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日
( 一 )
獻主節
瑪拉基亞先知書 3:1-4 或
希伯來書 2:14-18
聖詠 24:7,8,9,10
路加福音 2:2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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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會在聖誕節後第四十天,慶祝獻主節。信友趨前,與來臨的主相遇,同西默盎和亞納一起,宣示耶穌是「啟示異邦的光明」。

按舊約法律,婦人產子即成不潔,第四十天應獻祭取潔(肋12:1-12);在聖殿將耶穌奉獻給天主,也是在滿全舊約的法律要求(出13:12;戶3:13)。這條法律的原意,是為叫猶太人感念天主在埃及保護長子之恩,將所生的長子都獻於天主。聖家藉此滿全了舊約的法律規條,並展示了耶穌完全隸屬在人間權力管轄之下,而祂的父母也是非常守法的人。

獻主節同時給我們展示,人的生命是屬於天主的。天主是人生命的主人,天主對人的生命具最高的權威性。人應將自己的思想、意志、行為及所有的一切都奉獻給天主,任憑祂聖意的措置,因為人所有的一切都來自天主,祂是一切的源頭,祂的所有措施都是為著人的好處。



天主,求祢幫助我們藉著參與今天的慶節,更能欣賞生命的意義和價值,並甘願將一切奉獻給祢,為光榮祢而活。



本月每日奉獻禱文
耶穌聖心,
我靠了瑪利亞貞潔無玷的心,
將今天的祈禱、工作、
喜樂和痛苦都獻給祢,
為補贖我們的罪過,
為成就祢在祭台上
時時刻刻奉獻的旨意,
特別為本月內
教宗託我們代禱的意向祈禱:

總祈禱意向
願身患不治之症
的兒童及其家人
得到必要的醫療
照護和支持,
永不失去力量和希望。

註解:和平之聲


聖言之母 為我等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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