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5日
(星期 二 )
常年期第二十一週
得撒洛尼前書 2:1-8
聖詠 139[138]:1-3,4-6
瑪竇福音 23:2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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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瑟法律規定,以民要將牲畜、五穀百果、油和酒的十分之一,獻給聖殿、司祭及肋未人,以維持他們的生活,及聖殿的經費。在耶穌及宗徒時代,仍有這種什一之物的奉獻,不過大約已沒有法律的性質。然而,耶穌提醒,捐獻什一之物當然重要,但有比這更重要的:公義、仁愛和信義。

守法講求正義、仁愛和信義。單有守什一之物的行動,而無公義、仁愛和信義的心,奉獻尚未圓滿。惟真心關懷別人,並相信天主是慈愛的,這樣的人,自會將公義、仁愛和信義生活出來,甚至連自己的生死都可置於道外。

保祿描述早期傳福音者,怎樣含辛茹苦,為得撒洛尼教會的益處而無私地奉獻。他將傳道員與在發展中的信仰團體,比作慈祥的母親在撫育自己的孩子。如果傳道員只在盡其職責,而不是用心去培育,那就不會有如斯慷慨的犧牲。保祿和他的同伴不但願意將基督的福音交給得撒洛尼人,而且也願意將他們的性命交給他們。



主,祢無私地奉獻了自己。願公義、仁愛和信義啟發我,使我願意為有需要的人獻出自己。

本月每日奉獻禱文
耶穌聖心,
我靠了瑪利亞貞潔無玷的心,
將今天的祈禱、工作、
喜樂和痛苦都獻給祢,
為補贖我們的罪過,
為成就祢在祭台上
時時刻刻奉獻的旨意,
特別為本月內
教宗託我們代禱的意向祈禱:

總祈禱意向
願公共輿論能更意識到
被迫遷徙和離鄉別井
之百千萬難民的問題,
找到改善他們悲慘處境的方法。

福傳意向
願那些因宣認基督之名
而遭受迫害及歧視的基督徒,
能獲享人權、平等及宗教自由。

聖言之母 為我等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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