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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區域 > 神學 > 信理與神學 > 天主的德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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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內容

edward


Posted -
2005/2/7 下午 07:03:50

歸一兄:

小弟以為,西滿兄的問題,不是在於以自身的有限理解來限制了無限的天主。

「一定沒有人受到永罰」這個(在天主教教義看來是)錯誤的觀點,是建基在西滿兄所指的兩個錯誤的假設:

一、人死後最終有悔改的可能
二、地獄最終的空廢

關於第一項「人死後最終能夠悔改」,分明就是奧利振錯誤學說(apokatastasis)的翻版;而地獄的空廢,則是與瑪廿五46的啟示直接抵觸。即使是梵二大公會議,在起草《教會憲章》(第48節)時亦指出主所說的該句說話「這些人要進入永罰」(et ibunt hi in supplicium aeternum)、「而那些義人卻要進入永生」(iusti autem in vitam aeternam),同樣是「grammatically future」的指稱。因此,根據小弟的理解,教會在不同場合,均指出了上述兩項假設的錯誤。就如在以下文件中:

Letter on Certain Questions Concerning Eschatology

... In fidelity to the New Testament and Tradition, the Church believes in the happiness of the just who will one day be with Christ. She believes that there will be eternal punishment for the sinner, who will be deprived of the sight of God, and that this punishment will have a repercussion on the whole being of the sinner.

小弟以為,為化解天主仁慈與罪人受永罰的表面矛盾,關鍵是在於同時持守啟示所給予的關於祂的知識。為何我們一定要執著於自己對「仁慈」的理解,而不能讓天主自己去解釋祂自己的作為呢?

若我們否定了天主啟示的其他部分的真理,我們還憑甚麼去「相信」天主的仁慈呢?我們是信自己,還是信天主呢?這就有如小弟先前所言的,我們不是「限制」了無限的天主,而是給自己製造了一隻金牛來崇拜,把天主「替代」掉。

edward


Posted -
2005/2/7 下午 08:53:34

歸一兄:

兄所列舉的「所有時間點」、「永劫回歸」和「時間分流」的觀念,是從可能性的層面中,嘗試說明人在理論上各種存在的可能性。

但小弟希望指出:惟有在現時這兒的「我」,才是真實的。天主是永恆實現的「現在」。因此祂是與現存的「我」來產生關係,其他的「關係」都屬於potency,而非actuality。過去的我與將來的我(兩者皆非實現),是與這個現實中的「我」相連續,才是有意義的。而按照天主教的教義,這個「現今」的我的存在,相對於天主而言,只可以「是」或「不是」天主的朋友。

你所指尼采的「永劫回歸」的觀念,是否可以與天主教的教義相容呢?按照你先前所引述的,「我」存在(甲),之後不存在(乙),然後又復存在(丙)。(甲)與(丙)之間,是否具有真實的「連續性」?其基礎是在於完全等同的(identical)物理結構,還是在於其他額外的因素?從另一意義上說,可否如從前某些希臘哲人所主張的:此刻的我,與一秒鐘後的我,已完全不同?我不可能多於一次,與「你」交談?

simon


Posted -
2005/2/8 上午 12:07:52

Edward,

你說:「路人甲悔改與否,並不影響神自身的福樂。祂的福樂亦不建基於路人甲身上。若他悔改,則他快樂,若他不悔改,則是自作自受。」

你的意思是:
天主本是極快樂,而且是永恆的快樂,不受任何事物影響。
天主創造路人甲前,祂是極度快樂。
天主在明知路人甲會下地獄的情況下創造路人甲,並讓他下地獄,天主是一如以往般極度快樂,路人甲則永遠極度痛苦。

問題:天主甚麼要創造路人甲?
最變態的答案,莫如「創造路人甲,才可顯示天主的仁慈」。

simon


Posted -
2005/2/8 上午 12:28:50

edward,

以和《教會憲章》不吻合來作解釋「沒有永罰」是錯誤,不是很有說服力。
我一早就說明,「沒有永罰」和教會傳統想法是不同的。

你等於在說,但凡和《教會憲章》不吻合的,必然是錯誤。若抱著這個觀念,根本不用再討論了。人家提出甚麼,你一句:「但凡和《教會憲章》不吻合的,必然是錯誤。」就可作結。

我又想起一個比喻,歸一兄或許又感興趣了。

有一個組織,創會時在憲章規定一加一等於三。成員便抱著這個信念不放,雖然外人多次提出有力論據,成員卻永遠也不肯接受一加一其實是等於二。因為一加一等於二,是和憲章不吻合;但凡不吻合的,必然是錯。

到了詞窮的地步,組織中較聰明的人開始這樣回答:「我們說的『等於』,並不是世俗人說的『等於』,所以一加一是『等於』三的。」

當「仁慈」的解釋也可以被扭曲時,你說天主是甚麼,都是可以的。

edward


Posted -
2005/2/8 上午 06:52:42

天主仁慈的德性,並不需要透過個別單一受造物(如某路人甲)的存在,才能實現。

天主「為何」要創造路人甲,我不知道。但我相信祂創造他的理由,與創造你和我的理由,是一致的。

路人甲的存在,如上所述,並不與祂的仁慈相抵觸。但天主對路人甲的仁慈,則在邏輯上,至少預設他的存在。

路人甲的極度痛苦處境,是自己選擇的。用中國話來說,是「求仁得仁」。

edward


Posted -
2005/2/8 上午 07:12:06

小弟可並沒有歪曲關於「仁慈」一詞的解釋,更遑論試圖証明「一加一等於三」。小弟自始至終,沒有犧牲對「仁慈」一詞的定義。

當信的教義,其根源是在天主的啟示。祂不給你理由,但你基於那是天主的話,而信以為真。因為:天主自己就是真理。在這裡不是「說服力」與否,而是信德是否consistent的問題。

教會頒佈當信當守的教義,則信徒有責任信守。任何人覺得該項教義是錯的話,絕對有權洗手離場。

否則憑一句認為某某教義等於「一加一等如三的錯誤」就可以否認天主三位一體、基督兩性一位、聖經共有七十三卷、聖母無染原罪等道理,仍可自認為「勇敢的天主教教友」,這才是真正的矛盾--既不「勇敢」,亦不「天主教」,更不是「教友」。

simon


Posted -
2005/2/8 下午 01:41:33

edward,

討論神學問題,切忌無限上綱。我從沒有打算憑一句「一加一等如三的錯誤」來否認天主三位一體、基督兩性一位、聖經共有七十三卷、聖母無染原罪等道理。我不知道你那樣說,對理性討論有甚麼好處。

你又說:「任何人覺得該項教義是錯的話,絕對有權洗手離場..........不是『教友』。」

這種言論,在我看來,是可怕的。
當耶穌可以為釘祂上十字架的罪人求情並犧牲,我們作為基督徒,如果對一個接受了百分之九十九教義的教友說:「因為你沒有完全同意我們的教義,請你洗手離場!」那是否太可怕了?

動怒,往往是因為被刺中死穴。
如果你對我說:「你是一條狗!」我並不會發怒,因為我知道自己不是狗,你那麼說,只是你有問題。
如果你對我說:「你很醜樣!」我就會有點怒了,因為我的確有點醜樣,你刺中了我的死穴。

edward,
雖然你一再表示沒有逃避問題,但我還是認為你在逃避下以問題:
當神有選擇權時,「可預知的結果」是不是一個重要因素,來決定一次行為是否「仁慈」?
在我看來,如果神能早知路人甲必下地獄,祂仍把路人甲造出來,是不仁慈的。我不是說路人甲沒有責任,但神的責任可不輕,祂是第一因。你沒有解釋,若果神不造路人甲,對誰有損失?

回應智者和神的比喻,兩者的「仁慈」,當然是不同。智者沒有權左右那個惡人的誕生,智者只可以盡力去教好惡人。
神卻有自由不創造必下地獄的人,祂堅持造,為甚麼?對誰有好處?

edward,
如果你可以信「不完全明白的教義」,我欣賞你的信德。
當教義說有人要受永罰,你就相信,雖然不完全明白。
為甚麼《聖經》寫明,神有發怒和後悔的時候,你又可以不相信神會發怒和後悔呢?

Augustine


Posted -
2005/2/8 下午 09:43:20

If could type Chinese faster I will translate this wonderful article by our beloved Fr. Garrigou-Lagrange O.P., in his book "predestination"

On the impossiblity for the sole light of reason to accent evidently to the mystery of intimate union of God's infinite Justice, Mercy and Sovereign liberty.

From this it follows the solution to the great mystery with which we are confronted, that of the reconciliation of predestination, connected as it is, with God's universal salvific will, is to be found, as St. Augustine and
St. Thomas viewed it, in the incomprehensible and ineffable union fo infinite justice, mercy and supreme liberty.

This is often formulated by the two great doctors who said that, if God grants the grace of final preseverence to this particular person, it is out of his mercy; if He does not grants it to others, (i.e. he withdraws it) such as to Judas, it is through just punishment for previous sins and for having finally resisted the last call of grace.

It is a profound mystery which is the result of the intimate union of three infinite perfections of justice, mercy and sovereign liberty. The obscurity is great but we see that it is not the outcome of absurdity or incoherence.

{{My response: so what should we do, give up our Catholic Faith and become a skeptic???}}

Fr. Garrigou-Lagrange:
In this csae, particularly, we grasp the truth of what St. Thomas said about faith: that "it is of things not seen" The object of faith is essentially obscure; it is neither seen nor known (S.T. IIa IIae, q.1 a4,5).

But living faith that is united with charity is as a rule accompanied by the gift of understanding which in the literal sense of Holy Scripture penetrates the meaning or spirit of the mysteries. It is also accompanied by the gift of wisdom, which gives one a relish for them.

Then the great believers realize that in the mysteries of faith, what is more obscure about this translucid obscurity is what is more divine, the Deity itself, in the inaccessible eminence of which mercy, justice and liberty are reconciled.

What is more obscure in the mysteries than appears as supremely good, and whereas the intellect is incapable to accent to them as evident by the light of reason, the Will, actuated by the very pure love of charity, gives its supernatural and immediate adherence to them (IIa IIae, q27, a4; q45, a2).

Augustine


Posted -
2005/2/8 下午 09:58:26

Hi Edward:
如果你可以信「不完全明白的教義」,我欣賞你的信德. I have been confronted with this mystery (firstly of predestination, prevenient grace then divine justice and mercy) for many years, maybe I am still a mortal, I couldn't fully understand it. That's why I chose to be silent in this discussion.

I face the same difficulty as yours and I appreciate your courage to confess there is an unsolved and unsolvable difficulty. I think St. Thomas would appreciate your faith too.

The discussions here is a good chance to test our faith, though not blind faith as the mystery are not incoherent. God, as Fr. Garrigou-Lagrange said, if we have charity towards Him, will enlighten us. Don't worry if there is a mystery. it is not surprising.

your fellow Thomi-fanatic,
Augustine.

edward


Posted -
2005/2/9 上午 01:55:39

小弟以為:天主即使預知「某罪人將受永罰」的結果,這項預知亦不足以構成「仁慈」與否的重要因素。

先前已說明:仁慈是在於為匱乏者供給所需。只要路人甲有能力接受悔改的恩寵,而天主又施予該項恩寵的話,那就不與祂的仁慈抵觸。天主的創造行為本身,並沒有預設路人甲的喪亡。他的喪亡,在天主的眼中是純粹的「預見」而不是「預定」。

神作為第一因,是指祂是萬物物體存有(physical existence)的根由和最終原因。但因著人的自由意志,他須為自身的所作所為(moral acts)負上倫理上的責任。一位兒子觸犯法紀而受罰,也許可以質問父母以往為何不對他加以教導,但若質問他們「為何把我生出來?」,是否合理的指控?

若真要將神創造路人甲的行為歸類為「錯」或「不仁慈」,那麼就要進一步質問:神為何創造人的「自由意志」、為何祂會容許任何倫理惡行的存在。

西滿兄問:神若不創造路人甲,對誰有損失;造必下地獄者,對誰有好處。

首先我們須指出:這裡所說的「損失」或「好處」是指甚麼。這是指既有存在事物在品質上的虧損或得益,抑或另有所指?

若從天主的角度而言,創造或不創造,並不對祂自己構成任何好處或損失。

對路人甲而言,若他不存在,則對他無任何「好處」或「損失」可言。若路人甲存在,則至少令他有機會接受天主的仁慈及其他好處。而「事實」證明:他以自己的意志拒絕了天主給他的若干好處,而自己招來損失。

對天主及路人甲以外的存有者來說,他們有得亦有失。例如:西滿因為路人甲的存在而對天主的仁慈感到困擾;其他人則會因路人甲的個別或善或惡的行為而得益或受害。沒有尼祿皇帝,就沒有伯多祿的殉道就義,和他在天鄉的賞報。

edward


Posted -
2005/2/9 上午 02:13:36

小弟可沒有甚麼「動怒」或「死穴被刺中」。只是希望指出,將一些本身可供進一步討論和澄清的論題,說成是基礎運算數學上的錯誤般,除了rhetorical value外,對大家的討論同樣沒有裨益。這不是暗地裡,說人們連小學生的知識也不如嗎?

基本上,任何「錯誤」都是言說與事實的不相稱,就如等號(=)兩邊的數值不相稱一樣。

即使是小孩子們對父母的「是否仁慈」和「是否對我好」都要不斷發展和認識。小時候的我,可以為著父親不給我買「卡樂B薯片」而哭了一個下午,認為「他不對我好」。

為何我們現世的基督徒,就不能將自身對天主仁慈的認識,作出調節甚至是進一步發展呢?

至於天主的動怒問題,我們在天主的情緒一題的討論,似乎尚未完結。

言歸正傳:

根據天主教的教義和教規,對某啟示信理內容的持續表示懷疑和否認,構成異端。當處以絕罰。

信德的堅強與否,在於心靈是否願意接受天主的引導和幫助。若個人願意使自己所相信的,與教會所相信的教義相結合的話,那才可恰當地稱為「教會的信德」(ecclesiastical faith)。個人與教會信德的結合,使自身的信仰,不論在內容及深度上,均能成長及增強。

福音中記載一篇誠實人的求信德禱文。有人對主說:「我相信,但請補助我的無信!」(Credo, sed adiuva incredulitatem meam)。「Credo」,是指自身現時的信德狀況,而「incredulitatem」則指現時信仰狀況的未臻完善之處。個人的信德,就如良心一樣,需要孜孜不倦地從信德寶庫的泉源中學習,方能有所增進。

祝新春愉快。

Augustine


Posted -
2005/2/9 上午 10:35:54

Augustine


Posted -
2005/2/9 上午 11:30:51

Edward:

"他的喪亡,在天主的眼中是純粹的「預見」而不是「預定」。"

Indeed God predestined no one to sin (& the punishment of Hell), since he never commands what is impossible. But before the foreseeing by God of any demerits (even for the sin of final impenitence leading to a man's damnation), there is already negative reprobation-the divine permission of these demerits. Without this permission these demerits would not happen in time and from all eternity could not be foreseen.

In my opinion, it is incorrect to say the damnation of a certain man due to foreseen demerits.

God simply knows ("預見") the final impenitence and damnation of some and He, out of His good pleasure, permits this to happen......

Is this your sense of "預見"? This is my sense of the word.

Something are in fact「預定」:the non-election and therefore the negative reprobation of some. These are predetermined from eternity. So these people are predetermined though not really positively reprobated nor necessitated (vs Protestantism) to Hell.

Non-election and positive reprobation (on account of final impenitence) are different. We cannot blame God for injustice when He elects one and not the other, just as we cannot blame Him for lack of mercy when he punishes the positive reprobate.

The non-election to heaven is predetermined 「預定」. But the Thomists are divided on the implication of this non-election. Some Thomists, such as those from Salamanca, holds that this predetermined non-election to Heaven really consists in the positive exclusion from glory. But all Thomists are unanimously against the theory of scientia media.

simon


Posted -
2005/2/9 上午 11:36:40

edward,

你似乎沒有說清楚,我要不要「洗手離場」。是否如董先生說的,「不再講就等於取消了」?

言歸正傳,我只能說,你和我對「仁慈」的解理,是很不同。而我認為,不同的原因,是因為你要用盡一切辦法去保存「永罰」。

我從不懷疑天主沒有「預定」人要下地獄,因為天主是仁慈的,祂不會那樣做。我只是指出,如果真有永罰這回事,而仁慈的天主又能預見某人要下地獄,祂還要造這個人出來,這行為便和「仁慈」是有衝突。要保存「仁慈」,就要放棄「永罰」。我說的是「永罰」,不是「罰」;有限度的罰,是有助人悔改的。

你又提起:「一位兒子觸犯法紀而受罰,也許可以質問父母以往為何不對他加以教導,但若質問他們『為何把我生出來?』,是否合理的指控?」

這個比喻,正好說明我的觀點正確。如果你是一個父親,剛巧你又有超能力,能預見未來的兒子會殺人放火,無惡不作,死不悔改,以你的仁慈本性,你會不會選擇避孕,不把這個兒子生出來呢?請不要逃避這個問題。

edward,
「一加一等於三」只是一個比喻,目的是說明,人若抱著錯誤觀念不放,永遠不能進步,或更深入了解真理。我並不是暗示你小學生也不如。心理學有一個名字,好像是「paranoid」,你必明白那個意思。

edward,
聖經中,的確寫明是有永罰的,你亦因而相信有永罰。
聖經中,的確寫明天主有後悔和動怒的時候,你卻不相信天主真的後悔和動怒。
對於後者,你認為「討論未有結論」。為甚麼對於前者,你又不能把它歸入「討論未有結論」呢?

edward,
想告訴你一件事,過去一年,我介紹了超過十個人參加成人慕道班,對於此事,我沒有感到驕傲,因為那是基督徒的分內事。
可是,當我在這個網站認真探討信仰問題時,竟被人明示或暗示「請洗手離場」、「異端」和「不是教友」,這個新年,我的確感到難過,不是為了自己,而是為了說出這話的人。

edward


Posted -
2005/2/9 下午 01:28:29

西滿兄:

「仁慈」與「永罰」,基於兩者皆是天主自己所啟示的道理:存於聖經及聖傳之中、且經教會所不斷宣講和肯定為信德的道理,兩者理應同須保存,而不該顧此失彼。

兄又何嘗不是竭力否定永罰的存在?

預知某人將要受罰的事實,與將該人創造出來,在邏輯上是兩回事。天主是創造「人」而不是創造「罪」。因此並不與祂的仁慈相違背。我只能說:天主的仁慈,不是西滿兄所說的仁慈。

我那個比喻中所說的父親,若有西滿兄你所說的超能力,恐怕他已不是人,而是天主了。況且,單以人的觀點而論,這個預見是絕對抑或條件性的?我能夠預見到楊康的存在,那麼楊過呢?沒有楊康的惡,哪裡來楊過的善?小弟在此袛能說:我不是天主。人作為人,只需行為合乎倫理,就算是「正當」了。行為本身所能帶來的意外後果,又豈是世人所能設想?

該個比喻是希望說明:人的存在,與他的自由意志決定,兩者確在性質上有所不同。

小弟又何曾說過「天主動怒和後悔」的問題未有結論呢?從信理神學角度而言,問題已有結論。未有結論的,只是我們二人的討論而矣。

edward


Posted -
2005/2/9 下午 02:51:44

奧兄:

關於預知與預定的問題,小弟開了新題討論。

西滿兄:

關於信德的問題,亦已開了新題

歸一

管理人員


Posted -
2005/2/10 上午 10:25:53

Simon兄:
謝謝你的慷慨。不用為Edward的言論太過在心,只是意見不同而已。你要記住:Edward的理解只是他的理解,並不是教會的立場,只是Edward的進路好似是教會的主流而已。但是在本質上,他的看法和你的看法,都只是自己的看法。要當異端,老實說,你與我的資格條件都不夠。你和Edward的爭論,在神學上一直都存在,就是一與多的問題:有人喜歡教會的一致性,並且推至極端;有人喜歡多元性,又會推到另一個極端。幸好,兩者都在教會內,於是我們就維持一個既一又多的教會了。
沒有你,或者沒有Edward;只有你,或者只有Edward,都是教會的危機。
共勉之。

edward


Posted -
2005/2/11 下午 04:58:42

歸一兄:

小弟在這裡張貼的文章,本質上誠然只屬我本人的意見。但不排除討論的任何一方,依據教會立場討論的可能。

兄如何說明以下的命題,不屬於「教會的立場」呢?例如,根據奧脫的《天主教信理神學》:

天主的全知:

By the knowledge of vision (scientia visionis) God also forsees the future free acts of the rational creatures with infallible certainty. (De fide)

地獄的存在及其永罰:

The souls of those who die in the condition of personal grievous sin enter Hell. (De fide)

The punishment of Hell lasts for all eternity. (De fide)

天主的仁慈:

God is infinitely merciful. (De fide)

edward


Posted -
2005/2/11 下午 06:05:19

西滿兄:

小弟現時亦有幾位朋友,現時在「交談」之中。當中一位,有望今年成為我的代子。彼此代禱吧!

願用以下經文共勉:

我痛擊我身,使它為奴,免得我給別人報捷,自己反而落選。(格前九27)

歸一

管理人員


Posted -
2005/2/12 下午 04:54:52

Edward,首先多謝您的慷慨,如果真的採用有關的內容,定會呈上。
至於你提的問題,我的回應是:
(1)你提的幾項當然是教義,是教會的立場,問題是您如何演繹。Simon都是用這幾項推出他的看法,你也是用這幾項推出你的看法,我看不出你的看法如何是教會的立場。我信天主是全知,我信天主是仁慈,我信地獄的存在,我信永罰的存在,但是Simon基於全知與仁慈,因此認為地獄與永罰雖然存在,但是並未應用。這個並未應用就是SIMON的看法,必然應用是你的看法,我不知道為什麼你的立場是教會立場。
既然那麼喜歡守教會的立場,以下幾則都是脫利騰大公會義的訓導,也就是你口中的教會立場,你是否都以信德的服從來相信呢?
(1)誰若說,由於天主的命令或由於得救的需要,一切以及每一個基督信徒,都該領聖體兼領聖血,則應予以絕罰。
(2)誰若說,幾時教會判定夫妻因為許多原因,能夠分房而睡,那就是︰夫妻可作定時或不定時的分居,那時教會犯了錯誤,那麼,這種人,應予以絕罰。
(3)誰若說,婚姻事件,不屬於教會的判官,則應予以絕罰。
(4)大會命令所有的信友,誰也不得擅敢違犯以上各條所規定,或閱讀或存有那禁書目錄中所列的禁書。誰若閱讀或存有那些異端人或任何其他因異端邪說、或因有傳播邪道嫌疑而受罰受禁止的作者所寫的書籍,則應立即受到絕罰處分……
[這些書籍包括迷信,談金木水火土五行等。Edward,你是否未看過呢?]
我其實就不想回應;曾經交手多次,我知怎樣回應都是徒勞,你只會引更多資料出來,並且繼續以教會立場的姿態。

edward


Posted -
2005/2/12 下午 11:13:22

Would like to share with all of you an article which I happened to browse through the net -

"If God is love, then it is impossible for hell not to exist ..."

A Few Thoughts on the Existence and Nature of Hell

To Brother One,

Concerning the anathemas which you quoted, I will start a new title after detailed considerations of your propositions. You won't be disappointed. Haha!

靚仔


Posted -
2005/2/13 下午 11:58:03

一哥:

那些脫利騰的絕罰令有甚麼問題?

我絕對可以以信德加以服從.尤其是現在根本再沒有"禁書目錄".

simon


Posted -
2005/2/19 下午 10:14:12

edward,

我們討論上主是否仁慈,確是只能從「人」的角度去「評論」,因為我們都是人。

我提出,把早已預知「死不悔改並下地獄的人」造出來,和「仁慈」是矛盾。

你引用以下例子:
「一位兒子觸犯法紀而受罰,也許可以質問父母以往為何不對他加以教導,但若質問他們『為何把我生出來?』,是否合理的指控?」

我追問:如果你是一個父親,剛巧你又有超能力,能預見未來的兒子會殺人放火,無惡不作,死不悔改,以你的仁慈本性,你會不會選擇避孕,不把這個兒子生出來呢?

你卻不敢回答了。

「剛巧你又有超能,能預見未來」,這正是把你放在一個更接近天主的位置,去考慮天主的創造是否仁慈。

如果你堅信「把預知死不悔改並下地獄的人創造出來」是仁慈的,你同樣應該毫不猶豫地把那個你能預見殺人放火並無惡不作的兒子生下來。

為甚麼你不敢回答呢?

原因很可能是:你心裡也有疑問吧!

不用急,想清楚一點才回覆也不遲。

edward


Posted -
2005/2/20 下午 07:08:32

西滿兄:

小弟對你的問題,在二月九日的回應是這樣的:

我那個比喻中所說的父親,若有西滿兄你所說的超能力,恐怕他已不是人,而是天主了。況且,單以人的觀點而論,這個預見是絕對抑或條件性的?我能夠預見到楊康的存在,那麼楊過呢?沒有楊康的惡,哪裡來楊過的善?小弟在此袛能說:我不是天主。人作為人,只需行為合乎倫理,就算是「正當」了。行為本身所能帶來的意外後果,又豈是世人所能設想?

你所說的「超能力」,是希望把我放在一個「接近天主的位置」。但並沒有說明我除了能夠預見兒子的怙惡不悛外,還能否預見一些因著他的罪行能否帶來的額外的「善」。同情地理解,你可能是想問:

(一)「假如你是天主,你會否創造你預見將死不悔改的人?」。這個問題,可以怎樣答呢?

(二)「假如你有天主的預見,但只有人的能力……」

小弟不是迴避你的問題,但「如果你是天主」這類問題,是沒有答案的。因為在邏輯上不可能。難道我們能在西滿兄的定義下,「比天主更仁慈」嗎?

simon


Posted -
2005/2/20 下午 09:08:08

edward,

你說:「『如果你是天主』這類問題是沒有答案的。因為在邏輯上不可能。」

照你的想法,我們根本沒有資格去說天主是「仁慈」、「公義」、「美善」。因為這此評論性的形容詞,都是以人的標準,去描述天主。

為甚麼我們會說耶穌是愛?其中一個原因是,祂為我們罪人犧牲了。換了是我,我就沒有這份愛了,所以我得出結論,耶穌對世人的愛,遠遠超過我對世人的愛。因此,耶穌是偉大的。

天主判罪人永罰,你認為是公義,其實也是把自己代入了天主的位置,去衡量罪人應否入地獄。如果你認為罪人應受永罰,你就會認為天主是公義。如果你認為罪人不應受永罪,但天主判要他永罰,你就可能有兩個結論中的一個:
一、天主不公義。
二、天主是公義,但不是人所能理解的公義。

如果你說天主是公義但不是人所能理解的公義,那麼你說「天主是公義」,是沒有意思的。這等於說,那是一個不是人類認知為蘋果的蘋果。

你拒絕代入「有預知能力的父親」角色,但又堅持「天主在全知的情況下創造死不悔改的人」是仁慈的表現,是奇怪的。

你不肯代入,有何依據去說天主那樣做是仁慈?

這兒的討論,不是勝負問題。
真誠勇敢地面對信仰,是了解信仰的第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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