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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國驛站
蔡惠民神父 |
不可折散 在新璣內亞有一個很好的結婚禮儀。新娘先把左手放在祭台上,新郎的左手再放在新娘手上,然後是新娘和新郎的右手。接著神父拿來濕的黏土,覆蓋在他們的手上和祭台上,表示他們和天主黏合在一起。(錄自家庭讀經小故事,六十八頁) |
乙年主日講道 常年期第廿七主日 |
記得在修院唸書的時候,老師提醒我們,一對新人才是婚禮的主持人,神父的角色只是見證和祝福他們的盟約。自此以後,每次準備婚禮,我都會問新人:「你們希望在婚禮中表達甚麼?有什麼想跟親友來賓分享?」然後,我會按他們的意見建議讀經,安排進行的細節,甚至邀請他們親自分享,務求婚禮能配合他們的期望進行。
有一次,一對新人剛好是我的舊學生。他們很喜歡聖經中「天主所結合的,人不可折散」(谷10:9)這句話,因為正好點出他們白首偕老的心願。新娘還主動建議在簽署婚約後與新郎一唱一和,分享他們對婚姻的期望。
那天,婚禮在一對新人的燦爛笑容下順利展開。「人單獨不好,我要給他造個與他相稱的助手」,(創2:18)第一篇讀經便指出了人本性對親密關係的渴求。為此,天主由亞當取來肋骨,形成了一個女人,讓他找到自己的親骨肉,二人成了一體。(創2:22-23)接著一把清脆的女聲,以優美的旋律唱出家庭之樂:「你的妻子住在你的內室,像一株葡萄樹結實纍纍;你的子女繞著你的桌椅,相似棷欖樹的枝葉茂密,使你目睹你的子女的子女。」(詠128:3, 6)
簽訂婚書後,一對新人分享的時候到了。不知何故,兩人都沒有把準備好的說出來,只是相對無言。不過,每個參禮的來賓,都可從他們喜悅的眼神,看透他們心底的說話。有什麼更能比剛才的承諾:「無論環境順逆,疾病健康,我將永遠愛慕遵重你」,更能表達他們此刻的心蹟呢?正是這份直到永遠的渴求,使他們的承諾,成了天人盟約的標記。
雖然今天社會的離婚數字有增無減,但類似的偉大承諾也從不含糊。這些新人不是承諾有條件的愛慕和尊重對方,直至對方患病、破產或不能照顧自己,而是「直到永遠」。那麼,為什麼仍有越來越多的婚姻是離異收場的?「直到永遠」,「天長地久」,「一生不變」的承諾究竟又有什麼意思呢?
法利塞人曾經問耶穌許不許丈夫休妻?耶穌知道梅瑟法律是准許他們休妻,故此沒有直接作答。祂卻指出人因心硬而離婚的事實,無改人心對永恆不變的基本渴求:「人要離開自己父母,依附自己的妻子,二人成為一體。」所以,天主所結合的,人不可折散。「誰若休自己的妻子而另娶,就是犯姦淫,辜負妻子;若有妻子離棄自己的丈夫而嫁,也是犯姦淫。」(谷10:7-11)
耶穌這番話肯定令某些人聽起來不好受,祂的決絕令人覺得殘忍,不近人情。其實,耶穌並不是針對他們,判斷他們,祂只是重申愛的承諾本身是毫無保留,直到永遠的。如果愛是有條件的,那便不是真愛。
耶穌對愛的承諾如此絕對,教會為什麼又會判一些離異的婚姻無效呢?其實這是否准許離婚的折衷辦法呢?一般而言,導致離婚的結果,可能是一對男女曾經真誠地愛過,但後來雙方因無法填補的鴻溝而被迫分開;或者夫妻任何一方見異思遷,不願再長相廝守;又或者男女雙方作承諾的時候,心智仍未成熟,未充份明白這承諾的要求,在外來的壓力下,不自由地做了倉猝的決定。教會宣判婚姻無效,其實只適用於第三類形況。一個人如果被証實無能力或不自由地作出了承諾,那承諾本身自然不是一個愛的永恆盟約。
因此,宣判一些婚姻無效,教會並無相反天主創立婚姻的原意,也沒有折衷耶穌的教導。婚姻的不可折散,其實是反映愛的不離不棄,教會宣判婚姻無效,只是指出男女雙方從未在愛中結合的事實,那又何來至死不渝呢?
今天,在教會團體中,為數不少是離婚或再婚的。為什麼當年信誓旦旦的諾言,今天又會出爾反爾,相信每人都有不同的故事,不同程度傷痛的回憶。有人每次參與彌撒,只遠遠坐在聖堂後排顧影自憐,不敢到祭台前領聖體;有人相信天主的慈愛,但與教會團體保持距離。無論如何,他們的婚姻狀況並不是他們與天主關係的指標。雖然根據教會的法律和傳統,他們好像站在門外,但在天主面前,我們都是罪人,都是祂眼中的孩子。
耶穌告訴我們:「讓這些孩子接近祂,不要阻止他們,因為天主的國正屬於這樣的人。我實在告訴你們:誰若不像小孩子一樣接受天主的國,決不能進去。」耶穌遂抱起他們來,給他們覆手,祝福了他們。(谷10:14-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