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年期第卅二主日

朝夕相隨
陳日君主教

(丙年主日講道)
祂是活人的天主


法利塞人相信肉身的復活,撒杜塞人不相信。今天的福音裡,撒杜塞人看來正用著他們平時和法利塞人爭辯時的理據來作難耶穌。

申命紀廿五章記載梅瑟定了「代兄弟立嗣」的法律。這法律的目的無非是為「免得那沒有留下兒子的男人的名由以色列中消滅」,也等於我們文化中的「傳宗接代」的大道理。人的生命有限,但人對生命的願望無限;人無奈要死,但至少想在子孫身上活下去。「今世之子也娶也嫁」也就是為了讓自己有限的生命能藉著子孫延續下去。

撒杜塞人假設了一個例子:七兄弟娶了同一女人而沒有留下兒子。然後問:「那末在復活時這女人是誰的妻子?」這是他們的拿手好戲,大概法利塞人常給他們難倒了;但在耶穌的智慧面前,他們的詭辯顯得多麼幼稚,他們根本沒有明白在天主的計劃中復活是怎麼的一回事。

撒杜塞人當時在猶太人中是一個世俗化、崇羅馬的黨派。這使我們聯想到現代的唯物主義者。他們也問一些極幼稚的問題,還得意洋洋,以為科學終於推翻了信仰。他們問:肉身的復活怎麼可能?那復活的肉身用甚麼材料構成?死者以甚麼年齡的肉身復活?從哪裡去找回那些細胞、「分子」?土葬的不是已被植物吸收、被動物吞食了?火葬的不是已以煙和灰的形態消失在宇宙中了嗎?同一「分子」且曾屬不同的人呢!這筆賬怎麼算得清?

其實唯物主義者,關於復活,根本不可能問任何有意義的問題,因為他們先否認了神的存在。而復活的課題正有關於生命之主,天主。

否認復活,等於肯定人死了一切都完了。但如果我們相信是天主把今世的生命放在我們手裡,要我們去經營,要我們遵循倫理道德的原則去做人,準備在祂要求時將這性命交付出來。那麼,怎麼可能在這生命結束時一切都完呢?

讀經一裡的母親和她的七個兒子,就是因為他們堅信天主是生命的主宰,他們才勇敢地拒絕崇拜君王或邪神。在加下七:22-23那偉大的母親對兒子們說:「……不是我給了你們靈魂與生命,也不是我構成了你們每一個人的身體;世界的創造者,既然形成了人的初生,賜予萬物以起源,也必仁慈地償還你們靈魂和生命,因為你們現在為愛護祂的法律捨生致命。」

耶穌說:「上主,祢為亞巴郎的天主,依撒格的天主及雅各伯的天主,祂不是死人的,而是活人的天主,所有的人為祂都是生活的。」天主為人計劃的是生命,是豐富的生命,祂放在每人心中的永生的願望絕不會落空。讀經二中保祿稱天主為「那愛我們,並開恩將永遠的安慰和美好的希望,賜予我們的天主父。」

在瑪竇福音廿二章裡,耶穌對撒杜塞人說:「你們錯了,不明瞭經書,也不明瞭天主的能力。」這天主的能力在耶穌身上顯現了,祂的復活是人類復活的開端。原來天主為我們計劃的不只是死後復活,多活幾年,而是要帶領我們進入一個全新的生命:「他們也不娶也不嫁,因為他們相似天使。」天主要給他們的是一個「屬神的肉體」(格前十五章),光榮的、不朽的軀體,他們永不再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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