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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內容

語無倫


Posted -
2006/3/8 下午 12:17:48

聖經說阿當, 夏娃因為偷吃禁果才被神趕出伊甸園, 犯了原罪(不太肯定原罪論是否與此有關). 我有幾個問題不明白:

第一, 為什麼神要讓他們不能接觸的東西放在他們可以接觸的範圍? (因為家長通常都將不想小朋友拿到的東西, 放在他們攞不到的地方)

第二, 為什麼神要為了一個蘋果驅逐他們? (這個蘋果真的這麼重要, 比人還重要?!)

第三, 為什麼亞當, 夏娃犯的罪, 要後世人承擔, 誅連不只九族, 這不是有點那個嗎?

第四, 耶穌說過原諒人七十個七次, 為什麼他的父親卻連一次都不能做到? 是否他們的言行並不一致, 如果是這樣, 那麼新約所說的有幾多是天父所認同?

oliver


Posted -
2006/3/17 下午 07:02:41

我樂於為你解答。

創世記亞當與夏娃,人類始祖犯了罪,是一個故事或是一個比喻。
它表達了人類的無知或不聽吩咐。這是值得我們一思再思。

以前的人類已失去了祝福,走了迷途。
耶穌為了成就耶和華與亞伯拉罕的約,來到人間。
祂把耶和華再介紹給人類,神就是愛。
如果我們向神認錯,一切的罪就都一筆鉤消。

edward


Posted -
2006/3/17 下午 10:50:13

語無倫兄:

這兒在之前,亦有相關的討論。

你大概可以先看一看,若有新的觀點,歡迎閣下提出。

語無倫


Posted -
2006/4/17 下午 03:23:40

謝謝你為我解答.
但為什麼你認為這是一個比喻? 而且你都沒有解釋到我問的四個問題.

Edward 兄:
我看了那討論, 但不明白那些討論越講越遠, 好像都沒有怎樣說出為什麼天主為了一個蘋果驅趕亞當夏娃, 若edward兄不介意, 可否再次解答我的四個問題?

simon


Posted -
2006/4/17 下午 11:45:18

語無倫:

我說說我的想法:

第一, 為什麼神要讓他們不能接觸的東西放在他們可以接觸的範圍?

人若「不能犯罪」,和機械人有甚麼分別。人能犯罪而不犯罪,才可貴。



第二, 為什麼神要為了一個蘋果驅逐他們? (這個蘋果真的這麼重要, 比人還重要?!)

創世紀很可能只是一個神話故事,不一定真的有一個「果子」(不是蘋果)。知善惡樹是一個比喻,人希望變得像神人一樣powerful,於是去吃禁果。人犯的罪,是自大驕傲。



第三, 為什麼亞當, 夏娃犯的罪, 要後世人承擔, 誅連不只九族, 這不是有點那個嗎?

不會回答。



第四, 耶穌說過原諒人七十個七次, 為什麼他的父親卻連一次都不能做到? 是否他們的言行並不一致, 如果是這樣, 那麼新約所說的有幾多是天父所認同?

神原諒我們的次數,又豈止七十個七次?你想想,我們一生中犯罪的次數是多少。

語無倫


Posted -
2006/4/18 上午 03:28:56

Simon,

謝謝你的意見.

“人若「不能犯罪」,和機械人有甚麼分別。人能犯罪而不犯罪,才可貴。”
你意思是這是神試探他們才做的?

據我所知吃了禁果只是擁有分辨善惡的能力, 並不會有變成神一樣的效能, 不是嗎? 就算那禁果真的能令人有神的power, 亞當與夏娃偷吃並不是自大驕傲, 而是自卑和不知足, 我就覺得有點值得同情. 相對現在的教徒, 他們真的很幸福, 因為無論做錯什麼, 只要相信天主, 就得赥免, 而亞當只犯了一次錯, 就被天主嫌棄了, 真的可算是同”人”唔同命… …

其實我說天父沒有原諒第一次犯錯的亞當和夏娃, 不是我們世人, 我想如果天主當時可以給亞當夏娃一個改過的機會, 也許比赥免現時世上60億人更有意思. 因為如果不是亞當夏娃被趕出伊甸園, 他的後代出世便擁有原罪, 耶穌就不會被釘十架, 天父還是掌管世界, 而不是由人把持, 這樣我相信(如果我係教徒的話) 就不會有什麼天災人禍, 戰爭, 污染, 死亡, 魔鬼, 地獄, 痛苦, 不是嗎?

hubert


Posted -
2006/4/18 下午 03:42:45

語無論:

當你質問為何天主不寬恕原祖的同時,你有沒有想過原祖為何不向天主認錯,不回去找天主求祂的原諒呢?

simon


Posted -
2006/4/18 下午 06:46:43

天主造人而不造機械人,不是要試探人,而是希望人更可貴。

今天要知善惡,明天可能想起死回生的法術。

禁果很可能是一個比喻,不是真的是一個果子。當天主問亞當為甚麼偷吃禁果,亞當不是道歉認錯,而是第一時間推卸責任,說是夏娃(厄娃)叫他吃的。不認罪,怎可原諒?

oliver


Posted -
2006/5/5 下午 10:30:18

「原罪論」多麽不合現時,這可能是錯誤。

新約時代的一個重要教訓:你不原諒人,神也不原諒你。
原諒柒次是不夠的,柒拾個柒次就差不多。

耶穌來他已確實地把我們帶到神面前。
我們可以面對着祂,並且已經看見祂。

amy


Posted -
2006/5/6 下午 11:59:00

「原罪」一詞不見於《聖經》,「人人皆有原罪」的說法始於中世紀神學家奧古斯丁,但自宗教改革後絕大多數基督徒都接受這種說法。
奧古斯丁根據《聖經》失樂園的神話,以及部分經文,主張人類自從始祖亞當偷吃禁果之後,便全部有了原罪。
在漢語�堙A罪與惡在許多脈胳�堿O同義的,故此我們往往將「罪」與「惡」連用而構成「罪惡」一詞。然而,在教理中「原罪」或簡稱為「罪」(sin),此詞與「惡」(evil)一詞的意義是不盡相同的。根據神學家所說,罪與惡的區別主要有以下兩點:

  1. 惡不具普遍性與必然性,只是人類濫用自由意志而形成的個別行為的結果,如果人正確使用自由意志,惡是可以避免的;然而,原罪卻是普遍的、必然
的,因為,依於「原罪說」,每一個人都有罪,或即人人都是罪人,而且,罪是人類所不可避免的,只要是人,便必定會有原罪,無論人做些什麼事情或者不做
些什麼事情。

  2. 惡只具道德涵義而不具宗教涵義,但罪卻不單具道德涵義,且具有宗教涵義。據「原罪說」,原罪指神與人的關係的破壞,或即人類對於上帝的離棄。
接受「原罪說」的基督徒一般認為,人類之所以作惡,是由於不相信上帝,或者以為自己可以和上帝相比,從而不再服從上帝。他們以為,由於離棄上帝,人才
會濫用自由意志,做出不道德的事情,即惡行。依此,我們可說原罪與惡由於原罪是惡的終極根源。

因此,在這意義下,我們也可說惡是不能單靠人的努力而去除的,最終還須倚靠上帝的力量,由上帝施恩典才可以贖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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