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 - 2007年度
第三學期   # 24
2007年3月31日
   生命的晚宴     【 宗二 一丁 】

新年和親戚朋友團聚吃飯,總是想起芭比提的法國大餐,美味的食物在腦袋揮之不去。但是令人難以忘懷的除了是美食之外,還有芭比提的那句話─「沒有人在那裡等我。」

芭比提本是如藝術家一般的法國大廚,因為戰亂,流落到丹麥的偏僻地方成為兩位清教徒姊妹的傭人。多年以來她一直買彩票希望能贏得獎金回巴黎去。一日,夢想終於成真,可是芭比提最終郤選擇留下來。其實以芭比提的廚藝,要在巴黎過活不難,如能結識一兩位達官貴人,可能還會名利雙收。但是芭比提在巴黎沒有親人,在那些達官貴人眼中她大概只是芸芸大廚中的一位,為他們芭比提是可有可冇。在丹麥小村郤不同,村民雖然不懂得欣賞美食,但他們著實需要她。特別是那兩姊妹,她們打從開始便接納了芭比提,雖然捨不得她離開,但還是體諒她的心情,讓她離去;雖然身為清教徒,起初難以接受法國大餐的菜式,但還是「想完了芭比提的心願」。她們是真正關心芭比提,真正需要她。

也許是這一份人情味令芭比提留下來,決意和村民分享一切,順道教他們認識何謂美食。一頓晚飯,滿溢幸福,洗刷陳年抱怨,令老朋友手拉手在星空下共舞。我們修院也有這份人情味,但不易察覺,因為「讓人察覺不到的才是真正的體貼,真正的親切。」在此感謝修院的每一位,你們默默的付出,豐盛了我的生命。

(我要回修院上課,因為在那裡有人等我。 :-D)

   「敬禮聖人」≠「拜偶像」!!       【  宗二 Rebecca  】

某些人會認為天主教徒「恭奉聖母像、聖人像及耶穌受苦像」,就是「拜偶像」。他們甚至認為:「照聖經的說法,我們就是敬拜耶穌的像也是不對的」。這是執著於聖經文字的結果。因為如果這些「像」(包括耶穌在十字架上的「苦像」)的作用是提醒我們、激勵我們、增加我們的信德,這些像更絕對不能算是「偶像」。

天主教堂中並不是每間聖堂都滿載石像,而是按不同的傳統,有的多,有的少。我們並不是「拜」這些像,我們是在「睹物思人」,以「像」為媒介,引領我們去恭敬這些像所代表的人物,或十字苦像所代表的耶穌。所以我們在聖徒像前唸經,並不取代對獨一神的敬拜;因為我們在敬禮聖人時,正是在光榮這位舉揚了聖人的天主。在我們的「早晚課」經文中,我們天天都唸天主十誡,包括那「欽崇唯一天主在萬有之上」的第一誡。我們天主教徒十分明白不能拜偶像。說天主教是「敬奉偶像的宗教」,實在是天下間的最大誤會,希望朋友們再別繼續誤會下去。

敬禮聖人是表示我們對他們的景仰和懷念。中國文化重視「尊天、敬祖,崇德、報功」,對功在社稷的人,我們為甚麼不能表示敬意?對人類中出類拔萃的兄弟姊妹,為甚麼我們不能讓他們的音容笑貌、奮鬥精神和聖德永遠留在我們的心中、活現在我們的眼前?聖人的表樣足夠給我們借鏡、聖人的成功足夠給我們鼓勵。正如某位聖人在見了別的一位聖人後,便這樣勉勵自己:「如果他能夠,為甚麼我不能?」這豈不是因敬禮聖人而結出來的神聖佳果嗎?當然,我們不單懷念,不單景仰,而且還用外在的儀式表達出來;因為我們不單「敬」,還要「敬之以禮」。只要我們維持在「敬」範圍內,而不去「欽崇」聖人,這又有甚麼不對呢?

雖然如此,我們仍應當指出:任何受造物本身都無權被稱為「聖」,因為聖的只有一位,就是上主。我們彌撒中的榮福頌便這樣向上主說:「只有你是聖的」。聖人被稱為「聖」,完全是因為他們分享了上主的生命,這是上主的昊天罔極之恩,這正是我們整個敬禮聖人的基礎。我們既沒有犯第一誡,也不是拜偶像!相反地,在天主教敬禮聖人時,我們正是在欽崇和讚美天主。因為我們不單「相信」天主是救主,我們還進一步在聖人身上「看到」救恩的成就;我們興高采烈地慶祝天主救了一個人,提升了一個人的生命。所以敬禮聖人其實就是欽崇天主的另一形式,也是教會信仰生活中詩意、溫情、藝術及美與善的綜合。天主教的宗教生活很富美感,希望其他朋友能看得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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