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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教節 常年期第廿九主日 |
朝夕相隨 陳日君主教 (丙年主日講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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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音裡耶穌竟用一個無良知的判官來襯托出天主的良善。一個無助的寡婦苦求一個無良知的判官為她申冤,那判官雖不想幫助,但也因為那寡婦纏擾不止,終於聽了她的要求。耶穌的結論是:那寡婦恆心求那不義的判官,也使他終於為她申冤,那末難道天主會不聽恆心求祂的人嗎?「祂必要快快為他們申冤。」 出谷紀(讀經一)描寫,當若蘇厄帶領以色列壯士和阿瑪肋克人作戰時,梅瑟的手高舉(祈禱的姿態),以色列便打勝仗;他的手一放下,以色列就會敗與敵人。這是一個很物質化的表達方式,但很清楚肯定了恆心祈禱的功效。 其實為甚麼我們該恆心祈禱?為甚麼天主要我們等待?祂不能馬上俯聽我們嗎?更進一步,我們可以問:為甚麼天主要我們祈求?我們的需要祂不是都早已知道了的嗎? 天主當然常準備我們所需的恩寵,但如果我們關閉自己,那些恩寵就無法進入,只有「信賴」能開放我們的心。天主要我們恆心祈求,就是為給我們機會表現這「信賴」的心。 保祿宗徒鼓勵弟茂德要有另一種的恆心:不論順境逆境要堅持不變,「宣講真道」要永不氣餒地反駁、斥責、勸勉。忠於真道就是忠於天主,維護正義就是維護天主的權利。 福音說:「天主必要快快為祂所召選的人申冤。」在這事上,我們也可做天主的工具。 中秋前夕陪甘浩望神父去荔枝角監獄「送月餅」給那些「縱火案」的疑犯。事後有教友責怪我,說我不該插手這件事。 其實神父、主教探監是很平常的事。而我對這群疑犯特別同情,市民對他們很多偏見,他們在受審前已被判罪。從人的角度,我感到非常無奈,不知怎樣可以幫助他們,看來只有上主能為他們申冤。 既然今日的福音講到「判官」及「申冤」,我希望在此談談這案件及這些疑犯的命運也不太離題。 暴力縱火是香港人不能接受的,也是我們信徒徹底反對的。不少人說如果甘神父那天在場,他們不會做出這麼的傻事。但他們究竟做了甚麼?他們的命運會怎麼樣? (一) 他們是一班絕望的人,多次聲言要自殺,不是殺人。 (二)那天有人多次告訴警方有人要自殺。案發地點的攝影機三小時對住他們,警方竟沒有查出他們所帶的易燃品,沒有阻止這悲劇的發生! (三)從錄影帶中我們可以看到那時發生的是怎麼一回事。 (四)這件案過了一年兩個月才上堂! (五)在民意壓倒性地不利於這些疑犯的情形下,法律援助處的律師們有勇氣徹底為他們辯護嗎?陪審團的成員能擺脫一般市民的偏見嗎? (六)多方面有人施壓力勸他們認罪。 (七)上堂期間,送疑犯去法庭的犯人車沒有通氣系統,他們多被焗至嘔吐;到法庭時已半生半死……我們已去信處長,求他作出比較好些的安排,希望得到他的幫忙。 主啊!這些疑犯也是父母生的,更是祢的子女。願祢為他們申冤,讓他們得到公正的審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