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國驛站

蔡惠民神父


七十個七次

中世紀的時候,有一個修女報稱曾經目睹耶穌顯現,有關的消息在教會內廣泛地流傳。當地的主教為瞭解真相,在主教府約見了修女。「當時耶穌有沒有跟你談話?」主教問修女。「有啊!我與祂談了一會兒,」修女戰戰兢兢的回答主教。「若果你有機會再目睹耶穌顯現,請你代我問祂一個問題:我當主教以前,曾經犯下甚麼嚴重的罪過?」主教心裡想,除了他的告解神師外,就只有天主才會知道答案。修女是否真的看見耶穌?屆時便可分曉。幾個月後,修女主動約見主教。進入主教的辦公室還未坐下,主教便問:「修女,你是否又目睹耶穌顯現?」「是啊!」修女答說。「那麼你有沒有問耶穌有關我犯過的罪?」「有啊!」「祂怎麼說呢?」只見修女面露笑容,語帶安慰的回答:「耶穌說,祂完全無法記起了!」

甲年主日講道

常年期第廿四主日


為說明寬恕之道,耶穌將天主比作一個國王。當國王要跟自己的債戶算賬時,一個僕人因無力還錢而苦苦哀求,國王便無條件撤銷了他的欠債。不過,當同一個僕人沒有寬待拖欠自己金錢的同伴時,國王便大怒,並且說:「如果你不各自從心裡寬恕自己的弟兄,我的天父也要這樣對待你們。」(瑪18:35)為什麼國王要這樣憤怒對待第一個僕人?如果只因一次過錯便落得如此下場,那麼,天主的容人之道,根本連伯多祿所講的七次也不如,更遑論七十個七次了。

第一個僕人得到懲罰的原因,並不是因為次數的多寡,也不是出於天主的小器。其實,當一個人拒絕寬恕他人時,本質上,他同時也不容許自己去經驗他人對自己的寬恕。越是不願意寬恕,越是無法經驗寬恕;越是無法經驗寬恕,越是無能力寬恕,形成一個自困的惡性循環。

我們都知道天主是慈悲為懷,寬宏大方,但多少人經驗過呢?為什麼會這樣的呢?一般人認為,一而再,再而三的寬恕並不實際。太容易去寬恕,不獨無助他人覺悟前非,反會助長他人,特別是仇人,在我們身上佔便宜的危險。好像伯多祿一樣,我們往往會為寬恕的次數設底線,或為寬恕而定下條件。寬恕只能是有限度,有條件的,例如,除非對方首先認錯,又或對方承諾不再重蹈覆轍,甚至要看到對方有所改變,否則,我們不會輕易寬恕。

這種實際的想法,表面上似乎很明智,但實質上也將天主對我們的寬恕,設定了底線和條件;將慈愛無量,寬宏大方的天主,矮化為一個斤斤計較,償善罰惡的判官。縱使我們稱天主為慈父,但心底裡不敢相信,也不期望天主會像慈父對浪子般接納我們。歸根究底,我們始終認為,一個以牙還牙,以眼還眼的天主,較為容易相處和滿足我們的需要。所以,傳統所說的地獄並不是天主審判的後果,實質上是人拒絕承認和接受天主無條件寬恕而自困的籠牢。

無論在教會中,家庭中,甚至我們自己的心中,我們都會輕易遇到不願寬恕所帶來的桎梏。一個只有五歲的小朋友與他的同學爭執後,很自然的便會說:「我以後都不會再跟他們一起玩了。」這句說話有多堅決,說這句話的人內心亦有多冰冷。一句「我永遠不會寬恕你!」看似很豪氣,代價卻是決絕地將仇恨的心魔永遠關在自己的內心,付出不可謂不大。

聖詠的作者一再強調,天主是良善寬仁,緩於發怒,富於慈愛,人卻拒絕接受這事實,也不相信寬恕比報復更能徹底化解仇恨。不過,拒絕寬恕他人,也是拒絕被寬恕;只有寬恕他人,我們才會經驗被寬恕和接納。所以,當耶穌被問及有關寬恕的限度時,他不對我們說直到七次,而是到七十個七次。耶穌的意思當然不是說四百九十次是寬恕的極限,他是藉這數字上的對比,指出寬恕與拒絕寬恕是兩個截然不同的極端世界。天主給予人自由,但人運用自由拒絕天主,頑硬的程度,有時甚至連天主的慈愛也不能軟化。面對人的執拗,我相信天主是難過而不是憤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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