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 - 2013年度
# 19
2013年3月2日
   望上主做判官(撒上24:16)     【 宗二 大可 】

去年中旬,中學校長的離世,參加了學校為他舉行的喪禮(聖公會儀式)。儀式中,主禮校董主教多次用了「善牧」去形容已故校長,令我感觸良多! 熱淚盈眶,不能自已! 一方面懷念故人, 另一方面感激校長對我人格成長僅次於父母的影響!

言歸正傳: 在校長的送別儀式中, 唱校歌是少不了的,畢竟我們的校歌亦是一首基督教聖詩。 唸書的時候,除了每年一度的頒獎日唱校歌外, 每天早會,讀經之後便是唱聖詩, 間中也會唱校歌的,全首五節;但很多時為了節省時間, 往往只揀前兩節來唱;事實上,我們大都是虛與委蛇;故此其餘歌詞就更加不甚了了哩。

那些年年少無知,哪會認真去了解歌詞的意義呢?頂多知道第一節的內容只不過是一些老生常談的道理?珍惜光陰、天主愛人而已!

當日喪禮儀式中,需要唱足校歌的全首五節。當出席的全體師生唱到第三節時,我暮然領悟出此節所包含的、以往從未發現的特殊意義!

請看:
『 求主教我們生命結束時,
只在乎祢的審判, 而非朋輩的審判;
因有祢同行,我們便無懼
群眾的威迫或利誘! 』
Teach us to look in all our ends
On thee for judge, and not our friends;
That we, with thee, may walk uncowed
By fear or favour of the crowd.


這段歌詞內裡的意義,不就是我們基督徒當守的生活原則嗎?

聖母經最後的兩句:「在我們臨終時, 為我們祈求天主。」祈求甚麼?不就是校歌的第二句所云的「祢(天主)的審判」嗎?

天主是正義的,只有祂才有權力去審判我們。 我們的朋輩,管他們有多超凡的洞察力,也只能憑外表去判斷我們在世的行為,而無法判斷我們內心的真正動機;況且,當我們離開這個世界後,朋友就更加無能為力喇!這句歌詞也警告我們,待人接物要以天主為中心,而非週遭朋輩的唆擺。

此句歌詞的另一意義,是警惕我們平日要克己苦身、愛主愛人、關懷弱小;否則,結局將如公審判時的山羊般被天父放到左邊去,進入永罰!

當我唱到最後兩句時,頓覺慚愧非常。回想在社會打滾多年,有多少次不是忘記了主耶穌的教誨、就是故意試探天主的無窮仁慈而明知故犯?抵受不住魔鬼的誘惑,或是懼怕別人的嘲笑和目光,按照俗世的價值觀去行事?「無懼」就是『不要怕,只管信!』(谷5:37)信從天主、信靠天主、信賴與祂同行的力量和益處!

悔恨那些年(差不多半個世紀前啦!)沒有認真唱完整首校歌,而犯了無數錯誤,得罪了天主,辜負了主耶穌。幸而天父的仁慈、恩寵是無限的,祂有無比的耐心等待我們回心轉意來回應祂的召叫和邀請。只要我們放下驕傲自大,向天父祈求信德,願意讓他與我們同行,而非我行我素,便無需顧慮世人的目光、物質的引誘,朝著天國進發,讓天父來作我們的判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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