事?
-聖公會承認天主教的堅振聖事,不過有些聖公會牧師為免麻煩,如果對方由天主教轉過來,也為會他覆手行堅振禮.

>>>免麻煩?免甚麼麻煩?這樣的「領兩次堅振」行嗎?

那麼,整個教省有沒有一個統一的領袖?
-三個教區各自有自己的教區主教,而香港教省的主教長兼大主教是由三名主教中選舉其中一人出任,任期約六年.現時的大主教是香港島教區主教鄺廣傑.

>>>甚麼是主教長和大主教?

simon


Posted -
2006/5/6 上午 12:28:40

Ignatius,

你提及:「....而且為獲得救恩,洗禮是必需的。」

那是否說:沒有在死前進行洗禮的人,必不能獲得救恩?

Ignatius


Posted -
2006/5/6 上午 06:39:05

教會對「沒有在死前進行洗禮的人,必不能獲得救恩」沒有下任何結論.

教會只知「....為獲得救恩,洗禮是必需的。」

靚仔


Posted -
2006/5/6 上午 09:57:37

依納爵兄:

在聖公宗的傳統中,牧師應不可以為人施行堅振禮的,你的"麻煩論"牧師是在何地發生的.

morrie弟,有些時候唔得的事都會發生,你無睇電視,羅蘭姊洗兩次洗都得.

靚仔


Posted -
2006/5/6 上午 10:04:32

morrie,
大主教即是我們的總主教.
主教長即是教省或國家教會的首席主教.
基本上天主教會都有這些職位.

但聖公宗的大主教職和我們的有點分別,
天主教的總主教通常是該省"省會"的主教,"都主教"之名的由來.英國的聖公會也是如此,所以誰出任該地,如坎特伯里,的主教,就自動成為大主教.
香港聖公會則有點不同,要由教省內的主教互選.

靚仔


Posted -
2006/5/6 上午 10:07:42

依納爵,

早禱及晚禱崇拜應是修訂過的時辰禮儀而不是聖道禮,兩者是有點分別的.

靚仔


Posted -
2006/5/6 上午 10:13:16

依納爵兄:

>>他們的禮儀服飾,跟我們天主教完全一樣.

這有點誇張,說九成一樣就差不多.

先不說款式的差異,例如聖公宗的短白衣比我們的長.
主教的"詠禱服"就有顯著差別了.

simon


Posted -
2006/5/6 下午 11:20:12

Ignatius,

你說:「教會對『沒有在死前進行洗禮的人,必不能獲得救恩』沒有下任何結論.....教會只知『為獲得救恩,洗禮是必需的。』」

「必需」一詞,令內容變得矛盾。
邏輯上,如果洗禮是獲得救恩的必需條件,我就可以說,沒有洗禮的人是必定得不到救恩。

如果沒有洗禮的人也可以得到救恩,我們最多可以說:「洗禮是獲得救恩的重要條件,但不是必需條件。」

你明白我的意思嗎?


又舉例子:

為當香港特首,中國國藉是必需的。
(為獲得救恩,洗禮是必需的。)

我就可以引申說:
不是中國藉的人,必定不能當香港特首。
(不是進行過洗禮的人,必定不能得救恩。)

Ignatius


Posted -
2006/5/7 下午 12:51:28

Simon:

我不想和你再討論下去了,『為獲得救恩,洗禮是必需的。』這番說話不是我以自己的名義講的,而是引述自天主教教理.

你可以有自己的觀點和立場,但我絕對忠於教會的訓導.

k


Posted -
2006/5/7 下午 07:10:10

在了解領洗的所謂"必需",我們可先要了解領洗的意義.

catechism 1214 : to baptise means to plunge or immerse ;
the plunge into the water symbolize the catechumen's burial into Christ's death, from which he rises up by resurrection with him , as "new creature".

由此看來,領洗的重要性不在於那浸入水的型式,型式只是一個symbol象徵. 重要的是受洗者與基督同死同復活, 成為新人.

聖經中與耶穌同被釘十字架的那個大賊barnabas便是一個沒有浸水領洗而又得救的信徒.

領洗的所謂"必需" 在某些環境下並不是絕對性的. 教會救世的權力也並不限於領洗的運用.

catechism 979: ..... If the church has the power to forgive sins, then baptism cannot be her only means of using the keys of the Lingdom of Heaven received from Jesus Cheist.....

但話需如此, 領洗卻又是百份百( necessary) 需要的.既然領洗象徵了接受與基督同死同復活, 拒絕領洗便完全等同拒絕與基督同死同復活.
這也是為什麼council of trent St gregory of Nazianzus 說 Baptism is necessary for salvation for those who have not yet been reborn 的原因. [catechism 980]
個人愚見認為這個necessary, 必需, 需要是取决於與基督同死同復活的本質.

如果昰環境不許可而沒有機會領洗 , 但本質上接納與基督同死同復活, 教會也可以利用其權力恕罪.

愚見認為 這個necessary (必需, 需要) 有兩個層面.
從教會教世角度看, 領洗並不是唯一工具. From the perspective of the church, the power of the forgiveness of sins is not LIMITED by baptism as the ONLY means of redemption.

從人類的角度看, 除非因環境因素不能領洗, 否則領洗是必需的.
From the perspective of the people, baptism is necessary for acquiring salvation.

kp


Posted -
2006/5/7 下午 07:12:53

更正作者. 是kp 不是k

simon


Posted -
2006/5/7 下午 08:57:44

Ignatius,

你說:「『為獲得救恩,洗禮是必需的。』這番說話不是我以自己的名義講的,而是引述自天主教教理......你可以有自己的觀點和立場,但我絕對忠於教會的訓導。」

這又是一個邏輯問題。

你說你「絕對忠於教會的訓導」,那是值得尊敬的。可是,你必須明白那些訓導是甚麼,才可以「絕對忠於」啊!

日常用語的「必需」,意思是「缺少了就不成」。
誰若說:「洗禮是得永生的必需條件,但不進行洗禮也有可能得永生。」,那是不合邏輯的。

我不是故意為難你,為難你對我並沒有半點好處,但不搞清「為獲得救恩,洗禮是必需的」這句話的意思,是不可能「絕對忠於」這句訓導的。

simon


Posted -
2006/5/7 下午 09:02:23

kp,

你很聰明,把原文「為獲得救恩,洗禮是必需的。」理解為:「為獲得救恩,廣義上的洗禮是必需的。」
(我暫且把「廣義上的洗禮」define為「有形和無形的洗禮,即接受基督,願意和基督同死同生」。)

問題是:教會訓導中的「洗禮」,真的是指「有形和無形的洗禮」,還是單指「有形的洗禮」?

你舉的右盜例子,足以證明「有形的洗禮」不是得救恩的必需條件。

其實我的說話不難掌握,試想想,過去二千年中,沒有受有形洗禮的死者是不是全下了地獄?如果你心中的答案和我的一樣,即相信至少部分沒有接受有形的洗禮的人可以上天國,那就足以支持以下statement:
「有形的洗禮不是得永生的必需條件。」

simon


Posted -
2006/5/7 下午 09:07:10

ignatius,

如果你還是覺得太困難,也可以想想這群人的結果:

加入了慕道班,並做了收錄禮,未正式領洗卻忽然去世的人,是否「必定」下地獄?如果不是,就可以說有形的洗禮不是上天國的「必需」條件。

明白嗎?

edward


Posted -
2006/5/7 下午 10:16:32

靚仔兄:

羅蘭姊的那個「兩次領洗」故事小弟亦有在該電視節目中親自聽過。我估她老人家是搞不清楚,復活節前夕的那次是「堅振」吧?又或者神父搞錯?

不過小弟最後都是決定聽從好友的建議,不要繼續追問,而令這位老太婆太難堪了。就放她一馬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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